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光电有机半导体材料产业化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83MABRNR6X92 | 建设单位法人:洪超群 |
谭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黄****开发区胡家桥大道6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新型光电有机半导体材料产业化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省黄****开发区胡家桥大道6号 |
经度:115.01784 纬度: 30.596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5-16 |
黄环审〔2023〕8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6-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0 |
1085 | 运营单位名称:**** |
****1183MABRNR6X92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183MABRNR6X9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102MA49HMMF83 | 竣工时间:2024-06-13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二(4-联苯基)胺100吨,2-(3-溴苯基)-4,6-二苯基-1,3,5-三嗪100吨,2'-溴螺﹝芴-9,9'-氧杂蒽﹞30吨,2-(4-联苯基)-4,6-二氯-1,3,5-三嗪30t,2-溴占吨酮1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二(4-联苯基)胺100吨,2-(3-溴苯基)-4,6-二苯基-1,3,5-三嗪100吨,2'-溴螺﹝芴-9,9'-氧杂蒽﹞30吨,2-(4-联苯基)-4,6-二氯-1,3,5-三嗪30t,2-溴占吨酮100吨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 2-(3-溴苯基)-4,6-二苯基-1,3,5-三嗪是以间溴苯甲醛、苯甲脒盐酸盐起始原料,根据反应过程共有加成关环、消除两个工序。间溴苯甲醛、苯甲脒盐酸盐先在碳酸钾作用下进行加成关环反应得到S1中间体,S1中间体用醋酸铜消除得到2-(3-溴苯基)-4,6-二苯基-1,3,5-三嗪粗品,粗品精制得到2-(3-溴苯基)-4,6-二苯基-1,3,5-三嗪产品。2. 2'-溴螺(芴-9,9'-氧杂蒽)是以2-溴占吨酮、2-溴联苯为起始原料,通过低温加成反应、高温关环2个工序制得。3. 2-溴占吨酮是以对溴苯酚、2-氟苯甲酸甲酯为起始原料,通过取代、水解、关环三个工序制备。对溴苯酚、2-氟苯甲酸甲酯先在碳酸钾作用下进行取代反应,所得取代物S3进行水解反应得到S4中间体,S4中间体在三氟乙酸酐作用下关环得到2-溴占吨酮粗品,粗品精制得到2-溴占吨酮。4. 2-(4-联苯基)-4,6-二氯-1,3,5-三嗪是在溶剂四氢呋喃中,4-溴联苯和镁发生反应,生成格氏试剂;后在溶剂四氢呋喃中,三聚氯氰和格氏试剂发生格氏反应生成2-(4-联苯基)-4,6-二氯-1,3,5-三嗪,并加入稀盐酸淬灭反应,及经过分液、浓缩、打浆(除杂)、离心、干燥等工序制得2-(4-联苯基)-4,6-二氯-1,3,5-三嗪产品。5. 二(4-联苯基)胺是在甲苯、乙醇和水组成的混合溶剂中,钯催化剂催化作用下,二(4-溴苯基)胺和苯硼酸发生偶联反应生成二(4-联苯基)胺粗品,并经过离心、打浆(除杂)、干燥等工序制得二(4-联苯基)胺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1. 2-(3-溴苯基)-4,6-二苯基-1,3,5-三嗪是以间溴苯甲醛、苯甲脒盐酸盐起始原料,根据反应过程共有加成关环、消除两个工序。间溴苯甲醛、苯甲脒盐酸盐先在碳酸钾作用下进行加成关环反应得到S1中间体,S1中间体用醋酸铜消除得到2-(3-溴苯基)-4,6-二苯基-1,3,5-三嗪粗品,粗品精制得到2-(3-溴苯基)-4,6-二苯基-1,3,5-三嗪产品。2. 2'-溴螺(芴-9,9'-氧杂蒽)是以2-溴占吨酮、2-溴联苯为起始原料,通过低温加成反应、高温关环2个工序制得。3. 2-溴占吨酮是以对溴苯酚、2-氟苯甲酸甲酯为起始原料,通过取代、水解、关环三个工序制备。对溴苯酚、2-氟苯甲酸甲酯先在碳酸钾作用下进行取代反应,所得取代物S3进行水解反应得到S4中间体,S4中间体在三氟乙酸酐作用下关环得到2-溴占吨酮粗品,粗品精制得到2-溴占吨酮。4. 2-(4-联苯基)-4,6-二氯-1,3,5-三嗪是在溶剂四氢呋喃中,4-溴联苯和镁发生反应,生成格氏试剂;后在溶剂四氢呋喃中,三聚氯氰和格氏试剂发生格氏反应生成2-(4-联苯基)-4,6-二氯-1,3,5-三嗪,并加入稀盐酸淬灭反应,及经过分液、浓缩、打浆(除杂)、离心、干燥等工序制得2-(4-联苯基)-4,6-二氯-1,3,5-三嗪产品。5. 二(4-联苯基)胺是在甲苯、乙醇和水组成的混合溶剂中,钯催化剂催化作用下,二(4-溴苯基)胺和苯硼酸发生偶联反应生成二(4-联苯基)胺粗品,并经过离心、打浆(除杂)、干燥等工序制得二(4-联苯基)胺产品。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有1#生产车间废气、储罐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等,各废气应根据工艺特点和车间布局情况进行收集、处理后排放。对1#生产车间废气中含有氯化氢的废气经碱喷淋预处理,其他废气经酸喷淋预处理后,一同进入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储罐区废气经冷凝+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碱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碱喷淋+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各排气筒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甲醇、甲苯、氯化氢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二氯甲烷参照执行**市地方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标准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应限值。 落实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及物料的存贮、运输等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废气防治措施。无组织排放废气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要求。 废水处理措施: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置给排水系统。污水收集、输送管网应设置明管,并做好标识。切实做好各类管网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防腐、防漏和防渗措施,建设足够容积的初期雨水池、****处理站****联通管网。 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水主要有高盐工艺废水、其他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高盐工艺废水经蒸发器预处理后,与其他工艺废水一起经“异相催化氧化反应器+电催化氧化反应器+曝气氧化池+混凝反应池+初沉池”预处理,最终与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处理站(工艺为:调节池2+配水井+PEIC厌氧反应器+厌沉池+A/O活性污泥池+二沉池+芬顿反应池+除磷反应池+三沉池+砂滤系统+**池)处理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购低噪声设备,对产噪机械设备合理布局,尽量安装在远距厂界、环境敏感目标的地方等。通过消声、减振、隔音和距离衰减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严格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应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后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相关手续,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建设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建设物联网监管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处理,不得对外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有1#生产车间废气、储罐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燃气锅炉燃烧废气等,各废气根据工艺特点和车间布局情况进行收集、处理后排放。1#生产车间废气中酸性废气经“-19℃乙二醇冷凝+二级碱喷淋”预处理,碱性废气经“-19℃乙二醇冷凝+酸喷淋+水喷淋”预处理后,车间无组织(开釜、投料、放料、检修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碱喷淋+活性炭吸附”预处理后,一同进入“水喷淋+除雾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储罐区废气经“-19℃乙二醇冷凝+碱喷淋+UV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酸喷淋+碱喷淋+UV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酸喷淋+碱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经12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天然气锅炉废气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其他各排气筒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甲醇、甲苯、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二氯甲烷执行**市地方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标准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应限值。 通过加强生产车间开釜、投料、放料、检修等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及安装车间新风换气系统、污水处理站各产臭单元池体封闭加强收集及原辅料仓库安装强排换气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要求。 废水处理措施:项目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设置给排水系统,按照“节约用水、循环利用、分质处理”的原则,对各类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项目废水的收集、输送管网均设置明管,并做好水质及流向标识。各类管网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防腐、防漏和防渗措施能够满足要求,建设容积1500立方的初期雨水池、雨****处理站****联通管网。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水为:生产工艺废水、纯水制备浓水、设备清洗废水、尾气洗涤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生活污水、蒸汽冷凝水等。厂区内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事故废****处理站进行处理。蒸汽冷凝水作为清净下水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盐有机废水作为危废委外处置。生产工艺高浓度废水经预处理系统“微电解反应器+异相催化氧化+混凝反应+初沉”处理后再与厂区其他废水一起排入综合污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采取“调节池+UASB厌氧反应塔+厌沉池+缺氧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后芬顿池+三沉池+提升水池+多介质过滤系统+**池”工艺,处理后的废水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处理厂接纳污水标准要求后,****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最终排入巴河。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噪声控制原则针对不同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合理布局,还在噪声传播途径上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强噪声源车间均采用封闭式厂房等措施,以半封闭式厂房的屏蔽作用使噪声受到最大程度的隔绝。交通运输尽量集中在昼间进行,以减少对道路两侧居民敏感点的影响。通过减振、隔音和距离衰减等一系列措施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等,各固体废物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纯水制备废滤芯,纯水制备废滤芯由供应商定期更换后回收,不在厂内暂存;危险固废包括工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滤渣、有机废液、高盐废液、溶剂回收残渣、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污水处理废RO膜及滤芯、废矿物油、废包装材料、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置。已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相关手续,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标准规范要求,设置防腐防渗。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监控系统,并与相关监管部门联网。 |
1.高盐废水处理方式变化,取消高盐废水MVR蒸发浓缩预处理设施,将高盐废水作为危废处置(已编制新型光电有机半导体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变更补充说明,****环境局),不新增污染物种类及超出排放总量2.储罐区废气由“-19℃乙二醇冷凝+水喷淋+活性炭”变更为“-19℃乙二醇冷凝+碱喷淋+UV活性炭吸附”,污水处理站废气由“碱喷淋+UV光解+活性炭”变更为“酸喷淋+碱喷淋+UV活性炭吸附”,危废暂存间废气由“碱喷淋+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变更为“酸喷淋+碱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方式趋好强化,不会导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按照不同的防渗要求做好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的地下水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分别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等要求进行防渗建设,防止地下水污染。按规范要求设置地下水长期监测点位,并做好水质观测。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确保事故情况下各类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落实各类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储存、输送等风险防范措施,做好仓库和各类贮存设施及管道阀门的管理与定期维护;雨水排放口设置切换装置,确保初期雨水进入初期雨水池;设置足够容积的应急事故池收集事故废水。加大风险监控力度,及时监控,防止污染扩散。充分重视事故发生时对项目周边居民点的影响,做好相关防护知识的社会宣传工作,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在项目投入生产前,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要求,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加强人员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排污口规范化: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各类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排气筒应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监测平台和标识。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全厂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废水总排放口应规范化建设,在废水总排放口设置污水流量计和包含测量流量、pH、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因子在内的水质在线监测设备,以上在线设备应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并定期进行比对监测和校准。雨水排放口前设置雨水缓冲池,定期检测雨水水质,初期雨水应收集到初****处理站处理。废水总排放口必须为明渠式,不得采用地下式排放。 环境监测要求:按《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做好污染源监测及环境空气、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车间地面、物料输送管道、废水排放管道、污水站、应急池、原辅料及储罐区、危险废物暂存间、甲类仓库等均采取防腐防渗漏措施,管网及设施设备定时巡查检修,减少及预防跑冒滴漏的污染物渗入地下,降低对地下水及土壤污染的可能。厂区设置地下水长期监测点位(1#生产车间、储罐区、污水处理站),并依照环境监测计划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监测单位依要求定期进行地下水及土壤的监测。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厂区已建立健全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确保事故情况下各类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已落实各类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储存、输送等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对储罐和各类贮存设施及管道阀门进行管理与维护,每天派专门的人员进行巡检。罐区已设置应急泄漏收集措施及防范措施;初期雨水排放口设置切换装置,确保初期雨水进入初期雨水池;****处理站的事故废应急池;罐区和生产车间设监控及报警系统。每天均有人员对全厂进行巡查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人员反映。 充分重视事故发生时对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外居民点的影响,公司已与居民保持良好的联系,向居民进行防护知识的社会宣传工作,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厂区应急组织机构专门设立通讯联络组和警戒疏散组,通讯联络组负责事故状态下通知周边居民和单位,警戒疏散组负责协助周边居民和单位避险。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要求,已编制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审查,报环保部门备案。已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管委会****环境局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当出现周边居民投诉或在线超标等异常情况,公司主动开展排查,组织专家及专业机构,研究出合理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做到“计划—实施—检查—确认”的持续改善。 排污口规范化:厂区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各类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排气筒已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口、监测平台和标识,已落实并执行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厂内已配置废水分析检测仪。全厂只设置一个雨水排放口和一个废水排放口。在废水排放口安装污水流量计和pH、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因子的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环境局联网,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比对监测和校准,****公司进行日常运维。雨水排放口前设置洁净雨水排放阀门及初期雨水进水阀门,定期检测雨水水质,初期雨水收集到初期雨水池并通****处理站处理达标排放。废水排放口为明渠式设置,废水外排管道为架空式。 环境监测:已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依规进行自行监测。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3.9158 | 3.9158 | 0 | 0 | 3.916 | 3.916 | |
0 | 1.644 | 2.215 | 0 | 0 | 1.644 | 1.644 | |
0 | 0.088 | 0.223 | 0 | 0 | 0.088 | 0.088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346 | 0 | 0 | 0 | 0 | / |
0 | 0.245 | 0.461 | 0 | 0 | 0.245 | 0.245 | / |
0 | 0.047 | 0.104 | 0 | 0 | 0.047 | 0.047 | / |
0 | 1.2593 | 11.3582 | 0 | 0 | 1.259 | 1.259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处理厂接纳污水标准 | 项目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设置给排水系统,按照“节约用水、循环利用、分质处理”的原则,对各类废水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理。项目废水的收集、输送管网均设置明管,并做好水质及流向标识。各类管网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防腐、防漏和防渗措施能够满足要求,建设容积1500立方的初期雨水池、雨****处理站****联通管网。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水为:生产工艺废水、纯水制备浓水、设备清洗废水、尾气洗涤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生活污水、蒸汽冷凝水等。厂区内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事故废****处理站进行处理。蒸汽冷凝水作为清净下水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盐有机废水作为危废委外处置。生产工艺高浓度废水经预处理系统“微电解反应器+异相催化氧化+混凝反应+初沉”处理后再与厂区其他废水一起排入综合污水处理系统进一步处理,采取“调节池+UASB厌氧反应塔+厌沉池+缺氧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后芬顿池+三沉池+提升水池+多介质过滤系统+**池”工艺,处理后的废水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处理厂接纳污水标准要求后,****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最终排入巴河。 | 监测期间,项目废水总排口DW001中的pH、COD、SS排放浓度均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要求;NH3-N、TP、TN排放浓度均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要求;BOD5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要求;石油类排放浓度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标准限值要求;甲苯、动植物油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二氯甲烷排放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标准限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产车间废气:酸性废气经“-19℃乙二醇冷凝+二级碱喷淋”预处理,碱性废气经“-19℃乙二醇冷凝+酸喷淋+水喷淋”预处理后,车间无组织(开釜、投料、放料、检修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碱喷淋+活性炭吸附”预处理后,一同进入“水喷淋+除雾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储罐区废气经“-19℃乙二醇冷凝+碱喷淋+UV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酸喷淋+碱喷淋+UV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酸喷淋+碱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经12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 | 天然气锅炉废气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其他各排气筒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甲醇、甲苯、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二氯甲烷执行**市地方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标准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应限值。 |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有1#生产车间废气、储罐区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燃气锅炉燃烧废气等,各废气根据工艺特点和车间布局情况进行收集、处理后排放。1#生产车间废气中酸性废气经“-19℃乙二醇冷凝+二级碱喷淋”预处理,碱性废气经“-19℃乙二醇冷凝+酸喷淋+水喷淋”预处理后,车间无组织(开釜、投料、放料、检修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碱喷淋+活性炭吸附”预处理后,一同进入“水喷淋+除雾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储罐区废气经“-19℃乙二醇冷凝+碱喷淋+UV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酸喷淋+碱喷淋+UV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酸喷淋+碱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经12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天然气锅炉废气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其他各排气筒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甲醇、甲苯、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二氯甲烷执行**市地方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标准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应限值。 通过加强生产车间开釜、投料、放料、检修等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及安装车间新风换气系统、污水处理站各产臭单元池体封闭加强收集及原辅料仓库安装强排换气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要求。 | (1)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与分析 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排放的生产废气:1#生产车间废气排气筒DA001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甲苯、甲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氨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限值要求,二氯甲烷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 储罐区废气排气筒DA002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甲苯、甲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二氯甲烷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 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气筒DA003排放的硫化氢、氨气及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危废暂存间废气排气筒DA004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天然气锅炉废气排气筒DA005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2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与分析 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甲苯、甲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企业边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安装消声器、减震垫,设置隔声间,加强绿化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选购低噪声设备,采用安装消声器、减震垫,设置隔声间,加强绿化等措施消声降噪,使等效声级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内。 | 本次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按照不同的防渗要求做好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的地下水防渗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分别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等要求进行防渗建设,防止地下水污染。按规范要求设置地下水长期监测点位,并做好水质观测。 | 本项目生产车间地面、物料输送管道、废水排放管道、污水站、应急池、原辅料及储罐区、危险废物暂存间、甲类仓库等均采取防腐防渗漏措施,管网及设施设备定时巡查检修,减少及预防跑冒滴漏的污染物渗入地下,降低对地下水及土壤污染的可能。厂区设置地下水长期监测点位(1#生产车间、储罐区、污水处理站),并依照环境监测计划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监测单位依要求定期进行地下水及土壤的监测;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地下水各污染物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Ⅲ类标准,石油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落实各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严格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应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后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相关手续,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建设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建设物联网监管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处理,不得对外排放。 |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等,各固体废物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分类收集、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纯水制备废滤芯,纯水制备废滤芯由供应商定期更换后回收,不在厂内暂存;危险固废包括工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滤渣、有机废液、高盐废液、溶剂回收残渣、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污水处理废RO膜及滤芯、废矿物油、废包装材料、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无害化处置。已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相关手续,危险废物在转移过程中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标准规范要求,设置防腐防渗。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监控系统,并与相关监管部门联网。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确保事故情况下各类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落实各类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储存、输送等风险防范措施,做好仓库和各类贮存设施及管道阀门的管理与定期维护;雨水排放口设置切换装置,确保初期雨水进入初期雨水池;设置足够容积的应急事故池收集事故废水。加大风险监控力度,及时监控,防止污染扩散。充分重视事故发生时对项目周边居民点的影响,做好相关防护知识的社会宣传工作,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在项目投入生产前,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要求,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加强人员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 厂区已建立健全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和事故排放污染物收集系统,确保事故情况下各类污染物不排入外环境。 已落实各类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储存、输送等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对储罐和各类贮存设施及管道阀门进行管理与维护,每天派专门的人员进行巡检。罐区已设置应急泄漏收集措施及防范措施;初期雨水排放口设置切换装置,确保初期雨水进入初期雨水池;****处理站的事故废应急池;罐区和生产车间设监控及报警系统。每天均有人员对全厂进行巡查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人员反映。 充分重视事故发生时对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外居民点的影响,公司已与居民保持良好的联系,向居民进行防护知识的社会宣传工作,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厂区应急组织机构专门设立通讯联络组和警戒疏散组,通讯联络组负责事故状态下通知周边居民和单位,警戒疏散组负责协助周边居民和单位避险。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要求,已编制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审查,报环保部门备案。已完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加强职工培训,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演练,****管委会****环境局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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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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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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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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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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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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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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