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东宝方解石矿业有限公司方解石矿资源整合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2********5135629 | 建设单位法人:蔡伟 |
张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县汤沟镇古石村古后组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方解石矿**整合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12-化学矿开采;**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099-B1099-其他未列明非金属矿采选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县汤沟镇古石村古后组 |
经度:123.67055 纬度: 40.59461 | ****机关:****环境局岫岩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2-03-16 |
岫环批〔2012〕第0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1-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839 |
297.74 | 运营单位名称:**** |
912********513562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源(******公司 |
****0102MA10WP4H6A | 验收监测单位:/ |
/ | 竣工时间:2012-05-16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8268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整合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整合为原环评审批过程中划定的项目性质,根据现行有效的性质类别及专家意见,将项目性质划定为改扩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开采方解石矿9万t/a,服务年限58.77a,**范围面积为0.99km2 | 实际建设情况:年开采方解石矿9万t/a,服务年限58.77a,**范围面积为0.8003km2 |
**方解石矿于2017年办理采矿权延续时,被确认**范围内涉及林地保护区,根据相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方解石矿申请缩减**范围,退出原**范围内涉及的Ⅱ级保护林地范围,缩界后**面积为0.8003km2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开采法,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 实际建设情况: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开采法,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做好施工阶段的水土保持工作 经常洒水,确保路面维持潮湿(不起尘状态) 地面开挖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运输车辆减速慢行,降低粉尘对道路沿线环境空气的影响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 采取洒水抑尘;加强运输管理,运输车辆覆盖苫布、车辆限速行驶;在工业场地四周布设挡墙,控制扬尘逸出量;植树绿化;穿孔、爆破均为间断性操作,并采用爆堆洒水。 矿坑水经沉淀后全部用于湿式凿岩和采场、排土场、路面洒水抑尘。本项目无废水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旱厕,污物由附近农民定期清除。 优先利用废石铺路、修挡土墙、场地平整,剩余废石送至排土场堆存。严格按照GB 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等规定,确定后续排土场的选址、设计工作,杜绝废石随意堆叠排弃。危险废物必须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临时储存间,并送至有资质单位处置。 建设单位按照该矿山已制定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方案》,对采区、排土场及道路等进行生态恢复,做到边开采边复垦。 结合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爆炸、崩塌、泥石流),落实有效的风险防治措施。 认真推行清洁生产,确保矿山满足清洁生产二级水平。 严格执行2008年整合项目的“环评报告书”及批复“鞍环保函[2008]99号”中提出的要求,落实贯彻“以新代老”原则。 | 实际建设情况:**已建设排洪沟,剥离表土基本用于采场及原排土场覆土。 项目设置洒水车,用于**日常洒水抑尘。 本**仅白天施工。 **配置洒水车用于**地面洒水抑尘;对出入车辆进行覆盖苫布以及限速要求,同时设置喷淋系统,对车辆进行降尘处理;**周边已进行植被绿化;穿孔、爆破均为间断性操作,并采用爆堆洒水。 已落实。本项目洒水抑尘用水来自于矿坑水及沉淀池雨水;生产过程中无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已落实。本**已利用废石对**道路进行铺设、修建挡土墙以及场地平整。本项目西侧排土场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要求;**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均在3.4km****公司工业场地内进行,本项目选址于3.4km****公司****公司为同一责任主体)工业场地内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废机油经危废贮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已落实。建设单位已按《****(方解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中工作计划完成第1阶段部分工程,包括原排土场平整及种植刺槐,道路平整。 已落实。**已按环评中措施划定300m爆破警戒范围;排土场修建挡土墙,并设置溢流槽和截洪沟。 已落实。由于本矿山长期停产,原生产设备已淘汰,将新购入电耗低,符合清洁生产指标的生产设施。同时本项目是小型矿山露天开采项目,工艺流程简单实用,凿岩采用浅孔湿式作业,具有从工艺本身减少污染物排放的理念。爆破后矿岩装卸、运输均采用洒水抑尘措施,针对污染源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 |
实际建设中增设喷淋设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项目排土场位于**西侧,距场界500m范围内有居民12户,需要迁出。如建设单位考虑调整排土场的位置,须委托有资质单位重新进行其选址和设计。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2022年开发利用方案设计排土场1处,与最近居民位置约700m。原12户居民中有5户已完成搬迁,剩余7户已与本单位签订搬迁协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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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沉淀池 | / | 东、西采区各设置沉淀池一座(东采区沉淀池容积80m3、西采区沉淀池容积100m3) | 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洒水车 | / | 1台5t洒水车 | 无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优先利用废石铺路、修挡土墙、场地平整,剩余废石送至排土场堆存。严格按照GB 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等规定,确定后续排土场的选址、设计工作,杜绝废石随意堆叠排弃。危险废物必须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临时储存间,并送至有资质单位处置。 | 本**已利用废石对**道路进行铺设、修建挡土墙以及场地平整。本项目西侧排土场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要求;**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均在3.4km****公司工业场地内进行,本项目选址于3.4km****公司****公司为同一责任主体)工业场地内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废机油经危废贮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做好施工阶段的水土保持工作;依据本项目的开发利用方案,原7#(CK2)采场未列入本项目采场范围内,将在本项目实施同时进行治理恢复。原4#(CK7)划定在采场1范围内,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在进一步的设计中对CK7进行相关论述,及时调整采场范围。 本项目设计**排土场,原有排土场(ZD1~ZD6)全部停止使用,堆存的废石送至本项目**的排土场堆存。其中ZD1~ZD3、ZD6不在本项目的采场范围内,结合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植被恢复方案,进行治理恢复,在排土场坡脚做铁丝石笼进行工程加固,所需覆土来自**排土场的剥离表土,种植植物为紫穗槐苗木。ZD4、ZD5在本项目采场1范围内,待矿山服务期满后,统一考虑治理恢复。 本项目露天开采剥离表土均单独封存在排土场划定的临时堆土区,作为土地复垦的覆土。 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尽早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废弃采坑、废弃排土场的关闭设计。 | 已落实。**已建设排洪沟,剥离表土基本用于采场及原排土场覆土。已落实。原7#(CK2)采场已关闭,本项目已对其进行初步治理恢复,本项目恢复生产时将继续对该采场进行治理。在2022年3月的开发利用方案中,已对CK7所属CaV矿体范围进行论述,300m标高以上CaV矿体列入一期开采对象,300m-220m标高的CaV矿体列入二期开采对象。 已落实。原有排土场(ZD1~ZD6)已全部停止使用,并已进行治理恢复,种植植被。本项目在**西侧建设排土场1处。 已落实。本项目开采所剥离的表土已放置在西侧排土场堆存,作为土地复垦的覆土。原排土场已进行关闭设计,并已落实植被恢复措施。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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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项目排土场位于**西侧,距场界500m范围内有居民12户,需要迁出。如建设单位考虑调整排土场的位置,须委托有资质单位重新进行其选址和设计。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2022年开发利用方案设计排土场1处,与最近居民位置约700m。原12户居民中有5户已完成搬迁,剩余7户已与本单位签订搬迁协议。 |
/ |
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本项目设计**排土场,原有排土场(ZD1~ZD6)全部停止使用,堆存的废石送至本项目**的排土场堆存。其中ZD1~ZD3、ZD6不在本项目的采场范围内,结合本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植被恢复方案,进行治理恢复,在排土场坡脚做铁丝石笼进行工程加固,所需覆土来自**排土场的剥离表土,种植植物为紫穗槐苗木。ZD4、ZD5在本项目采场1范围内,待矿山服务期满后,统一考虑治理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单位现虽然为停产状态,但已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方案》中阶段生态恢复要求落实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并于2022****机关验收并取得验收合格证。 对各采场边坡清理危岩浮石,沿采场边坡建设挡墙,总长度约1.4km;对废石场边坡采取消坡减荷措施,削坡后坡度在30~35度左右;**道路沿路挖设排水沟,对于雨水进行导排,防止对山体的冲刷;对治理区(包括原排土场ZD1~ZD6)平整土方厚度0.5m,平整石方厚度0.3m,然后全面客土,覆土厚0.5m,客土来源为外购生土,为增加肥力和肥化程度,对表土施农家土杂肥;按 1.5m×1.5m株距栽植刺槐,草籽撒播的密度以每平方米15g,种植后及时进行灌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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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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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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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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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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