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回南北路(海德堡花园东路-昌平区界)道路工程
**区****花园东路-**区界)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市**区北七家镇,****花园东路,****区界
公示时间:2024-12-27至2025-01-03
受理时间:2024-12-27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市**区北七家镇,****花园东路,****区界,线路大体呈东西走向。道路全长408.89m,按照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红线宽45m,设计速度50km/h。随路实施交通、照明、绿化、雨水、污水、给水、再生水等工程。项目南侧约 400m 处为南七家村,项目东侧相邻**河湾,规划线路两侧主要为林地、建设用地、园地及水域用地。
环评文件全本公示稿: **市**区****花园东路~**区界)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pdf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行政相对人名称:****
联系人:常润嘉
联系电话:188****2571
环评单位名称:**中气****公司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审批部门:****环境局
邮政编码:102200
邮寄地址:**市白浮泉路15号
传真电话:****6244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866407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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