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生产项目(三期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621MA1MLPMD8A | 建设单位法人:曾清华 |
曾清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开发区赤诚路 5 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家具生产项目(三期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36-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金属家具制造;塑料家具制造;其他家具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110-C2110-木质家具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开发区赤诚路 5 号 |
经度:120.54448 纬度: 32.54673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10-20 |
海行审〔2017〕64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0-05-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0 |
240 | 运营单位名称:**** |
****0621MA1MLPMD8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621MA1MLPMD8A | 验收监测单位:**绿水(南****公司 |
****0621MA1XKMX591 | 竣工时间:2024-07-19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家具8万件 | 实际建设情况: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下料-精加工-组装-喷底漆-烘底漆-晾干-打磨-喷面漆-烘面漆-晾干-检测 | 实际建设情况:一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厂;食堂废水隔油池处理****处理厂;生产废水循环水池中每日添加絮凝剂,每 5 天更换 1 次,排入集水池后添加芬顿试剂和双氧水,达标****处理厂;废气:1#车间木料粉尘中央集尘系统+布袋除尘器+20m 高排气筒 FQ1,涂装废气水帘+水喷淋+活性炭装置+20m 高排气筒 FQ2,打磨废气集气罩+水洗式除尘器+20m 排气筒 FQ3;2#车间木料粉尘中央集尘系统+布袋除尘器+20m 高排气筒 FQ4,涂装废气水帘+水喷淋+活性炭装置+20m 高排气筒 FQ5,打磨废气集气罩+水洗式除尘器+20m 排气筒 FQ6,食堂油烟油烟净化器+排烟管道,自楼顶排放;噪声:安装减振垫,墙体隔声,安装隔声罩;固废:零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为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废水,食堂废水为食堂就餐产生的废水,生产废水为喷枪清洗水、打磨柜废水、水帘柜废水、喷淋废水。 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通过市政****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添加絮凝剂、气浮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木工车间机加工产生的粉尘;喷漆、调漆、烘干、晾干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漆雾颗粒;组装工序胶粘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 1#车间一层南区、二层北区木工车间机加工产生的粉尘经中央集尘系统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的排气Q11排放;二层涂装车间调漆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晾干废气经干式过滤+多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的排气筒Q12排放;未捕集的废气与组装工序胶粘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一起,无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空压机、废气处理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厂区采取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废木料、除尘器粉尘、废动植物油、生活垃圾。其中,废木料、除尘器粉尘外售综合利用,废动植物油、生活垃圾定期清运。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漆渣、废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均委托****处置。 |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2196 | 0.3892 | 0 | 0 | 0.22 | 0.22 | |
0 | 0.322 | 1.687 | 0 | 0 | 0.322 | 0.322 | |
0 | 0.043 | 0.065 | 0 | 0 | 0.043 | 0.043 | |
0 | 0.008 | 0.013 | 0 | 0 | 0.008 | 0.008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005 | 0.011 | 0 | 0 | 0.005 | 0.005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316 | 0.577 | 0 | 0 | 0.316 | 0.316 | / |
0 | 0.022 | 0.237 | 0 | 0 | 0.022 | 0.022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等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和海****处理厂接管要求 |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为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废水,食堂废水为食堂就餐产生的废水,生产废水为喷枪清洗水、打磨柜废水、水帘柜废水、喷淋废水。 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通过市政****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添加絮凝剂、气浮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 验收监测期间(2024年10月08日~09日),本项目废水总排口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的日均值及pH值范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和海****处理厂接管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多级活性炭等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等 |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木工车间机加工产生的粉尘;喷漆、调漆、烘干、晾干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漆雾颗粒;组装工序胶粘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 1#车间一层南区、二层北区木工车间机加工产生的粉尘经中央集尘系统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的排气Q11排放;二层涂装车间调漆废气、喷漆废气、烘干废气、晾干废气经干式过滤+多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的排气筒Q12排放;未捕集的废气与组装工序胶粘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一起,无组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2024年10月08日~09日),本项目有组织废气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均符合该标准表3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NMHC)排放浓度最大值均符合该标准表2标准,有组织VOCs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符合**省《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表1,无组织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均符合该标准表3标准。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空压机、废气处理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厂区采取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2024年10月08日~09日),本项目南、北侧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废木料、除尘器粉尘、废动植物油、生活垃圾。其中,废木料、除尘器粉尘外售综合利用,废动植物油、生活垃圾定期清运。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漆渣、废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均委托****处置。 一般固废仓库20平方米,危废仓库20平方米。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建设不小于50m3的事故废水收集池,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加强对易燃物和危险化学品在使用、贮运过程中的监控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区设计要求,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污染。 | 本项目已编制应急预案,并通过环保部门备案。已建设2个总体积为200m3的事故应急池。已建设专门的危化品仓库,存储危险化学品,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已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渗区设计要求,做好防渗工作。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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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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