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诚信集团有限公司仓库储存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702652L | 建设单位法人:智群申 |
李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经济开发区 |
****现有厂区内东侧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仓库储存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49-****加油站的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949-G5949-其他危险品仓储 |
建设地点: | ****经济开发区 ****经济开发区 |
经度:114.561667 纬度: 37.765278 | ****机关:****行政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07 |
元经审环批〔2023〕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1********702652L001Y |
2020-07-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1********702652L001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1********702652L001Y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1MAD13FL29K | 竣工时间:2024-09-09 |
2024-10-10 | 调试结束时间:|
2024-11-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危废库储存能力400t、成品库(螯合剂、肌氨酸产品)储存能力550t | 实际建设情况:危废库储存能力400t、成品库(螯合剂、肌氨酸产品)储存能力550t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危险废物、螯合剂产品、肌氨酸产品--入库--出库 | 实际建设情况:危险废物、螯合剂产品、肌氨酸产品--入库--出库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危废库储存废气负压收集收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最终由2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水:运营期无废水产生。噪声:采用选用低噪音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的降噪措施。固废: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危废库储存废气负压收集收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最终由2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水:运营期无废水产生。噪声:采用选用低噪音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的降噪措施。固废: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危废库防渗措施:采用素土夯实,铺300mm厚3:7灰土垫层,再铺上1.5mm厚的成品HDPE土工膜,再铺120mm厚的C25混凝土垫层,再铺20mm厚的1:2水泥砂浆找平层,再铺1mm厚树脂玻璃钢,再铺4~6mm厚度的环氧胶泥结合层,最后再铺30mm厚的耐酸面砖,用环氧胶泥铺砌。 2、环境风险应急措施:①危废库防范措施: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防腐、防渗设置,内部设置导流槽、收集池(15m3)。事故情况下污染物可收集控制在危废库内,不会向存库外漫流。②危废库内设宽0.2m,深0.3m导流沟,导流沟和收集池进行防渗。③废气事故排放防范措施: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处理设备的隐患,并及时进行维修,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设置专用环保人员对危废贮存、转运全过程进行跟踪控制。 | 实际建设情况:1、危废库防渗措施:采用素土夯实,铺300mm厚3:7灰土垫层,再铺上1.5mm厚的成品HDPE土工膜,再铺120mm厚的C25混凝土垫层,再铺20mm厚的1:2水泥砂浆找平层,再铺1mm厚树脂玻璃钢,再铺4~6mm厚度的环氧胶泥结合层,最后再铺30mm厚的耐酸面砖,用环氧胶泥铺砌。 2、环境风险应急措施:①危废库防范措施: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防腐、防渗设置,内部设置导流槽、收集池(15m3)。事故情况下污染物可收集控制在危废库内,不会向存库外漫流。②危废库内设宽0.2m,深0.3m导流沟,导流沟和收集池进行防渗。③废气事故排放防范措施: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处理设备的隐患,并及时进行维修,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设置专用环保人员对危废贮存、转运全过程进行跟踪控制。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23.944 | 0 | 120.911 | 0 | 0 | 23.944 | 0 | |
2.999 | 0 | 21.159 | 0 | 0 | 2.999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026 | 0 | 116.64 | 0 | 0 | 0.026 | 0 | / |
0.105 | 0 | 116.64 | 0 | 0 | 0.105 | 0 | / |
2.265 | 0 | 69.984 | 0 | 0 | 2.265 | 0 | / |
5.792 | 0.184 | 62.6713 | 0 | 0 | 5.976 | 0.184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危废库储存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引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 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危废库储存废气经负压收集后,引入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经25m高排气筒排放 | 危废库储存废气排气筒出口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76毫克/立方米,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最大值为478(无量纲),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音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选用低噪音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 厂界昼间噪声范围值为57-60dB(A)、夜间噪声范围值为48-51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 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①危废库防范措施: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防腐、防渗设置,内部设置导流槽、收集池(15m3)。事故情况下污染物可收集控制在危废库内,不会向存库外漫流。 ②危废库内设宽0.2m,深0.3m导流沟,导流沟和收集池进行防渗。 ③废气事故排放防范措施: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处理设备的隐患,并及时进行维修,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设置专用环保人员对危废贮存、转运全过程进行跟踪控制。 | ①危废库防范措施: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防腐、防渗设置,内部设置导流槽、收集池(15m3)。事故情况下污染物可收集控制在危废库内,不会向存库外漫流。 ②危废库内设宽0.2m,深0.3m导流沟,导流沟和收集池进行防渗。 ③废气事故排放防范措施: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处理设备的隐患,并及时进行维修,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设置专用环保人员对危废贮存、转运全过程进行跟踪控制。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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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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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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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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