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文昌翁田玉竹100MW农光互补储能电站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000MAA931KL1H | 建设单位法人:江彬 |
孙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省直辖**市 |
**省**市文城镇文蔚路169号航天现代城24号楼三楼HTCT-DT-002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大唐**翁田玉竹100MW****电站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建设地点: | **省省直辖**市 **省**市翁田镇 |
经度:110.87965 纬度: 19.86652 | ****机关:****服务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2-02 |
文审批〔2023〕2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7500 |
405 | 运营单位名称:**** |
****0000MAA931KL1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000MAA931KL1H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4********320886F | 竣工时间:2024-02-1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9467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光伏阵列区总占地面积为****810.6m2,设计安装光伏组件规模126.43344MWp/99.9MWac,采用565Wp单晶体硅组件共223776块,每串列单元光伏板计28块,,总装机容量为100MW。**升压站区总占地为13286.08m2,安装1台100MVA的220kV变压器。**架空单回220kV线路、路径长15.81km的大唐**翁田玉竹220kV升压站~220kV****电站送出线路。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光伏阵列区实际总占地面积为****470.26m2,设计安装光伏组件规模126.43344MWp/99.9MWac,采用565Wp单晶体硅组件共223776块,每串列单元光伏板计28块,总装机容量为100MW。**升压站区总占地为13286.08m2,安装1台100MVA的220kV变压器。**架空单回220kV线路、共设52 座塔基、路径长15.81km的大唐**翁田玉竹220kV升压站~220kV****电站送出线路。 |
原环评阶段光伏阵列区范围占地面积 ****810.6m2,调整后光伏区范围占地面积 ****470.26m2,新增面积占光伏区总占地面积的 0.9%。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光伏发电(农光互补) | 实际建设情况:光伏发电(农光互补)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设置沉砂池、截排水沟,光伏组件清洗废水量较小,且主要污染物为SS,可在清洗万光伏板后自然下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委托吸污车清运。项目食堂油烟废气需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采取适宜施工方式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各类高噪音设备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措施。站址通过设置围墙,合理选用设备;选取较**全系数的塔高、塔间距,并增加导线与敏感目标的安全净空高度;对电气设备进行合理布局,保证导线和电气设备的安全距离,并选用具有抗干扰能力的设备,减少运营期间电磁环境对周边的影响。废旧蓄电池、变压器废油更换时提前预约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机构进行妥善处理;主变压器产生的事故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收集处置。废光伏组件交由厂家回收;植物根茎、叶、废化肥包装袋、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等设施,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应在每块光伏阵列区内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同时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集中收集后依托升压站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最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利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员工生活依托一期生活设施。本期不设厨房。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用于农肥。光伏组件清洗废水直接流入光伏板下方。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升压站运行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设置的垃圾箱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升压站运行过程中储能系统产生的废磷酸铁锂电池由厂家定期更换(截止验收期间未产生);截至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期间,升压站运行时未产生的废旧蓄电池、变压器废油及事故废油等,待后期产生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根据调查,项目目前已与**腾先****公司签订含铅废物(900-052-31)、废矿物油(900-218-08)处置协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光伏阵列区: 地块1中心坐标E:110°52′31.20″,N:19°52′1.90″; 地块2中心坐标E:110°53′1.17″,N:19°52′4.66″; 地块3中心坐标E:110°53′15.00″,N:19°52′25.66″; 大唐**翁田玉竹220kV****中心坐标: E:110°51′53.65″,N:19°51′48.62″。 大唐**翁田玉竹220kV升压站~220kV****电站送出线路: 起点坐标E:110°51′52.87″,N:19°51′45.95″; 终点坐标E:110°53′17.27″,N:19°44′37.13″。 | 实际建设情况:光伏阵列区: E:110°52′47.63443″,N:19°51′59.09977″; E:110°52′16.58089″,N:19°51′54.15592″; E:110°52′31.72142″,N:19°52′7.21077″; E:110°52′48.02067″,N:19°52′15.39902″; E:110°52′56.13167″,N:19°52′31.93001″。 大唐**翁田玉竹220kV****中心坐标: E:110°51′53.65″,N:19°51′48.62″。 大唐**翁田玉竹220kV升压站~220kV****电站送出线路: 起点坐标E:110°51′52.88″,N:19°51′45.99″; 终点坐标E:110°53′17.27″,N:19°44′37.13″。 |
根据**宏程****公司编制的《大唐**翁田玉竹 100MW ****电站项目建设情况非重大变动核查及环境影响分析报告》(2024 年10月)(以下简称“《分析报告》”):项目原批复环评光伏阵列区范围占地面积****810.6m2,调整后光伏阵列区范围占地面积为****470.26m2,新增面积占原批复光伏阵列区占地面积的0.9%。项目调整后光伏****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一级和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不涉及生态红线、基本农田、林地等禁止建设光伏项目区域,变更的光伏阵列区用地已取得**市资规局****发改委同意用地的函。《分析报告》认为:根据《输变电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辐射〔2016〕84 号)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要求,项目性质(项目开发、使用功能)、规模、生产工艺等均未发生变化;电压等级未升高,设备数量未增加,升压站及输电线路未发生变化;新增养殖坑塘尾水处理环保措施减少原有环境污染;项目在原厂址附近调整但未新增敏感点,且未涉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的环境敏感区。因此本项目光伏场区调整不属于重大变动。无需重新报批环评。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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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施工期:1、地块1临道路东侧,地块2临道路西侧,地块三临道**侧,排水沟出水口处设置沉淀池,净长3.0m,净宽1.5m,净深1.5m。 2、项目道路一侧开挖排水沟,断面为梯形,深0.40m,底宽0.30m,坡比1:1。 3、厂界四周开挖截流沟,断面为矩形,砖砌结构,宽0.50m,深0.40m,12cm砖墙,2cm砂浆抹面。 4、施工废水经截排水沟、沉砂池等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5、建立旱厕1座,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 | 无 | 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易起扬尘物的物料和施工作业面进行遮盖或洒水保湿,开挖的土石方就地回填,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暂时存放的物料采取压实、覆盖措施,大风天气停止施工;在运输过程中遮盖篷布,控制车速,加强清洗车辆;光伏区已完成场地清理,景观复原 | 无 | |
2 | 运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用于农肥,并做好台账管理。 | 无 |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用于农肥。光伏组件清洗废水直接流入光伏板下方。 | 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施工期:1、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 2、施工时,对于裸露施工面应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 3、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的车辆,必须密封、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4、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值车速,场内道路、 堆场及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 避免产生扬尘。 5、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弃土弃渣等要合理堆放,并采用土工布覆盖。 6、项目四周设置围挡,围挡1.8m。 | 无 | 施工期间在临时施工营地修建简易沉淀池,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于洒水降尘,在施工生活区内设置简易厕所和临时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沉淀后,进行抽运处理,不外排;对临时土方进行加盖,散料堆场四周用沙袋等围挡;本项目施工过程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施工操作规范执行。 | 无 | |
2 | 营运期: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以减少和降低扬尘对环境影响;项目食堂油烟废气需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 | 无 | 项目员工生活依托一期生活设施。本期不设厨房。 | 无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施工期: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并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 2、施工单位应采用满足国家相应噪声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在施工场周围设置围栏或围墙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同时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 3、施工单位应尽量避免在夜间施工。如因工艺要求必须夜间施工,则****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证明,并公告附近公众。 4、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十五日前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进行登记。 5、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时,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制定施工计划,在施工区周设置围栏,严格控制施工时间。 | 无 |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未在夜间施工,施工车辆进入施工场地时均低速行驶;选用优质低噪设备,并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的正常工作状态。 | 无 | |
2 | 营运期: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适宜施工方式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各类高噪音设备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措施。站址通过设置围墙,合理选用设备;选取较**全系数的塔高、塔间距,并增加导线与敏感目标的安全净空高度;对电气设备进行合理布局,保证导线和电气设备的安全距离,并选用具有抗干扰能力的设备,减少运营期间电磁环境对周边的影响。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升压站采用源强较小的主变,通过围墙隔声,降低了噪声影响。 | 根据监测结果显示,升压站、光伏阵列区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施工期:对可再利用的废料进行回收,不可利用的废料及生活垃圾由市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 | 本项目的各固体废物都进行了妥善处理,土石方用于项目回填,不外排,施工结束后进行绿化;建筑垃圾定点堆放后已集中清运;生活垃圾已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未随意丢弃。现场调查时,并未发现遗留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施工弃土。 | |
2 | 营运期:1、废旧蓄电池、变压器废油更换时提前预约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机构进行妥善处理; 2、主变压器产生的事故油经事故油池收集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收集处置。 3、废光伏组件交由厂家回收; 4、植物根茎、叶、废化肥包装袋、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等设施,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本项目应在每块光伏阵列区内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同时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集中收集后依托升压站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最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利用。 | 升压站运行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设置的垃圾箱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升压站运行过程中储能系统产生的废磷酸铁锂电池由厂家定期更换(截止验收期间未产生);截至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期间,升压站运行时未产生的废旧蓄电池、变压器废油及事故废油等,待后期产生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根据调查,项目目前已与**腾先****公司签订含铅废物(900-052-31)、废矿物油(900-218-08)处置协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升压站内设置事故油池1座,容积为35m3,各主变压器及电抗器事故排油时,由油坑收集后通过排油管道排至事故油池,进入事故油池中的废油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机构进行妥善处理 | 升压站内主变下设事故油坑、外侧设事故油池,容积约为35m3,一般只有变压器发生事故时才会排油。变压器下铺设卵石层,四周设有排油槽并与事故油池相连。对项目区域内事故油池、化粪池等均采取严格的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原升压站危险废物暂存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原升压站危险废物暂存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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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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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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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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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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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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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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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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