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长城拉链集团厂房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353058N | 建设单位法人:叶加林 |
叶荣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桥头镇服装辅料小微园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集团厂房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28-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75-C175-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桥头镇服装辅料小微园 |
经度:120.50913 纬度: 28.1421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9-09 |
温环建〔2022〕04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9-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8000 |
658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353058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303MAD475006R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509998P | 竣工时间:2023-11-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xhjc.****.cn/index/Gongshi/gongshi_open?id=1548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拉链带染色3000吨、拉链头1500吨、拉链头喷漆加工450吨、码装3000吨、拉链1.8亿条(其中包括金属拉链7650万条、树脂拉链6250万条、尼龙拉链4100万条)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拉链带染色1800吨、拉链头1350吨、码装2700吨、拉链1.62亿条(其中包括金属拉链6885万条、树脂拉链5625万条、尼龙拉链3690万条) |
喷漆车间和模具车间均未配置,压铸机及拉头组装车间部分设备未配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织带或码装→染色→漂洗1→固色→漂洗2→漂洗3→烫带→检验→出库;涤纶丝带筋→整经→织带→染色→烫带→排咪→平光→冲齿→贴胶布→打孔→上插口→上拉头→裁断→检验→成品;涤纶丝带筋→整经→织带→缝合→染色→烫带→冲齿→贴胶布→打孔→上插口→上拉头→裁断→检验→成品;涤纶丝带筋→整经→织带→染色→烫带→注塑成型排咪→冲齿→贴胶布→打孔→上插口→上拉头→裁断→检验→成品;外购拉链头→喷漆→烘干→成品;模具钢→机加工→模具成型 | 实际建设情况:织带或码装→染色→漂洗1→固色→漂洗2→漂洗3→烫带→检验→出库;涤纶丝带筋→整经→织带→染色→烫带→排咪→平光→冲齿→贴胶布→打孔→上插口→上拉头→裁断→检验→成品;涤纶丝带筋→整经→织带→缝合→染色→烫带→冲齿→贴胶布→打孔→上插口→上拉头→裁断→检验→成品;涤纶丝带筋→整经→织带→染色→烫带→注塑成型排咪→冲齿→贴胶布→打孔→上插口→上拉头→裁断→检验→成品; |
喷漆加工、模具加工未配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生活污水、染色废水、洗缸废水、喷淋废水、地面冲洗水、锅炉软化用水、锅炉蒸汽冷凝水和锅炉排污水建有设计处理能力为 400t/d 的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工艺)一套及配套中水回用系统(采用多介质过滤工艺);锅炉废气通过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处理后高空排放,配套建设1根30m高的排气筒。烫带废气引风罩收集、换热装置、水喷淋+静电吸收净化处理器处理后由车间屋顶排放,配套建设6根30m高的排气筒;单丝、注塑废气引风集气罩收集后引高排放,配套建设2根 30m高的排气筒;压铸废气设置集气罩集气,采用冷却+布袋除尘处理后由车间屋顶排放,配套建设1根30m高的排气筒;污水处理厂恶臭产生恶臭的单元加盖,收集后经碱洗+除臭喷淋塔处理高空排放,配套建设1根30m高的排气筒;食堂油烟经专用管道收集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喷漆废气车间密闭,设置集气罩集气,采用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车间屋顶排放,配套建设2根30m高的排气筒;隔声消声、减振措施,厂区绿化;边角料及次品、收集粉尘、烟尘、普通包装固废、废水处理污泥、离子交换树脂和锌渣外售综合利用。原辅材料染料空箱、片碱空袋、助剂空桶等废弃桶由原厂家回收利用。油烟净化器废油(含颗粒物)、漆渣、洗枪废液、危险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电火花油、废液压油、喷漆废水处理污泥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批复:项目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废水和基准排水量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中表2间接排放标准及修改单(公告2015年第19号及公告2015年第41号)要求,****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GB4287-2012中表2直接排放标准及修改单(公告2015年第19号及公告2015年第41号)要求后排放瓯江;项目烫带废气排放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企业排放限值。单丝、注塑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涂装工艺废气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排放限值。压铸烟尘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相关标准。污水处理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改扩建二级标准。天然气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按温环通〔2019〕57号相关要求落实。企业边界臭气浓度、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中限值,苯、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9限值,颗粒物、甲醛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硫化氢、氨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清单相关内容,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染色废水、洗缸废水、喷淋废水、地面冲洗水、锅炉软化用水、锅炉蒸汽冷凝水和锅炉排污水)和生活****处理站处理达《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7-2012)、公告2015年第19号及公告2015年41号中表2标准(**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间接标准) ****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公告2015年第19号及公告2015年41号中表2标准(**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直接标准) 排入瓯江。回用水采用“多介质过滤”后回用于生产中,污水处理站采用“气浮+水解+好氧+芬顿”处理工艺,雨水经雨水管道切换收集后直接排放至附近河道;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处理后引至30米高空排放;项目烫带工艺分为电烫和气烫,电烫工艺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塔+干式过滤箱+等离子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引至30米高空排放;气烫工艺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静电除油+水喷淋塔处理后引至30米高空排放;单丝、注塑废气经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引至30米高空排放;压铸、脱模工艺经旋风除尘+二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30米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经碱喷淋塔+除臭喷淋塔处理后引至30米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35米高空排放;喷漆废气暂未投入使用;项目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远离门窗;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设减振基座;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染料空桶、边角料及次品、收集粉尘、烟尘、普通包装固废、废水处理污泥、离子交换树脂、锌渣、油烟净化器废物(含颗粒物)、废活性炭和废液压油。染料空桶由原厂家回收再利用;边角料及次品、收集粉尘、烟尘、普通包装固废、废水处理污泥、离子交换树脂和锌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油烟净化器废物(含颗粒物)、废活性炭和废液压油委托****处置 |
喷漆工序暂未投入使用;烫带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箱+等离子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引至30米高排放,与环评中“烫带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静电除油+水喷淋净化处理器处理后引高排放”不同,根据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中的VOCs 光解(光氧化) 及其组合净化技术,等离子属于除臭工艺,不属于淘汰类,配合活性炭组合净化工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4.3903 | 5.1028 | 0 | 0 | 4.39 | 4.39 | |
0 | 3.512 | 4.082 | 0 | 0 | 3.512 | 3.512 | |
0 | 0.439 | 0.51 | 0 | 0 | 0.439 | 0.439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658 | 0.765 | 0 | 0 | 0.658 | 0.658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144 | 0 | 0 | 0 | 0 | / |
0 | 0.048 | 0.218 | 0 | 0 | 0.048 | 0.04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21 | 0.865 | 0 | 0 | 0.21 | 0.21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采用“气浮+水解+好氧+芬顿”处理工艺 |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公告2015年第19号及公告2015年41号中表2间接排放标准 |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染色废水、洗缸废水、喷淋废水、地面冲洗水、锅炉软化用水、锅炉蒸汽冷凝水和锅炉排污水)和生活****处理站处理达《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7-2012)、公告2015年第19号及公告2015年41号中表2标准(**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间接标准) ****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公告2015年第19号及公告2015年41号中表2标准(**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直接标准) 排入瓯江 | 总排放口监测结果表明,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色度、二氧化氯、可吸附有机卤素、硫化物、苯胺类、总锑排放浓度和pH值范围均符合《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公告2015年第19号及公告2015年41号中表2间接排放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关于进一步明确生物质锅炉、燃气锅炉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温环通〔2019〕57 号),**或整体更换的锅炉,NOx排放浓度稳定在30mg/m3以下 | 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处理后引至30米高空排放 | 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中,低浓度颗粒物和二氧化硫的排放浓度均低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符合《关于进一步明确生物质锅炉、燃气锅炉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温环通〔2019〕57 号),**或整体更换的锅炉,NOx排放浓度稳定在30mg/m3以下 | |
2 | 水喷淋塔+干式过滤箱+等离子活性炭一体机 |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企业排放限值 | 电烫工艺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塔+干式过滤箱+等离子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引至30米高空排放 | 烫带工序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中,低浓度颗粒物、油雾、VOCs排放浓度和臭气浓度均小于《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企业排放限值 | |
3 | 静电除油+水喷淋塔 |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企业排放限值 | 气烫工艺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静电除油+水喷淋塔处理后引至30米高空排放 | 烫带工序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中,低浓度颗粒物、油雾、VOCs排放浓度和臭气浓度均小于《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表1**企业排放限值 | |
4 | 活性炭吸附箱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单丝、注塑废气经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引至30米高空排放 | 单丝、注塑工序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和甲醛排放浓度均小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
5 | 旋风除尘+二级布袋除尘器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相关标准 | 压铸、脱模工艺经旋风除尘+二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30米高空排放 | 压铸、脱模剂工序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表1相关标准 | |
6 | 碱喷淋塔+除臭喷淋塔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经碱喷淋塔+除臭喷淋塔处理后引至30米高空排放 | 污水处理站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中,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的排放速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 |
7 | 静电式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型的相关标准 | 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35米高空排放 | 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排放浓度均低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型的相关标准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项目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远离门窗;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设减振基座;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 厂界西侧、北侧和东侧测点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环评:边角料及次品、收集粉尘、烟尘、普通包装固废、废水处理污泥、离子交换树脂和锌渣外售综合利用。原辅材料染料空箱、片碱空袋、助剂空桶等废弃桶由原厂家回收利用。油烟净化器废油(含颗粒物)、漆渣、洗枪废液、危险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电火花油、废液压油、喷漆废水处理污泥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批复: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清单相关内容,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过程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染料空桶、边角料及次品、收集粉尘、烟尘、普通包装固废、废水处理污泥、离子交换树脂、锌渣、油烟净化器废物(含颗粒物)、废活性炭和废液压油。染料空桶由原厂家回收再利用;边角料及次品、收集粉尘、烟尘、普通包装固废、废水处理污泥、离子交换树脂和锌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油烟净化器废物(含颗粒物)、废活性炭和废液压油委托****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监测设施、应急处理设施 | 企业应急预案已编制完成,****环境局**分局进行备案登记,编号为:330324-2024-003-L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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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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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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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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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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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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