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岩口铺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523MA7AWX6J7U | 建设单位法人:肖琛 |
黄先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邵****社区书院路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邵****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620-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岩口铺镇**村 |
经度:111.2399 纬度: 27.2227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6-16 |
邵市环评(3)〔2022〕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2-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702.89 |
300.5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 |
****0000MA4PU09WX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0503MA4M3K4G1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4********4619371 | 竣工时间:2023-05-01 |
2023-05-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3-08-01 |
2024-12-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9138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600吨/天 | 实际建设情况:600吨/天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废水处理工艺:格栅、沉砂池→****泵站)→污水一体化处理装置→紫外消毒器→出水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处理工艺:格栅、沉砂池→****泵站)→污水一体化处理装置→紫外消毒器→出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处置要求:1、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 2、污水处理再通过专用管道排入大庙边河。 3、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处理站的调节池、沉砂池、生化组合池、贮泥池、化验室、危废间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 废气处置要求:1、提升泵站采用全地埋式;采取生物过滤、化学洗涤、活性炭吸附、加盖密封、喷洒除臭剂等有效的除臭和加强区间绿化等措施。 2、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以臭气产生单元为界向外100米,此范围内禁止**住宅、****学校等敏感项目。 噪声处置要求:1、项目营运期应采取消声、隔声、减震、距离衰减及绿化带阻隔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固废处置要求:1、设置固废暂存间,格栅渣、沉砂等经分类收集于带盖收集桶内,与生活垃圾一起及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规范处理。 2、污泥经贮泥池暂存后,定期经移动式污泥脱水车脱水****处理厂进行压滤处理。 3、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和运输,各类危险废物应采用专用包装袋(容器)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风险管控要求:1、加强企业环境管理。 2、强化环境安全风险管控,制定完善并落实事故环境风险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处置:1、厂区雨水通过雨水沟排出外环境,污水进入处理系统内处置。 2、项目建设专用尾水排放管道用于排放处理后污水。 3、对污水调节池、沉砂池、生化组合池、贮泥池、危废间,在线监测室进行重点防渗,防渗层等效防渗系数不低于1.0×10-10cm/s,变配电间等区域采用一般防渗措施,防渗层等有效防渗系数不低于1.0×10-5cm/s。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后基本不会造成泄漏渗入到地下水。 废气处置:1、提升泵站按批复要求采用全地埋式; 2、目前厂区内采用加盖密封、加强绿化的方式确保废气污染物排放符合标准,未采取生物过滤、化学过滤、活性炭吸附、喷洒除臭剂等措施,。 3、项目卫生防护100米范围内无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项目。 噪声处置:1、在设备安装环节,采用混凝土底座,并加装减震垫;车间、厂区周边加强绿化,种植高大的常绿树种,达到隔声的效果。车辆进出时严禁使用高音喇叭,并应尽量减少鸣笛次数。 固废处置:1、采用带盖收集桶收集分类后格栅渣、沉砂等垃圾,连同垃圾桶收集后的生活垃圾采一起及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规范处理; 2、定期采用吸污车收集贮泥池中暂存的污泥****处理厂进行脱水处理,或****处理厂做活性污泥种子; 3、设置了用于收集项目在线监测废液等危废的危废暂存间,并建立了危废管理制度上墙。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公司处置。 风险管控:1、****处理厂已建设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处理厂运行进行维护。厂内设置了进水口事故应急关闭阀门,配置了消防器材等应急物资,可满足事故应急要求。 |
厂内不设置化验室。厂内有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存在,可满足日常水质监控;若出现水质异常情况,****处理厂进行化验。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项目总用地面积2499m2; 2、项目处理达标后的尾水通过4156m排水专管于油麻井排至东北侧大庙边河,排污口经纬度为东经111°15'40.33",北纬27°14'28.02",排污口类型为生活污水排放口,入河方式为暗管,排放规律为连续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1、实际建设占地调整为3262.5m3; 2、最终确定排污口位置从原选定位置下移580m,移至油麻井村石井组居民聚集院落下游,避开该组取水井。改建排污口设置于大庙边河左岸,地理坐标为:东经111°15'55.663",北纬27°14'36.495",****水库下游1.5km。 |
1、由于地形的原因,实际建设时用地调整为3262.5m3。2022年5月,****政府****处理厂用地问****委员会签订了征地协议,解决了用地安置的问题。协议中所规定用地共计8.25亩,用地包括水田与旱地。实际建设时新增的占地同样属于协议中用地范围内,属于合法用地并且踏勘调查发现厂区增加占地的方位外500m范围内为林地和耕地,并无新增环境敏感点,因此占地的变动情况不涉及重大变动,同样合法合规。 2、由于原排放口设置期间,油麻井村居民认为原选定位置距离人畜取水井近,声称尾水排放口会污染该村地下水水质,因此居民强烈反对,频繁阻工,该排污口未设置。为消除群众顾虑,****处理厂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而改建入河排放口,地理坐标为:东经111°15'55.663",北纬27°14'36.495",改建入河排污口已重新论证、审批;批复文号:“邵县环函[2024]8号”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21.9 | 0 | 0 | 0 | 21.9 | 21.9 | |
0 | 7.446 | 0 | 0 | 0 | 7.446 | 7.446 | |
0 | 0.16 | 0 | 0 | 0 | 0.16 | 0.16 | |
0 | 0.057 | 0 | 0 | 0 | 0.057 | 0.057 | |
0 | 0.983 | 0 | 0 | 0 | 0.983 | 0.983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构筑物加盖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 污水处理厂粗细格栅间、调节池、一体化设备的生化处理设施、贮泥池等恶臭浓度较高的构筑物采取了加盖封闭以及埋地式设计,厂区加强绿化从而减少恶臭污染物的排放量。 | 已监测,监测结果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绿化隔声、加强维修保养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 | 在设备安装环节,采用混凝土底座,并加装减震垫;车间、厂区周边加强绿化,种植高大的常绿树种,达到隔声的效果。 | 已监测,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1、设置固废暂存间,格栅渣、沉砂等经分类收集于带盖收集桶内,与生活垃圾一起及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规范处理。 2、污泥经贮泥池暂存后,定期经移动式污泥脱水车脱水****处理厂进行压滤处理。 3、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管理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和运输,各类危险废物应采用专用包装袋(容器)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 1、采用带盖收集桶收集分类后格栅渣、沉砂等垃圾,连同垃圾桶收集后的生活垃圾采一起及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规范处理; 2、定期采用吸污车收集贮泥池中暂存的污泥****处理厂进行脱水处理,或****处理厂做活性污泥种子; 3、设置了用于收集项目在线监测废液等危废的危废暂存间,并建立了危废管理制度上墙。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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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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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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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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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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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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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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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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