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池口镇辛店河生态修复工程
马池口镇辛店河生态修复工程
建设地点:**区马池口镇
公示时间:2024-12-27至2025-01-03
受理时间:2024-12-20
项目概况:辛店河位于**区马池口镇,是北**的一条支流,属北**水系。本项目重点针对辛店河3482m长的河段实施生态修复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共三处河段分别是:水南路融创段(桩号1+200~2+375,长度1175m)、昌流路段(桩号3+200~3+367,长度167m)、横桥六环路及区界段(桩号5+045~7+185,长度2140m)。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陆生生态:施工期:严格按设计占地面积、建筑要求开挖;做好堆土拦挡、苫布覆盖并回填利用。运营期:对项目区植被进行定期维护。(2)水生生态:施工期:做好施工期隔油沉淀池防渗、防漏工作,禁止施工废水直接进入河道。运营期:落实水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3)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利用租住施工生活区的排水系统,先经化粪池初级处理,排入市政管网,****处理厂进行处理;施工现场冲厕废水定****处理厂进行处理;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4)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严格规范施工,做好现场防渗工作及施工车辆和设备的管理工作。(5)声环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6)大气环境:加强管理,避免大面积同时开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并作好遮掩工作;增设围挡、洒水抑尘;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进行密闭存储、临时堆土及时清运或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7)固体废物:渣土及时外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别堆放,由环卫部门或施工单位妥善处置。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孙振华
联系电话:158****9698
环评单位名称:****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环境局
邮政编码:102200
邮寄地址:**市白浮泉路15号
传真电话:****6244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人民政府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10344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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