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南庄镇毛皮加工园区日处理30000m3 污水处理厂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727066B | 建设单位法人:王文平 |
王文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庄镇桑坡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孟****工园区日处理30000m3 污水处理厂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620-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孟****工园区,工业大道以南、文化路以东,涝河路以北、桑坡路以西 |
经度:112.867 纬度: 34.89786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5-10-23 |
豫环审〔2015〕40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19-06-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7642.43 |
24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727066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727066B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914********475500R | 竣工时间:2024-07-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202sBH0w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处理规模仍为3万m3/d | 实际建设情况:处理规模仍为3万m3/d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水解酸化+A2/O+砂滤+一级臭氧氧化+曝气生物滤池+二级臭氧氧化 | 实际建设情况:水解酸化+A/O+A/O+二沉池+MBR+芬顿氧化+中和吹气+高效絮凝沉淀 |
《孟****工园区日处理30000m3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5年10月23****保护厅审批,批复文号为:豫环审〔2015〕404号,批复废水处理采用“水解酸化+A2/O+砂滤+一级臭氧氧化+曝气生物滤池+二级臭氧氧化”处理工艺,工程规模为3万m3/d,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蟒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776-2012)标准。 由于孟****工园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较为复杂,可生化性差,原污水处理工艺中的A2/O工艺脱氮效果易受混合液回流比大小的影响,除磷效果易受回流污泥中夹带DO和硝酸态氧的影响。该工艺当脱氮效果好时,除磷效果较差,反之亦然,很难同时取得好的脱氮除磷效果。原污水处理工艺要确保稳定达标,生化部分需要较长的水力停留时间,对混合液回流污泥的管理要求较高。 ****水厂进水水质、水量变动幅度大等特点,经设计单位论证,生化处理工艺改为两级串联AO工艺并引入MBR系统,可减轻传统活性污泥法处理工业废水管理难度大、二沉池出水不稳定、污泥量大、污泥处理费用高、占地面积大等弊端。另,将深度处理臭氧氧化改为芬顿催化氧化,芬顿催化氧化过程中的铁盐可有效去除污水中的磷,以保证出水水质的稳定性。 因此,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发生以下变动: 一、在污水预处理单元:将旋流沉砂池改为曝气沉砂池,并增加超细格栅,在水解酸化处理后增加; 二、在生化处理单元:原先的“厌氧+缺氧+好氧+二沉池”改为“缺氧+好氧+缺氧+好氧+二沉池+MBR生化池”工艺; 三、在深度处理单元:将原先的活性砂滤池+一级臭氧氧化+活性生物滤池+二级臭氧氧化”改为“芬顿氧化+中和吹脱池+高效沉淀池”工艺; 项目实际污水处理工艺改为“水解酸化+A/O+A/O+MBR+芬顿氧化”,****处理厂处理规模仍为3万m3/d,出水标准提高至《**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2087-2021)一级标准要求。 ****处理厂规模、地点、总排口位置布置均保持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施工期,应加强监管,采取低扬尘施工工艺、施工材料堆存点设置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运营期,恶臭气体应密闭收集,经除臭净化后由15米高排气简排放,恶臭气体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以及《****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要求。 2.噪声。施工期,应加强施工噪声监管,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3.废水。项目采用“水解酸化+A2/0+砂滤+一级臭氧氧化+曝气生物滤池+二级臭氧氧化”的处理工艺,尾水排放应满足《蟒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776-2012)要求,经污水管网排入老蟒河,****处理厂进出口安装流量、COD、氨氮、总铬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 4.固废。各种固废应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进行控制。污泥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污泥控制标准,经“浓缩+生石灰调理+板框压滤”处理后****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施工期,应加强监管,采取低扬尘施工工艺、施工材料堆存点设置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运营期,恶臭气体应密闭收集,经除臭净化后由15米高排气简排放,恶臭气体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以及《****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要求;石灰仓呼吸口废水经采取“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仓顶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废气排放可满足《******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23年蓝天保卫战暨空气质量排名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焦环攻坚办〔2023〕14号), 2.噪声。施工期,应加强施工噪声监管,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等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噪声排放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3.废水。项目采用“粗格栅+细格栅+曝气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O+A/O+二沉池+MBR+芬顿氧化+中和吹气池+高效絮凝沉淀池”的处理工艺,尾水排放可满足《**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一级标准要求,经污水管网排入老蟒河,****处理厂进出口均已安装在线监测装置,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 4.固废。各种固废应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进行控制。污泥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污泥控制标准,经“浓缩+生石灰调理+板框压滤”处理后****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危险废物经危废间暂存后,定期交由**中环信****公司处置,危废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
石灰为密闭筒仓暂存,将粉仓呼吸口废气进行收集处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四)由于本项目收水范围内企业主要为毛皮加工企业,废水中含有重金属铬,你公司应在项目投运后对污泥进行性质鉴别,并按照相关要求对其妥善处置。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厅重新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四)由于本项目收水范围内企业主要为毛皮加工企业,废水中含有重金属铬,你公司应在项目投运后对污泥进行性质鉴别,并按照相关要求对其妥善处置。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厅重新审核。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996.45 | 0 | 0 | 0 | 996.45 | 996.45 | |
0 | 297.283 | 438 | 0 | 0 | 297.283 | 297.283 | |
0 | 1.927 | 42.21 | 0 | 0 | 1.927 | 1.927 | |
0 | 2.255 | 4.38 | 0 | 0 | 2.255 | 2.255 | |
0 | 38.537 | 131.4 | 0 | 0 | 38.537 | 38.537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28 | 0.0086 | 0 | 0 | 0.003 | 0.00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粗格栅+细格栅+旋流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2/O+二沉池+活性砂过滤+一级臭氧氧化+曝气生物滤池+二级臭氧氧化 | 《**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1/2087-2021)一级标准 | 粗格栅+细格栅+曝气沉砂池+超细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O+A/O+二沉池+MBR+芬顿氧化+中和吹气池+高效絮凝沉淀池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中COD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7mg/L,氨氮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175mg/L,废水排放情况均能够满足《**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一级标准标准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加盖密闭,水喷淋+UV光氧催化+15m排气筒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 加盖密闭,水喷淋+UV光氧催化+15m排气筒 | 氨有组织排放速率实测最大值为0.029kg/h,硫化氢有组织排放速率实测最大值为9.81×10-4kg/h,臭气浓度实测最大值为851(无量纲),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以及《****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要求排放限值要求。 | |
2 | 脉冲袋式除尘器+仓顶排气筒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23年蓝天保卫战暨空气质量排名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焦环攻坚办〔2023〕14号) | 脉冲袋式除尘器+仓顶排气筒排放 |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实测最大值为6.6mg/m3,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23年蓝天保卫战暨空气质量排名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焦环攻坚办〔2023〕14号)排放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在鼓风机外面加装隔声罩、安装减震装置以降低噪声,同时对这些噪声较大的设备均设在室内或水下,利用墙壁或水隔声来降低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在鼓风机外面加装隔声罩、安装减震装置以降低噪声,同时对这些噪声较大的设备均设在室内或水下,利用墙壁或水隔声来降低噪声 |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测定值为56dB(A),夜间噪声最大测定值为46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各种固废应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进行控制。污泥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污泥控制标准,经“浓缩+生石灰调理+板框压滤”处理后****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 | 各种固废应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污泥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污泥控制标准,,经“浓缩+生石灰调理+板框压滤”处理后****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危废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设置进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当进水水质异常,可及时发现并采取应急措施,设置一座事故调节池,长×宽×深分别为61.6m×31.0m×7.5m(总容积为14322m3,分为三个,两个为调节池一个为事故池),泄露报警装置、视频监控系统、备用储罐。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等 | 设置进水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当进水水质异常,可及时发现并采取应急措施,设置一座事故调节池,长×宽×深分别为61.6m×31.0m×7.5m(总容积为14322m3,分为三个,两个为调节池一个为事故池),泄露报警装置、视频监控系统、备用储罐。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等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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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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