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渡口乡至新市镇辅助道路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099567R | 建设单位法人:江华 |
黄海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成****开发区 |
桂溪街道府城大道东段288号三峡大厦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电站渡口乡至**镇辅助道路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449-G5449-其他道路运输辅助活动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省****县 |
经度:103.87344,103.87831 纬度: 28.31589,28.69972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05-10-10 |
川环建函〔2005〕38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96671 |
10273.47 | 运营单位名称:**** |
915********099567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
915********7513971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5********408339L | 竣工时间:2008-09-09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3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n/jsglj/xwdt36/tzgg38/202********44727915/index.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辅助道路长55.282km,三级公路。工程建特大、大桥21座 (总长3949.5m),中桥22座(总长1647.22m),小桥21座,长隧道(1296m)1 座,中、短隧道9座(总长4404m),设分离式立交1处。 | 实际建设情况:辅助道路全长54.423km,路线走向与环评时基本保持一致。路线起自对外交通专用公路K23+100,沿**江左岸顺江而下,终点在大桥乡附近的**村G213线改线里程K45+600处接国道213线,其中下河坝至大桥乡段作为S307的复建公路。 |
辅助道路路线总长由55.282km减少为54.423km,总长度较设计减少0.859km。其中,路基工程由环评阶段的49.56km减少为27.696km,总长较设计减少了21.864km;桥梁工程由环评阶段的64座(总长0.62km)减少为42座(总长0.58km),总长较设计减少了0.04km;在施工过程中,因地质条件等原因,隧道增加,由环评阶段的10座(总长5.70km)增设为17座(总长20.926km),总长较设计增加了15.226km,全线桥隧比例由22%提高到49%,桥隧比例提高27%。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竣工工程、运营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竣工工程、运营管理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该项目评价区范围的自然生态、水生生态的影响,应采取必要的保护和补偿措施。 2、及时做好施工道路、料场、渣场及临时占地等的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工作,防止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施工弃渣应及时清运到渣场,严禁沿河随意弃渣和废渣下河。工程的水土保持措施应按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 3、在建设中,要合理进行施工布置和安排施工方案,并采取可靠的扬尘和噪声防治措施,避免施工对周围道路交通、附近的住户造成不良影响。尽快落实防噪措施,对本工程区沿线的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点,要采取有效、可靠的隔声、降噪措施,防止扬尘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当地政府不得在噪声影响区内新规划居民区。 4、结合当地居民的风俗和生活习惯,做好移民搬**置工作,落实安置措施,确保移民的生活质量不受影响,确保移民安置环境问题得到解决。 5、应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做好工程施工期的环境监理工作,认真落实工程施工期的环保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路基边坡采取了以生物防护为主结合工程防护的办法,效果良好;临时占地绝大部分都已经恢复,且恢复效果总体良好。目前路线沿线200m范围内涉及到的声环境敏感点共26处,包括工程建成后管理范围外新增敏感点11处,新增移民安置点2处,环境影响评价阶段原有敏感点13处,其中学校2个、卫生院2个、敬老院1个。经分析,除工程建成后管理范围外新增敏感点外,在采取设置隔声窗、加高围墙、种植植物隔声降噪、设置交通警示牌等措施后,基本可以满足该区域声环境保护要求。道路运行期加强了路政管理,制订了相关应急预案,未发生水环境污染事件。工程施工前已较好地完成了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工作,无拖欠征地拆迁款等现象,为工程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施工环境。 |
与环评报告书基本一致,由于道路发生偏移,部分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有所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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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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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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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1、****小学、谷米卫生院、****卫生院、****小学设置声屏障,声屏障高均为2m,长度根据实际影响区的实际长度计算; 2、鉴于上述几个超标敏感点处于经济落后地区,****小学外其余三个敏感点的房屋类型等硬件设施都比较差,采用声屏障在当地属于不易接受设施,建议将声屏障措施的费用交给各个敏感点,由各个敏感点自行进行处理,在详细告知噪声影响的影响的后果后由各个敏感点自行采取处理措施,对各个敏感点自行采取措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应予以人力等**支持。 | 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2类标准,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进行校核,其中道路两侧红外线35m以内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道路两侧红线外35m以外执行2类标准。 | 由于道路发生偏移,部分声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有所调整。 ****中心校****小学)靠道路一侧的围墙加高至3.5m;在围墙外种植柑橘树等适生物种作为绿化带起到隔声降噪作用;在学校教学楼采用隔声窗进行隔声降噪。 ****卫生院采用隔声窗进行隔声降噪;在院内种植植物起到一定的降噪作用。 清平彝族乡大石村卫生****活动中心,夜间不营业,仅有一个医疗工作人员,无病床,不对外输液,只开口服药品;且在卫生室外种植了植物隔声降噪,在相应路段设置了交通警示牌降低车速。 ****小学,现****中心敬老院,将敬老院靠道路一侧的围墙加高至3m,并在附近种植植物绿化降噪。另外,线路优化后,实际****中心敬老院之间隔有数十米的绿化带及307省道。 | 运行期监测结果表明,调整后的声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可以满足该区域声环境保护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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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1、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每天派工程运输车运至附近渣场填埋; 2、在每个施工营地两端设置旱厕,每月进行清掏和消毒,清理后的粪便堆肥后作为渣场表面覆土的肥料。 | 按要求落实。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1、路基施工时,先修筑防洪堤或挡土墙,再进行填方施工;堆渣时,将表层土堆放在中间,块石堆放在周围起拦挡作用;路基路面施工和综合管网施工同步协调,避免重复开挖和破坏。 2、隧道施工时,渗水和涌水引至洞外排放结合土地灌溉法进行处理或采用堵水的控制方式。 3、桥梁施工时,产生的泥沙回用于临近填方地段,不能利用的弃于距离桥梁最近的弃渣场;施工结束后对河道进行清淤,保证水流畅通;施工中减少破坏植被,施工结束后进行必要的绿化措施。 4、清运施工场地固体废弃物,对需要覆土的地段合理覆土;对施工便道进行修整绿化。 5、路基边坡采用浆砌片石拱形骨架护坡、六角形心砖、菱形框格护坡、挂网喷射混凝土、三维植被网等工程措施。 6、渣场做到先挡后弃,同时做好植物绿化工作和防护工作,工程竣工后,对渣场坡面和渣顶进行复耕和绿化。 7、选择刺桐、苦楝、乌桕(棬子树)作为道路两侧绿化树种;选择马桑、黄荆、紫穗槐作为渣场马道、施工便道造林灌木;选择柑桔(甜橙或红桔)和花椒作为渣场顶面和施工场地迹地恢复物种;选择蓑草、白茅、牛尾草、三叶草作为渣体植物护坡草种;选择培地茅(香根草)和蓑草作为沿江施工道路边坡栽植草种。 | 基本按要求落实。道路路线进行偏移避让部分重要敏感点后,建设单位按照环评及水保报告书要求并根据路线实际情况对渣场进行重新选址,弃渣场由原设计方案的22个调整为25个,相应的水土保持及生态恢复措施均发生相应变化。 |
表7 风险设施
1 | 1、危险品运输实行“准运证”、“驾驶员证”、“押运员”制度; 2、危险品车辆安排在交通较少时段通行,气候不好的条件下禁止上路; 3、桥梁、隧道路段处设置“谨慎驾驶”警示牌和“危险品车辆限速”标志牌; 4、发生危险品泄漏后及时报告消防、**、环保等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事故。 | 按要求落实。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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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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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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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及时做好施工道路、料场、渣场及临时占地等的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工作,防止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施工弃渣应及时清运到渣场,严禁沿河随意弃渣和废渣下河。工程的水土保持措施应按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基本按要求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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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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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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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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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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