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博物院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包括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2.2项目名称:**博物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3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广场以东原200旅部队营区地块,处于**中低峰区,背面靠山,东北方向为凌汉峰,整个区域在U字形山谷中。
2.4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4.8公顷(1483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733平方米,其中**面积41848.44平方米(地上24911.87平方米,地下16936.57平方米),另有部分既有改造,建设**文化研究交流、文物修复及其他配套服务设施面积约7884.56平方米,并对场区内进行环境整治和改造提升等。
2.5计划工期:总工期:6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设计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达到工程设计审查合格标准;
施工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及验收、移交、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等工作,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支持、配合和服务等工作。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9招标控制价:53436.21万元,其中:
设计部分控制价:1050万元;
施工部分控制价:52386.21万元。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采购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和资质条件。
4.招标文件领取
4.1公告时间:2025年01月04日至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网址:www.****.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市公共**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市公共**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市公共**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市公共**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省内公共**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116。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市公共**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市公共**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24日9时00分(**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需登录**市公共**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市公共**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市公共**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东岳大街191号
联系人:刘铭宇
电话:0538-****49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汇金国际13楼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538-****778
8.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陈经理联系方式:0538-****778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市公共**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监督单位:**管委-****管理部,联系电话:0538-****373。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