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环保能源工程项目-餐厨废弃物协同处理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225MA3X65738T | 建设单位法人:张亚 |
张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县经开区东泰街北段(现有********电厂内)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县环保能源工程项目-餐厨废弃物协同处理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6-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发电除外)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820-N7820-环境卫生管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县经开区东泰街北段 |
经度:114.83599 纬度: 34.79942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08 |
兰环审〔2024〕0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25MA3X65738T001C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880.26 |
671.5 | 运营单位名称:**** |
****0225MA3X65738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世纪****集团有限公司 |
****0104MA06ABJB8B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0MA49H9CB6M | 竣工时间:2024-09-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日处理餐厨垃圾50吨,日处理餐厨废弃油脂5吨 | 实际建设情况:日处理餐厨垃圾50吨,日处理餐厨废弃油脂5吨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餐厨垃圾处理工艺流程:接收-分拣-制浆-除砂-三相分离;餐厨废弃油脂处理工艺流程:卸料暂存-机械除杂-加热蒸煮-三相分离-油脂储存-排砂沉砂。 | 实际建设情况:餐厨垃圾处理工艺流程:接收-分拣-制浆-除砂-三相分离;餐厨废弃油脂处理工艺流程:卸料暂存-机械除杂-加热蒸煮-三相分离-油脂储存-排砂沉砂。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餐厨垃圾和餐厨油脂处理产生的废气(臭气浓度、氨气、硫化氢、非甲烷总烃等)、****处理站产生的废气(沼气)、****处理站产生的废气(臭气浓度、氨气、硫化氢),餐厨固渣入炉焚烧废气。 本项目餐厨垃圾和餐厨油脂处理产生的废气经配套设计的2台除臭风机引入至现有项目垃圾仓内,通过焚烧炉的一次补风风机引入至经提标改造的生活垃圾焚烧炉内焚烧处理。非正常工况下,餐厨垃圾和餐厨油脂处理产生的废气经现有项目设置的“活性炭除臭装置”应急除臭系统进行处理后,由35m高排气筒集中排放。 厌氧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沼气,经收集后并入现有项目沼气收集管线中,与现有项目产生的沼气一起进入经提标改造的生活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理。 餐厨垃圾和餐厨废弃油脂预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固渣,与现有工程的生活垃圾按比例混合后,依托现有生活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置,焚烧废气采用“高效SNCR/炉内固态脱硫脱硝(备用)+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备用)+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的组合工艺处理,处理后的烟气通过现有的80m高烟囱排放。 卸料间及预处理车间、****处理站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逸散至外环境。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输送至新增****处理站(工程处理规模 50m3/d,采用“机械格栅+调节池+缺氧池+好氧池+MBR膜池+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锅炉补给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作为生产用水、绿化用水及道路洒水用水等不外排。 生产废水与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垃圾渗滤液一****处理站(工程处理规模250m3/d,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A/O好氧+UF超滤+NF纳滤+RO反渗透+DTRO蝶管式反渗透(膜系统间断性运行)”)工艺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锅炉补给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作为生产用水、绿化用水及道路洒水用水等不外排。 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中水深度处理系统排水满足兰****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由厂区总排口接管入兰****公司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无新增土建工程,项目厂区主要噪声源基本未发生变化。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对各产噪设施主要采取了消声、避震、隔音、封闭等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并在主厂房及办公宿舍楼四周种植绿化带,降低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餐厨固渣、污泥、生活垃圾、废机油、实验室废液、炉渣、飞灰。 其中餐厨固渣、污泥、厂区内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现有焚烧发电项目焚烧炉焚烧;废机油、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炉渣外协综合利用,飞灰采用螯合剂稳定化工艺,达到《****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要求条件后进****处理场分区填埋。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餐厨垃圾和餐厨油脂处理产生的废气(臭气浓度、氨气、硫化氢、非甲烷总烃等)、****处理站产生的废气(沼气)、****处理站产生的废气(臭气浓度、氨气、硫化氢),餐厨固渣入炉焚烧废气。 本项目餐厨垃圾和餐厨油脂处理产生的废气经配套设计的2台除臭风机引入至现有项目垃圾仓内,通过焚烧炉的一次补风风机引入至经提标改造的生活垃圾焚烧炉内焚烧处理。非正常工况下,餐厨垃圾和餐厨油脂处理产生的废气经现有项目设置的“活性炭除臭装置”应急除臭系统进行处理后,由35m高排气筒集中排放。 厌氧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沼气,经收集后并入现有项目沼气收集管线中,与现有项目产生的沼气一起进入经提标改造的生活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理。 餐厨垃圾和餐厨废弃油脂预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固渣,与现有工程的生活垃圾按比例混合后,依托现有生活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置,焚烧废气采用“高效SNCR/炉内固态脱硫脱硝(备用)+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备用)+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的组合工艺处理,处理后的烟气通过现有的80m高烟囱排放。 卸料间及预处理车间、****处理站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逸散至外环境。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输送至新增****处理站(工程处理规模 50m3/d,采用“机械格栅+调节池+缺氧池+好氧池+MBR膜池+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锅炉补给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作为生产用水、绿化用水及道路洒水用水等不外排。 生产废水与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垃圾渗滤液一****处理站(工程处理规模250m3/d,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A/O好氧+UF超滤+NF纳滤+RO反渗透+DTRO蝶管式反渗透(膜系统间断性运行)”)工艺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锅炉补给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作为生产用水、绿化用水及道路洒水用水等不外排。 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中水深度处理系统排水满足兰****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由厂区总排口接管入兰****公司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无新增土建工程,项目厂区主要噪声源基本未发生变化。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对各产噪设施主要采取了消声、避震、隔音、封闭等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并在主厂房及办公宿舍楼四周种植绿化带,降低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餐厨固渣、污泥、生活垃圾、废机油、实验室废液、炉渣、飞灰。 其中餐厨固渣、污泥、厂区内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现有焚烧发电项目焚烧炉焚烧;废机油、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炉渣外协综合利用,飞灰采用螯合剂稳定化工艺,达到《****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要求条件后进****处理场分区填埋。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4.874 | 0.83 | 8.304 | 0.842 | 0 | 4.862 | -0.012 | |
0.104 | 0.006 | 0.83 | 0.075 | 0 | 0.035 | -0.069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1.422 | 0.195 | 1.661 | 0.477 | 0 | 1.14 | -0.282 | |
0.598 | 0.286 | 2.391 | 0 | 0 | 0.884 | 0.286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924 | 39.4 | 0 | 0 | 0.924 | 0.924 | / |
0 | 105.277 | 171.1 | 0 | 0 | 105.277 | 105.277 | / |
0 | 1.235 | 7.6 | 0 | 0 | 1.235 | 1.23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 本项目生活污水输送至新增****处理站(工程处理规模 50m3/d,采用“机械格栅+调节池+缺氧池+好氧池+MBR膜池+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锅炉补给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作为生产用水、绿化用水及道路洒水用水等不外排。 | 生活污水****处理站净化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锅炉补给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用水水质标准 | |
2 | ****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 生产废水与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垃圾渗滤液一****处理站(工程处理规模250m3/d,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A/O好氧+UF超滤+NF纳滤+RO反渗透+DTRO蝶管式反渗透(膜系统间断性运行)”处理工艺)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锅炉补给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作为生产用水、绿化用水及道路洒水用水等不外排。 | ****处理站净化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锅炉补给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用水水质标准 | |
3 | / | 兰****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中水深度处理系统排水满足兰****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由厂区总排口接管入兰****公司污水处理厂。 | 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中水深度处理系统排水满足兰****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高效SNCR/炉内固态脱硫脱硝(备用)+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备用)+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组合工艺 | 《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6-2023) | 本项目餐厨垃圾和餐厨油脂处理产生的废气经配套设计的2台除臭风机引入至现有项目垃圾仓内,通过焚烧炉的一次补风风机引入至经提标改造的生活垃圾焚烧炉内焚烧处理;厌氧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沼气,经收集后并入现有项目沼气收集管线中,与现有项目产生的沼气一起进入经提标改造的生活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理;餐厨垃圾和餐厨废弃油脂预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固渣,与现有工程的生活垃圾按比例混合后,依托现有的生活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置,焚烧废气采用“高效SNCR/炉内固态脱硫脱硝(备用)+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备用)+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组合工艺处理,处理后的烟气通过现有的80米高烟囱排放。 | 焚烧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氨(氨气)、氯化氢、二噁英类、汞及其化合物(以Hg计)、镉、铊及其化合物(以Cd+Tl计)、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以Sb+As+Pb+Cr+Co+Cu+Mn+Ni计)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6-2023)排放限值要求。 | |
2 | /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6-202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卸料间及预处理车间、****处理站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逸散至外环境 | 综合处理车间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6-2023)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排放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消声、避震、隔音、封闭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本项目无新增土建工程,项目厂区主要噪声源基本未发生变化。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对各产噪设施主要采取了消声、避震、隔音、封闭等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并在主厂房及办公宿舍楼四周种植绿化带,降低噪声影响。 | 项目厂界噪声昼间、夜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实验室废液、飞灰属于危险废物。废机油、实验室废液等危废定期由具备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飞灰在厂区内螯合稳定化处理后,运至填埋场填埋处置;餐厨固渣、生活垃圾、污泥收集后依托现有经提标改造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置。 | 项目产生的餐厨固渣、污泥及厂区内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现有焚烧发电项目焚烧炉焚烧;废机油、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炉渣外协综合利用;飞灰采用螯合剂稳定化工艺,运****处理场分区填埋。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运营期废气、生产废水、固废等依托现有焚烧发电项目进行 处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运营期废气、生产废水、固废等依托现有焚烧发电项目进行 处置。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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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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