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件编号: | **** |
公示类型: | 批前公示 |
业务类型: | 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建设单位: | **** |
项目名称: | 淼晟花园1-8座、地下室及总平面图 |
项目地点: | **市**区云**街道伏户地块一 |
单体名称: | 淼晟花园1-8座、地下室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变更内容: | 一、总平面变更内容: 1、7座基底面积的调整,7座首层东南角位置新增加基底面积约6平方米; 2、经济技术指标表调整,基底面增加6平方米,绿地率及绿地面积减少,建筑密度增加; 3、工程名称由“****花园”修改为“淼晟花园”;建设单位由“**市**区****公司”修改为“** ****集团有限公司”。 二、总平面变更后指标方面:净用地面积26102.40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5363.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5976.15平方米、 总计容建筑面积78303.99平方米、建筑密度20.55%、容积率3.0、绿地率35.26%。 三、单体方案变更内容: (一)1座:1、塔楼首层风井布局调整;2、优化商铺门窗;3、调整商铺内部布局;4、建筑及计容面积微调,基底面积及建 筑高度不变。 (二)2座:1、塔楼首层风井布局调整。2、基底面积、建筑及计容面积微调,建筑高度不变。 (三)3座:1、首层西侧增加室外无顶盖楼梯;2、塔楼首层风井布局调整;3、基底面积、建筑及计容面积微调,建筑高度 不变。 (四)4座:1、首层东侧增加室外无顶盖楼梯;2、塔楼首层风井布局调整;3、基底面积、建筑及计容面积微调,建筑高度 不变。 (五)5座:1、塔楼首层风井布局调整;2、基底面积、建筑及计容面积微调,建筑高度不变。 (六)6、7座:1、商铺屋面布局优化;2、6座所有指标无变化;3、建筑及计容面积微调,基底面积、建筑高度不变。 (七)8座:优化门窗,所有指标均无变化; (八)地下室:所有指标均无变化; (九)1-8座、地下室工程名称由“****花园”修改为“淼晟花园”,建设单位由“**市**区淼城建设投资有限公 司”修改为“****”。 四、变更后单体指标: 1、1座:性质为商业、住宅、配电房,地上三十三层,建筑高度99.90米,基底面积1831.66平方米,建筑面积17631.22平 方米,计容面积17023.03平方米; 2、2座:性质为商业、住宅、配电房、消控室,地上三十三层,建筑高度99.90米,基底面积1315.70平方米,建筑面积 16409.42平方米,计容面积15863.24平方米; 3、3座:性质为住宅、配电房,地上三十三层,建筑高度99.90米,基底面积535.69平方米,建筑面积15894.51平方米, 计容面积15306.97平方米; 4、4座:性质为住宅、配电房,地上三十三层,建筑高度99.90米,基底面积534.74平方米,建筑面积15605.71平方米, 计容面积14934.12平方米; 5、5座:性质为住宅、配电房,地上三十三层,建筑高度99.90米,基底面积529.08平方米,建筑面积15306.63平方米, 计容面积14563.03平方米; 6、7座:性质为商业,地上一层,建筑高度6.9米,基底面积340.13平方米,建筑面积339.30平方米,计容面积339.30 平方米。 |
公示时间: | 2025年01月04日--2025年01月14日 |
本局收到**** 提出 **市**区云**街道伏户地块一 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的审批申请及有关材料。 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进行批前公示。(详见右图)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致电:**工程:0757-****7279 查询。
有关该项目的反馈意见收集电话:****9918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依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可在公示期内向本局提出申述, 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2025年01月04日
公示事项:城市建(构)筑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公示时间:2025年01月04日至2025年01月14日
审批、公示部门:******局**分局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淼晟花园1-8座、地下室及总平面图
项目地点:**市**区云**街道伏户地块一
单体名称:淼晟花园1-8座、地下室
建筑面积:(平方米)
变更内容:一、总平面变更内容: 1、7座基底面积的调整,7座首层东南角位置新增加基底面积约6平方米; 2、经济技术指标表调整,基底面增加6平方米,绿地率及绿地面积减少,建筑密度增加; 3、工程名称由“****花园”修改为“淼晟花园”;建设单位由“**市**区****公司”修改为“** ****集团有限公司”。 二、总平面变更后指标方面:净用地面积26102.40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5363.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5976.15平方米、 总计容建筑面积78303.99平方米、建筑密度20.55%、容积率3.0、绿地率35.26%。 三、单体方案变更内容: (一)1座:1、塔楼首层风井布局调整;2、优化商铺门窗;3、调整商铺内部布局;4、建筑及计容面积微调,基底面积及建 筑高度不变。 (二)2座:1、塔楼首层风井布局调整。2、基底面积、建筑及计容面积微调,建筑高度不变。 (三)3座:1、首层西侧增加室外无顶盖楼梯;2、塔楼首层风井布局调整;3、基底面积、建筑及计容面积微调,建筑高度 不变。 (四)4座:1、首层东侧增加室外无顶盖楼梯;2、塔楼首层风井布局调整;3、基底面积、建筑及计容面积微调,建筑高度 不变。 (五)5座:1、塔楼首层风井布局调整;2、基底面积、建筑及计容面积微调,建筑高度不变。 (六)6、7座:1、商铺屋面布局优化;2、6座所有指标无变化;3、建筑及计容面积微调,基底面积、建筑高度不变。 (七)8座:优化门窗,所有指标均无变化; (八)地下室:所有指标均无变化; (九)1-8座、地下室工程名称由“****花园”修改为“淼晟花园”,建设单位由“**市**区淼城建设投资有限公 司”修改为“****”。 四、变更后单体指标: 1、1座:性质为商业、住宅、配电房,地上三十三层,建筑高度99.90米,基底面积1831.66平方米,建筑面积17631.22平 方米,计容面积17023.03平方米; 2、2座:性质为商业、住宅、配电房、消控室,地上三十三层,建筑高度99.90米,基底面积1315.70平方米,建筑面积 16409.42平方米,计容面积15863.24平方米; 3、3座:性质为住宅、配电房,地上三十三层,建筑高度99.90米,基底面积535.69平方米,建筑面积15894.51平方米, 计容面积15306.97平方米; 4、4座:性质为住宅、配电房,地上三十三层,建筑高度99.90米,基底面积534.74平方米,建筑面积15605.71平方米, 计容面积14934.12平方米; 5、5座:性质为住宅、配电房,地上三十三层,建筑高度99.90米,基底面积529.08平方米,建筑面积15306.63平方米, 计容面积14563.03平方米; 6、7座:性质为商业,地上一层,建筑高度6.9米,基底面积340.13平方米,建筑面积339.30平方米,计容面积339.30 平方米。
注:
1、右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文件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请邮寄至西南街道环城路50号
******局**分局收。 邮编:528100
电子邮箱:zrjtszglk@ss.****.cn
3、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内
4、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写明联系人真实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5、查询网址:http://zsxx.****.cn/SSGS
制作单位:******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