江西黄萍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年产200万米电缆桥架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600MA3ADTEK4Y | 建设单位法人:顾雨露 |
黄国萍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高新区 |
320国道南侧、工业九路东侧鹰****公司2#厂房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200万米电缆桥架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 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11-C3311-金属结构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园区 320国道南侧、工业九路东侧鹰****公司2#厂房 |
经度:116.98461 纬度: 28.21885 | ****机关:****园区生态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5-25 |
鹰高环函字〔2023〕1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600MA3ADTEK4Y001W |
2023-11-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650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0600MA3ADTEK4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983MA3846NJX4 | 验收监测单位:中电建(南****公司 |
913********1826105 | 竣工时间:2023-08-08 |
2024-01-02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3-01 |
2024-12-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3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index.php?typeid=4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一、项目批复意见及基本情况 (一)项目批复意见。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9年)》中允许类。****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统一代码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 施和风险防范措施要求后,该项目产生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鹰****开发区320国道南侧、工业九路东侧鹰****公司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59′5.389”,北纬28°13′7.865”),租用鹰****公司原有空置厂房,租用厂房建筑面积约为1335平方米。本项目属**项目,以镀锌钢板、螺丝、塑粉为原料,通过剪板、冲孔、折弯成型、检验、点焊、喷塑、固化、装配等工序生产电缆桥架,形成年产200万米电缆桥架的生产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依托原有生产厂房等主体工程;依托原有原料区、成品区等贮运工程;依托原有化粪池和噪声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一般固废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等环保工程;****办公室、给排水、供配电系统等辅助及公用工程。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6%。 二、项目建设要求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 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设计、施工、招标文件应包括环保内容;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三、项目建设的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 你公司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回用”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厂区污水收集、循环和排水系统。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工艺处理,处理后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经****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应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白露河,最终汇入信江。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固化废气、喷塑粉尘、生物质燃烧机废气等,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计、颗粒物、SO2、NOx。无组织废气包括生产过程中未捕集的固化废气、点焊烟尘。项目固化废气经 集气罩收集后采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浓度应满足参照执行的**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表1中表面涂装标准;喷塑粉尘经收集后采用1套“设备自带的滤筒回收除尘装置+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外排废气中颗粒物的浓度和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生物质燃烧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1套“单管旋风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外排废气中烟尘的浓度和烟气黑度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相关排放标准,SO、NOx的浓度和速率应满足参照执行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通过采取定期通风排气等措施,减少厂内无组织废气产生和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生产厂房周边应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永久性居住的建筑物、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冲压机、剪板机、折边机、折弯机、空压机、CO2气保焊机、喷塑流水线等生产设备设施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车间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减少生产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厂界环境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废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边角料、不合格品、灰渣、废包装材料、收集的塑粉、除尘灰、 废滤筒、废布袋等一般固体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废活性炭等 危险废物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规定定期交由有 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边角料、不合格品、灰渣、除尘灰、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外售;收集的塑粉回用于生产; 废劳保用品、废滤筒、废布袋、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 一收集处理。项目拟在厂房内设置1个2平方米危险废物暂 存库和1个10平方米一般固废暂存库。各类危险废物采用密封加盖容器或者具有内衬塑料袋的编织袋包装后分区堆放,危废暂存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做到防风、 防雨、防晒、防渗漏。 一般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 境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规划、设计、 建设和运营管理,保证应急预案的实施。危废暂存库地面做 防腐防渗处理;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本项目涉及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应报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六)总量控制。项目投产后应满足《****年产200万米电缆桥架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确认书》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cr 排放总量控制在0.006吨/年,氨氮为0.001吨/年,挥发性有机物为0.055吨/年,氮氧化物为0.023吨/年。 四、项目运行和竣工验收要求 (一)运行管理要求。****公司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明确人员和生态保护职责,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二)环保竣工要求。本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 境保护措施。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当按照国家最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并落实有关要求。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五、 其它环保要求 (一)项目变更要求。本次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 的建设内容,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 或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必须重新报批,项目批准后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二)违法追究。对已批复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日常环保监管。我局负责对该项目建设及运行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及“三同时”实施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监管,并对该项目运行中造成严重生态环境污染 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将线索移交**市生态环境****支队。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00万米电缆桥架项目位于于鹰****开发区320国道南侧、工业九路东侧鹰****公司2#****中心地理坐标为 E116°59′5.389″,N28°13′7.865″),租用鹰****公司现有空置厂房,租用厂房建筑面积约为1335m2。本项目所在厂房东面、****鞋业厂房,****园区**路,南面为**铜业厂房。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一。目前全厂工作人员10人,年工作300d,一班制,每班工作9h,工作时间为2700h/a。 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原有生产厂房等主体工程;依托原有办公区、给排水、供配电系统等辅助及公用工程;依托原有原料区、成品区等储运工程;依托原有噪声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固废(一般固废间、危废暂存间)等环保工程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位于鹰****开发区320国道南侧、工业九路东侧鹰****公司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59′5.389”,北纬28°13′7.865”),租用鹰****公司原有空置厂房,租用厂房建筑面积约为1335平方米。本项目属**项目,以镀锌钢板、螺丝、塑粉为原料,通过剪板、冲孔、折弯成型、检验、点焊、喷塑、固化、装配等工序生产电缆桥架,形成年产200万米电缆桥架的生产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依托原有生产厂房等主体工程;依托原有原料区、成品区等贮运工程;依托原有化粪池和噪声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一般固废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等环保工程;****办公室、给排水、供配电系统等辅助及公用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鹰****开发区320国道南侧、工业九路东侧鹰****公司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59′5.389”,北纬28°13′7.865”),租用鹰****公司原有空置厂房,租用厂房建筑面积约为1335平方米。本项目属**项目,以镀锌钢板、螺丝、塑粉为原料,通过剪板、冲孔、折弯成型、检验、点焊、喷塑、固化、装配等工序生产电缆桥架,形成年产200万米电缆桥架的生产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依托原有生产厂房等主体工程;依托原有原料区、成品区等贮运工程;依托原有化粪池和噪声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一般固废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等环保工程;****办公室、给排水、供配电系统等辅助及公用工程。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剪板:根据产品规格要求,将板材剪切成所需的形状或尺寸。该工序会产生噪声和边角料。 冲孔:利用冲压机对板材进行钻孔,便于后续的组装,该工序会产生噪声和边角料。 折弯成型:根据产品需求,利用折弯机和折边机对工件进行折弯成型,折出相应的角度,该工序会产生噪声。 检验:对半成品工件进行检验。该工序会产生不合格品。本项目合格半成品工件尺寸主要一般为100*100*2000cm;200*100*2000cm;300*100*2000cm。具体根据客户需求定制。 点焊:对前期制得的工件使用二保焊丝进行焊接组合,焊接成电缆桥架半成品。该工序会产生粉尘、噪声。 喷塑:本项目采用全自动喷塑线,工人将半成品工件挂到悬挂链上,经悬挂链依次进入全自动喷塑间、固化烘道。项目设置1个全自动喷塑室,除工件进出口外为全密闭结构,喷塑间内设置8把喷枪,在静电的吸附作用下,塑粉被吸附至工件上,当粉末附着到一定厚度时,则会发生同性相斥的作用,不能再吸附粉末,从而使各部分的分层厚度均匀,经后续固化后粉层流平成为均匀的膜层,该工序会产生喷塑粉尘和噪声。 固化:喷塑后的工件经导轨进入固化烘道,在固化烘道内通过循环热风作用使工件表面塑粉实现流平及固化。固化烘道采用生物质成型颗粒燃烧提供热量,固化温度为180-190℃,固化时间为5~10min ,烘干固化后的工件采取自然冷却。该工序会产生噪声、有机废气、生物质燃烧机废气和灰渣。 装配:通过人工将固化后的工件及螺丝进行组装。 成品:组装完成后,将成品堆放至成品区。 | 实际建设情况:剪板:根据产品规格要求,将板材剪切成所需的形状或尺寸。该工序会产生噪声和边角料。 冲孔:利用冲压机对板材进行钻孔,便于后续的组装,该工序会产生噪声和边角料。 折弯成型:根据产品需求,利用折弯机和折边机对工件进行折弯成型,折出相应的角度,该工序会产生噪声。 检验:对半成品工件进行检验。该工序会产生不合格品。本项目合格半成品工件尺寸主要一般为100*100*2000cm;200*100*2000cm;300*100*2000cm。具体根据客户需求定制。 点焊:对前期制得的工件使用二保焊丝进行焊接组合,焊接成电缆桥架半成品。该工序会产生粉尘、噪声。 喷塑:本项目采用全自动喷塑线,工人将半成品工件挂到悬挂链上,经悬挂链依次进入全自动喷塑间、固化烘道。项目设置1个全自动喷塑室,除工件进出口外为全密闭结构,喷塑间内设置8把喷枪,在静电的吸附作用下,塑粉被吸附至工件上,当粉末附着到一定厚度时,则会发生同性相斥的作用,不能再吸附粉末,从而使各部分的分层厚度均匀,经后续固化后粉层流平成为均匀的膜层,该工序会产生喷塑粉尘和噪声。 固化:喷塑后的工件经导轨进入固化烘道,在固化烘道内通过循环热风作用使工件表面塑粉实现流平及固化。固化烘道采用生物质成型颗粒燃烧提供热量,固化温度为180-190℃,固化时间为5~10min ,烘干固化后的工件采取自然冷却。该工序会产生噪声、有机废气、生物质燃烧机废气和灰渣。 装配:通过人工将固化后的工件及螺丝进行组装。 成品:组装完成后,将成品堆放至成品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你公司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回用”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厂区污水收集、循环和排水系统。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工艺处理,处理后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经****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应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白露河,最终汇入信江。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固化废气、喷塑粉尘、生物质燃烧机废气等,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计、颗粒物、SO2、NOx。无组织废气包括生产过程中未捕集的固化废气、点焊烟尘。项目固化废气经 集气罩收集后采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浓度应满足参照执行的**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524-2020)表1中表面涂装标准;喷塑粉尘经收集后采用1套“设备自带的滤筒回收除尘装置+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外排废气中颗粒物的浓度和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生物质燃烧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1套“单管旋风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外排,外排废气中烟尘的浓度和烟气黑度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相关排放标准,SO、NOx的浓度和速率应满足参照执行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通过采取定期通风排气等措施,减少厂内无组织废气产生和对外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项目生产厂房周边应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永久性居住的建筑物、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冲压机、剪板机、折边机、折弯机、空压机、CO2气保焊机、喷塑流水线等生产设备设施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车间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减少生产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厂界环境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废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边角料、不合格品、灰渣、废包装材料、收集的塑粉、除尘灰、 废滤筒、废布袋等一般固体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废活性炭等 危险废物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规定定期交由有 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边角料、不合格品、灰渣、除尘灰、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外售;收集的塑粉回用于生产; 废劳保用品、废滤筒、废布袋、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 一收集处理。项目拟在厂房内设置1个2平方米危险废物暂 存库和1个10平方米一般固废暂存库。各类危险废物采用密封加盖容器或者具有内衬塑料袋的编织袋包装后分区堆放,危废暂存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做到防风、 防雨、防晒、防渗漏。 一般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有机废气: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高排气筒(1#);喷塑粉尘:喷塑粉尘经设备自带的滤筒回收除尘装置收集+布袋除尘装置处理无组织排放;生物质燃烧机废气:经水浴除尘+1根15m高排气筒(2#)。 废水——企业无生活污水产生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不合格产品、边角料、灰渣、除尘灰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本项目产生的设备噪声经采取降噪、隔声、减震和距离衰减等措施。 |
其中批复要求喷塑粉尘由设备自带的滤筒回收除尘装置+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生物质燃烧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1套“单管旋风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15m高排气筒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处理厂处理;现场实际情况为未建立卫生间无生活污水产生及外排,喷塑粉尘由设备自带的滤筒回收除尘装置收集+布袋除尘装置处理无组织排放,生物质燃烧机废气经水浴除尘由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外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一)项目变更要求。本次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 的建设内容,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 或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必须重新报批,项目批准后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二)违法追究。对已批复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日常环保监管。我局负责对该项目建设及运行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及“三同时”实施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监管,并对该项目运行中造成严重生态环境污染 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将线索移交**市生态环境****支队。 | 实际建设情况:无重大变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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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006 | 0.055 | 0 | 0 | 0.006 | 0.006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 20 页 工 艺 流 程 和 产 排 污 环 节 (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 未建立卫生间及住宿、食堂等设施无废水产生 | 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物质燃烧机废气经旋风除尘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外排 | 烟尘和烟气黑度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的相关排放标准,SO2、NOX、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 | 生物质燃烧机废气经水浴除尘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外排 | 合格 | |
2 | 固化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表面涂装标准 | 固化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合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震降噪、合理布局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隔震降噪、合理布局等。 | 合格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废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边角料、不合格品、灰渣、废包装材料、收集的塑粉、除尘灰、 废滤筒、废布袋等一般固体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废活性炭等 危险废物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规定定期交由有 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边角料、不合格品、灰渣、除尘灰、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外售;收集的塑粉回用于生产; 废劳保用品、废滤筒、废布袋、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 一收集处理。项目拟在厂房内设置1个2平方米危险废物暂 存库和1个10平方米一般固废暂存库。各类危险废物采用密封加盖容器或者具有内衬塑料袋的编织袋包装后分区堆放,危废暂存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做到防风、 防雨、防晒、防渗漏。 一般固废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边角料、不合格品、灰渣、除尘灰、废滤筒、废布袋、收集的塑粉、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劳保用品。边角料、不合格品、灰渣、除尘灰、废滤筒、废布袋、收集的塑粉、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不合格品、灰渣、除尘灰、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外售,收集的塑粉回用于生产,废滤筒、废布袋、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废机油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可知,废劳保用品实行全环节豁免,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随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依托原有生产厂房等主体工程;依托原有原料区、成品区等贮运工程;依托原有化粪池和噪声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一般固废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等环保工程;****办公室、给排水、供配电系统等辅助及公用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依托原有生产厂房等主体工程;依托原有原料区、成品区等贮运工程;依托原有噪声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一般固废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等环保工程;****办公室、给排水、供配电系统等辅助及公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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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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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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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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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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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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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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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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