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图壁储气库调整方案(二期)地面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2300MA7H5P6419 | 建设单位法人:胡筱波 |
何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市 |
******开发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储气库调整方案(二期)地面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49-****加油站的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5-D45-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市 ******开发区 |
经度:87.****01667 纬度: 44.****72222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3-17 |
昌州环评〔2021〕2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7-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2206 |
442 | 运营单位名称:**** |
****2300MA7H5P641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天合****公司 |
916********334175L | 验收监测单位:****集团****公司 |
****0100MA7769P889 | 竣工时间:2024-08-1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3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8798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工程**注气干线2.15km,单井注采管线12.26km;**7座注采井场地面构筑物;**综合公寓楼1座;新**全生产辅助用房(包含辅助办公用房、门卫、储存库房、车库、料棚、0.5MW燃气热水锅炉2台)。集注站内扩建内容:对已建单套露点控制装置进行改造,**露点控制装置1套、注气增压装置1套、露点控制装置放空系统1套,**乙二醇注入及再生装置1座、橇装富气回收装置1套,**400m3凝析油储罐1座、120m3污水罐1座。1号、2号和3号集配站扩建内容:扩建手动球阀、低温节流截止放空阀和**封取样截止阀共83套。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注气干线2.15km,单井注采管线11.6km;**7座注采井场地面构筑物;**综合公寓楼1座;新**全生产辅助用房(包含辅助办公用房、门卫、储存库房、0.5MW燃气热水锅炉2台等)。集注站内扩建内容:对已建单套露点控制装置进行改造,**露点控制装置1套、注气增压装置1套、露点控制装置放空系统1套,**乙二醇注入及再生装置1座、橇装富气回收装置1套,**400m3凝析油储罐2座、400m3污水罐2座。1号、2号和3号集配站扩建内容:扩建手动球阀、低温节流截止放空阀和**封取样截止阀共83套。 |
单井注采管线长度减少0.66km。新增一座400m3凝析油储罐,是因为站内原有2座200m3固定罐已停用,新增一座400m3凝析油储罐,站内凝析油储罐总容积未变,同时新增罐采用内浮顶罐,相比固定罐,无组织挥发烃类污染物减少;同时站内原有1座200m3污水罐停用,本次**污水罐容积增大以满足后期生产需求,但是由于本工程实际处理规模与环评一致,故污水量未增加,环境影响未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储气库总体工艺: 1)注气工艺: 西二线→集注站→集配站→注采井场。 2)采气工艺 :注采井场→集配站→集注站→克-乌输气管道(或西二线)。 | 实际建设情况:储气库总体工艺: 1)注气工艺: 西二线→集注站→集配站→注采井场。 2)采气工艺: 注采井场→集配站→集注站→克-乌输气管道(或西二线)。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本工程气田采出水和乙二醇注入及再生系统冷凝废水,分别采用****油田采油二厂51****处理站统一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气田采出水和乙二醇注入及再生系统冷凝废水,分别采用****油田采油二厂81****处理站统一处理。 |
本工程生产废水处理处理方式未变,均为外委处理,只是依托站场由51#站变为81#站,按照相关环保要求进行处置并满足相关标准。依托处理站场调整未导致新增环境敏感点、污染物排放或生态破坏以及原有环境敏感点敏感程度增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燃气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2台0.5MW的常压热水燃气锅炉(1用1备),安装了低氮燃烧器,锅炉烟气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锅炉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
2 | 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食堂灶头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 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
3 | / | 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596-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站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非甲烷总烃浓度限值。 | / | 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596-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站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浓度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2类标准 | 隔声、减振 | 集注站、1号集配站、2号集配站厂界噪声监测值均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HUHWK14、HUHWK19井场厂界噪声监测值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项目清管废渣和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转移需符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本项目运营期场站内目前无含油污泥和清管废渣产生,后期若产生清管废渣须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和施工范围,减少对土壤的扰动、植被破坏和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做好扰动区域地表恢复。 | 本次调查期间未发现在井场、道路以外的地方行驶和作业;运输车辆遮盖蓬布进行防尘;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了平整,植被自然恢复中。 |
表7 风险设施
1 | 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逐条落实。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保部门备案,并严格贯彻执行。 | ****于2024年修编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8月21日在****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其备案编号为:6523GX-2024-016-L。本应急预案包括各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项目生产运营期产生的气藏采出水和乙二醇再生装****油田采油二厂51****处理站统一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生产运营期产生的气藏采出水和乙二醇再生装****油田采油二厂81****处理站统一处理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