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德洋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年产300万 平方米地垫和200万件童车塑料零件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24MA2ULMEYXJ | 建设单位法人:谢龙水 |
谢龙水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县**街道008号全****公司院内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300万 平方米地垫和200万件童车塑料零件项目 | 项目代码:****年产300万 平方米地垫和200万件童车塑料零件项目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2-橡胶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县**街道008号全****公司院内 |
经度:118.24921 纬度: 32.12591 | ****机关:******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6-13 |
全环评〔2022〕5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11-0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27 | 运营单位名称:**** |
****1124MA2ULMEYX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124MA2ULMEYXJ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4MA8PNNBB2G | 竣工时间:2022-07-02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23muEHr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300万平方米地垫和200万件童车塑料零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60万平方米地垫(EPDM橡胶植绒地垫30万平方米、EPDM橡胶印花地垫30万平方米)和200万件童车塑料零件 |
阶段性建成。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橡胶植绒地垫生产工艺:搅拌-热压成型-静电植绒-清毛-包装。 橡胶印花地垫生产工艺:搅拌—热压成型、无纺布复合—裁边—打印—印花—包装。 童车塑料零件生产工艺:注塑成型—质检—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橡胶植绒地垫生产工艺:搅拌-热压成型-静电植绒-清毛-包装。 橡胶印花地垫生产工艺:搅拌—热压成型、无纺布复合—裁边—打印—印花—包装。 童车塑料零件生产工艺:注塑成型—质检—包装。 |
本次阶段性验收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调整了部分非主要生产设备的建设数量、原辅材料消耗量,但不增加产能,不新增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排放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项目区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规范废水排污口。雨水由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周边的雨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循环冷却水。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接管前,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不外排;接管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处理厂接管标准,通过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 2、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处理措施,规范废气排污口。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植绒工序产的颗粒物,颗粒橡胶、胶黏剂搅拌工序、压机成型工序、植绒工序、打印工序、转印工序以及注塑工序产生有机废气。植绒工序产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的过滤棉处理,颗粒橡胶、胶黏剂搅拌工序、压机成型工序、植绒工序、打印工序、转印工序以及注塑工序产生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经1套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放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标准限值。 3、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音隔声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4、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废油墨桶、废胶桶、废机油、废印花纸、废绒毛、废机油桶、注塑不合格产品及毛边、废包装材料及废活性炭等。废边角料、废印花纸、废绒毛、注塑不合格产品及毛边、废包装材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活性碳、废油墨桶、废胶桶、废机油桶、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的要求,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厂内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本次阶段性验收落实了《报告表》及批复中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项目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管沟收集排入周边沟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绿化和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本次阶段性验收项目冷却循环水只补充,无废水产生,不外排。 2、本次阶段性验收落实了《报告表》及批复中提出的废气处理措施,项目设置了3个废气排污口。本次阶段性验收优化了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地垫生产植绒工序废气集气罩收集,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地垫生产其他工序废气(颗粒橡胶、胶黏剂搅拌工序、压机成型工序、植绒前涂胶工序、打印工序、转印工序)经集气罩收集后,合并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童车塑料零件生产注塑工序废气集气罩收集,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经监测项目废气排放均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3、本次阶段性验收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搅拌机、切割机、空压机、注塑机、冷却水塔、风机等,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经监测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4、本次阶段性验收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印花纸、不合格产品及毛边收集后外售。废绒毛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墨桶、废胶水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厂区西侧建设1座30m2一般固废贮存区。项目厂区东侧设置1座8m2危废贮存库,地垫生产车间内东侧建设1座10m2危废贮存库。危废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1、环评设计“植绒工序产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的过滤棉处理,颗粒橡胶、胶黏剂搅拌工序、压机成型工序、植绒工序、打印工序、转印工序以及注塑工序产生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经1套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处理后各工序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为便于组织生产、实现废气分类处理,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了优化,废气处理设施实际建设情况为:地垫生产植绒工序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地垫生产其他工序废气(颗粒橡胶、胶黏剂搅拌工序、压机成型工序、植绒前涂胶工序、打印工序、转印工序)集气罩收集后,合并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童车塑料零件生产注塑工序废气集气罩收集,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增加2个废气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 2、本次阶段性验收项目冷却循环水只补充,无废水产生,不外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建设项目需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后方可正式投产使用,第三方验收报告需报备案,同时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 2、该项目正式投入生产后,要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避免或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根据《**县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容量核定书》(****038),该项目颗物总量指标0.02吨/年、VOCs总量指标0.656吨/年。 4、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内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 实际建设情况:1、本次阶段性验收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公司正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完成了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验收工作完成后将报******分局备案。 2、项目正式投入生产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避免或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经核算本次阶段性验收项目颗粒物排放总量为0.018t/a,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为0.16t/a。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均符合核定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4、项目已阶段性建成,阶段性建成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内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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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9280.557 | 0 | 0 | 0 | 9280.557 | 9280.55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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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018 | 0.02 | 0 | 0 | 0.018 | 0.018 | / |
0 | 0.16 | 0.656 | 0 | 0 | 0.16 | 0.16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绿化和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 不外排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袋式除尘器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标准限值 | 地垫生产植绒工序废气集气罩收集,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项目地垫植绒废气排放口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3.8mg/m3、1.59mg/m3,均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标准限值要求 | |
2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标准限值要求 | 地垫生产其他工序废气(颗粒橡胶、胶黏剂搅拌工序、压机成型工序、植绒前涂胶工序、打印工序、转印工序)集气罩收集后,合并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地垫生产工艺废气(植绒废气除外)排放口中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66mg/m3,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标准限值要求 | |
3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标准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浓度限值(校核标准) | 童车塑料零件生产注塑工序废气集气罩收集,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塑料注塑工序废气排放口中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21mg/m3,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标准限值要求,同时也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浓度限值要求(校核标准)。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 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 | 本次阶段性验收监测期间,****夜间不生产,监测点昼间厂界环境噪声范围在46.4~58.9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采取防渗措施 | 区东侧危废贮存库采用“抗渗混凝土+环氧树脂”防渗。其他重点防渗区采用抗渗混凝土防渗。一般防渗区采用抗渗混凝土防渗。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废油墨桶、废胶桶、废机油、废印花纸、废绒毛、废机油桶、注塑不合格产品及毛边、废包装材料及废活性炭等。废边角料、废印花纸、废绒毛、注塑不合格产品及毛边、废包装材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活性碳、废油墨桶、废胶桶、废机油桶、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的要求,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厂内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本次阶段性验收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印花纸、不合格产品及毛边收集后外售。废绒毛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墨桶、废胶水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厂区西侧建设1座30m2一般固废贮存区。项目厂区东侧设置1座8m2危废贮存库,地垫生产车间内东侧建设1座10m2危废贮存库。危废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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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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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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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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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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