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县城乡****水厂巩固提升工程潜在供应商应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om/)获取招标文件,并在 2025 年01 月16 日 09 点 00 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县城乡****水厂巩固提升工程 2、项目类别:工程类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预算金额:****713.03 元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1)-(6)项可提供信用承诺函(提供了信用承诺函的可不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对提供虚假承诺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告知项)。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 4)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告知项)。 2、落实采购政策资格条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具备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关于印发《**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 (4)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投入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开标前6个月任意1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 (6)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赣建城镇[2021]19号文,**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四、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自行下载。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5-01-12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登入**市阳光平台注册报名,**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方式:线下递交纸质文件
2、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01-16 09:00(**时间)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交易中心**中心
七、公告发布媒介: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com/)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52****6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商铺5栋103室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57****8866
九、其他说明:
1. 潜在供应商必须在**市阳光平台注册报名,**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未报名下载磋商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2. 本项目采用“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携带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一正二副)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磋商地点并进行签到,签到时间以纸质版响应文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放弃磋商。 (1)响应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响应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装袋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2)封装袋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供应商名称并于封口处加盖公章,并按磋商文件注明的地址送达响应地点。 (3)各供应商到磋商现场进行二次报价。 3.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采购政策(不适用者除外)。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