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然创新化妆品活性成分研发实验室项目
****项目
建设地点:**市**区高新五街5号院2号楼601
公示时间:2024-12-25至2024-12-31
受理时间:2024-12-18
项目概况:优然****研发中心有限公司拟投资539.4万元在**市**区高新五街5号院2号楼601,租赁建筑面积926平方米作为经营场所,拟购置洁净工作台、离心机、高压均质机、生物传感分析仪等设备,用于化妆品活性成分研发。项目投产后年开展研发化妆品市场需求的活性原料100批次测试/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研发实验过程中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其中研发实验过****实验室-1内的洁净工作台使用75%乙醇消毒,消毒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房间内排风系统收集后引至第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个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气筒位于楼顶南侧。催化反应产物分离纯化、鉴定和产物组分复配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引至第2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个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气筒位于楼顶南侧。(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产生的研发实验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区TBD再生水厂处理。(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离心机、高压均质机、废气处理设施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降噪措施可以使本项目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达到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不会造成不利影响。(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理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和《**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建设单位****生态环境局申报前已主动公开了项目环评文件全文,同时接受公众对本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中的参与、监督。项目自信息公开日(2024年12月17日)起,建设单位(优然****研发中心有限公司)及环评机构(中环联新(北****公司)没有接收到任何关于此建设项目的电话,没有接收到任何关于此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186****1316
环评单位名称:中环联新(北****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环境局
邮政编码:102200
邮寄地址:**市白浮泉路15号
传真电话:****6244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优然****研发中心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114MADAFQEB1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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