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市政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2025-2027年)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小额市政工程监理服务项目(2025-2027年)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决定对该项目依法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小额市政工程监理服务项目(2025-2027年)
2.1.2工程建设规模:负责2025-2027年单项工程监理费用低于100万元的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三级建设项目的监理服务,具体项目以工程监理项目工作任务书为准。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5个标段
第一标段:****小额市政工程监理服务项目(2025-2027年)(第一标段:**片区项目);
第二标段:****小额市政工程监理服务项目(2025-2027年)(第二标段:中区片区项目);
第三标段:****小额市政工程监理服务项目(2025-2027年)(第三标段:南区片区项目);
第四标段:****小额市政工程监理服务项目(2025-2027年)(第四标段:北区片区项目);
第五标段:****小额市政工程监理服务项目(2025-2027年)(第五标段:**片区项目)。
(1)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5个标段的投标或只参与其中任意标段投标,若投标申请人同时参加2个或以上标段的投标,需分别单独办理各标段投标登记手续,投标文件需分别按标段单独提交,但不可以兼中,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投入人员可以相同(但应满足标段的工作要求);
(2)评标时按照各标段的招标控制价金额从大至小的先后顺序进行评标工作,并依次推荐各有效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有效标段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在其排名第一的标段中确定其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一中标候选人,并视为自动放弃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其他标段则由该标段经评审的第二****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3)如****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若替补上来的中标候选人已****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则由该标段排名紧随其后的中标候选****一中标候选人,并以此类推;若该标段所有中标候选人都不能成为中标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4)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标通知书不能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2.2.2招标范围:
一、本项目监理范围包括工程施工阶段勘察监理、施工监理及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与本工程有关的甲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监理工作,包括检测监测、白蚁防治、水土保持等内容。
二、监理服务内容包括:
监理服务各阶段内的具体监理工作,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规定的监理内容,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编制监理规划或计划;
2、熟悉合同文件、设计文件,了解施工现场;
3、参与交桩并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复测成果和施工组织设计;
4、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5、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6、做为业主的委托人负责管理监督各运营商和相关部门的设备安装与调试,并协调其相互关系;
7、发布开(复)工令,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8、审核承包人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它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
9、建立监理的试验、检测、监测工作体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测频率独立开展市政工程监理的试验、检测及监测工作。
10、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始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
11、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
12、审批承包人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
13、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的资质,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的质量;
1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核批承包人的修正计划;
15、要求承包人按照合同条款、图纸要求、技术规范和监理规划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录像、拍照、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16、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17、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18、发布停工令;
19、对已完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
20、签认中期支付凭证;
21、提出变更要求;
22、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
23、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24、编制监理工作日报、周报、月报、季报和年报和各类专项报告;
25、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26、签发交工证书;
27、督促、****管理部门和委托人的要求编制竣工文件;
28、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29、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并确定相应责任;
30、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
31、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32、配合委托人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33、工程施工质量监督、工程施工安全文明监督、工程施工环境监督;
34、工程计量审查、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进度计划审查;
35、审核竣工资料、变更资料、工程结算和保修阶段监理;
36、监督勘察单位按设计单位要求完成勘察工作,落实勘察外业全程旁站、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监督承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管理等相关工作,确认勘察工作量、审核勘察进度款等勘察监理工作;
37、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分析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及安全生产规范;
38、审查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持证上岗;
39、检查施工单位用于本工程的安全措施材料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质保证明材料是否齐全,铭牌、标志是否齐全。对不合格的安全生产材料禁止在本工程中使用;
40、对施工现场各作业点进行巡视检查,对施工现场关键部位或关键环节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督,落实好有关安全措施,确保安全,并填写旁站记录。
41、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按批复的安全生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4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日常检查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43、其它。
2.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人委托的所有工程保修责任期结束止。在该服务期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或实际委托的金额达到暂定合同总额时(二者以先到为准),招标人终止向中标人委托工程项目。工程保修责任期为2年。
2.2.4 最高投标限价:
第一标段:434.664154万元,
第二标段:382.504455万元,
第三标段:347.731323万元,
第四标段:312.958191万元,
第五标段:260.798492万元。
本项目各标段的暂定合同总额按对应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签订,投标报价得分按各个投标人报的下浮率计算。
2.2.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2.6 服务地点:**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②、**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4)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每个标段需投标人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2006年4月1日后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
②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并在本企业注册。注册企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③需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2024年12月(最近1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文件(以****管理中心印章的《缴费历史明细表》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为准)。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专业人士,须已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专业人士[**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检测机构、建设、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和《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3.5.2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4.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 月 4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时间,下同),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4.2 投标登记时间: 2024 年 1 月 4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4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解密时间: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说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5.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2024 年 1 月 24 日10:00- 10:30。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本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5.4开标地点:**市**区流花路123****中心**7楼第 706 开标室。
6.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6.1投标人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cn/。
6.2 成功办理投标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指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www.****.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
8.1招标单位:****
地址:**市**一路12号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20-****9014(办公时间:8:00~17:00)
8.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市**区寺右新马路111****广场8楼821
联系人:钟工、方工、张工
联系电话:020-****6919-508
9.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
联系人:梁工 电话:020-****9014 传真:020-****9059
地址:**市**区**一路12号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监督工作组,联系电话:020-****9299
10.投标人注意事项
10.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www.****.cn/fwzn/003003/list.html(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
10.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10.3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一概不接收。
10.4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nternet Explorer 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10.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平台,联系电话:020-****0590。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承担责任。
10.6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单位:****
2025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