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东汇特种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0吨环保型电熔砖生产线项目(二期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5533104 | 建设单位法人:刘建勋 |
刘晓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苟堂镇养老湾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40000吨环保型电熔砖生产线项目(二期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89-C3089-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苟堂镇养老湾村 |
经度:113.48318 纬度: 34.3788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09-11-30 |
郑环建表〔2009〕34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10-3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553310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5533104 | 验收监测单位:**沃****公司 |
****0185MA9MFA7W9R | 竣工时间:2024-10-31 |
2024-11-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1-20 |
2024-12-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3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203w81rq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4万吨电熔砖 | 实际建设情况:二期工程年产1.4万吨电熔砖,二期工程建成后全厂2.8万吨电熔砖 |
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本次为二期工程)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砂型模具工艺:硅砂、泡花碱(水玻璃)混合-打压成型(外层为外购成型木板)-加热-模具;电熔砖工艺:外购原料-混合-熔炼-浇注-冷却-成型-切割、磨边、钻孔-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砂型模具工艺:硅砂、泡花碱(水玻璃)混合-打压成型(外层为外购成型木板)-加热-模具;电熔砖工艺:外购原料-混合-熔炼-浇注-冷却-成型-切割、磨边、钻孔-成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本项目二期工程电熔炉熔炼工序产生的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依托一期工程); 废水:项目二期工程建成后电熔炉冷却循环水经275m3循环水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切磨工序冷却循环水经90m3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1m3)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1座化粪池(20m3)处理后定期清运,综合利用,不外排; 噪声:项目产噪设备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风机安装隔声罩等措施降低噪声; 固废:项目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底****建材厂综合利用;残次品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模具砂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保温砂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原料袋收****收购站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2#电熔炉熔炼废气经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2)预处理后与1#电熔炉熔炼废气共同引至1套“陶瓷滤管除尘、SCR脱硝一体化设施(TA003)”中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保温砂回收新增一套保温砂回收系统,筛砂系统输送带密闭,筛砂机位于地下,下方采取负压抽风,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内处理(TA001)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废水:项目二期工程建成后电熔炉冷却循环水经275m3循环水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切磨工序冷却循环水经90m3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1m3)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1座化粪池(20m3)处理后定期清运,综合利用,不外排; 噪声:项目产噪设备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风机安装隔声罩等措施降低噪声; 固废:项目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底****建材厂综合利用;残次品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模具砂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保温砂经筛分后回用于生产;脱硝工序产生的废脱硝催化剂目前暂未更换,待废催化剂更换前,立即签订危废协议,符合当前环保管理要求;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①原环评报告表保温砂回收由行车吊至保温箱重复利用,为无组织排放;实际建设过程,保温砂回收新增一套保温砂回收系统,筛砂系统输送带密闭,筛砂机位于地下,下方采取负压抽风,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内处理(TA001)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优于环评;②原环评报告表电熔炉熔炼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过程,2#电熔炉熔炼废气经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2)预处理后与1#电熔炉熔炼废气共同引至1套“陶瓷滤管除尘、SCR脱硝一体化设施(TA003)”中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优于环评。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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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3948 | 0 | 0 | 0 | 2.395 | 2.395 | / |
0 | 0.6339 | 0 | 0 | 0 | 0.634 | 0.63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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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电熔炉冷却循环水池(1座,275m3) | 循环使用,不外排 | 电熔炉冷却循环水池(1座,275m3) | 无 | |
2 | 切磨工序废水沉淀池(1座,90m3) | 沉淀后循环使用,综合利用,不外排 | 切磨工序废水沉淀池(1座,90m3) | 无 | |
3 | 食堂废水(1座1m3隔油池)、职工生活废水(1座20m3化粪池) | 定期清运,综合利用,不外排 | 食堂废水(1座1m3隔油池)、职工生活废水(1座20m3化粪池) | 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保温砂回收原环评及批复无要求 | 《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 | 筛砂工序废气收集后引入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内处理(TA001)+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1) | 本项目筛砂工序除尘器出口DA001处颗粒物排放浓度为3.1~4.8mg/m3 | |
2 | 电熔炉熔炼工序产生的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依托一期工程) | 《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166-2021) | 2#电熔炉熔炼废气经1套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TA002)预处理后与1#电熔炉熔炼废气共同引至1套“陶瓷滤管除尘、SCR脱硝一体化设施(TA003)”中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电熔烟尘陶瓷滤管除尘、SCR脱硝一体化设施出口DA002处颗粒物排放浓度为3.3~4.6mg/m3,NOX排放浓度为24~34mg/m3,NH3排放浓度为3.03~3.64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项目产噪设备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风机安装隔声罩等措施降低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项目产噪设备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风机安装隔声罩等措施降低噪声 | 项目二期工程各设施运转正常,东、南、西、北厂界昼间噪声测定值为52.2~56.5dB(A),夜间噪声测定值为43.4~46.9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底****建材厂综合利用;残次品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模具砂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保温砂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原料袋收****收购站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项目产噪设备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风机安装隔声罩等措施降低噪声; 固废:项目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底****建材厂综合利用;残次品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模具砂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保温砂经筛分后回用于生产;脱硝工序产生的废脱硝催化剂目前暂未更换,待废催化剂更换前,立即签订危废协议,符合当前环保管理要求;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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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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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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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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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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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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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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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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