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红点卫浴配件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205MA33W1002J | 建设单位法人:罗远良 |
李荣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门市**区 |
**市**区后祥路18号501室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红点卫浴配件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83-C3383-金属制卫生器具制造 |
建设地点: | ****门市**区 **市**区东孚大道1599号 |
经度:117.90932 纬度: 24.5452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5-06 |
厦海环审〔2022〕6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5-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60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0205MA33W1002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 验收监测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 |
****0205MAD854EM5F | 竣工时间:2024-03-12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org/yanshou/35242.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顶板 2 万件、防水底盘 2 万件、墙板 2 万件、水箱铁架 30 万套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顶板 2 万件、防水底盘 2 万件、墙板 2 万件、水箱铁架 30 万套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顶板:金属板→上料→切割加工→折弯→包装入库 2.防水底盘:保利龙板→加工→涂防水层→粘合(与经涂胶处理的面板)→冷压→包装入库 3.墙板:瓷砖→切料→入模加料→铺纤维布→保压→压刨→砂边(视情况进行)→封边→包装入库 4.水箱铁架:进料→方管/热轧板切割→加工(冲孔/折弯)→焊接→打磨→下料→包装→出货或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1.顶板:金属板→上料→切割加工→折弯→包装入库 2.防水底盘:保利龙板→加工→涂防水层→粘合(与经涂胶处理的面板)→冷压→包装入库 3.墙板:瓷砖→切料→入模加料→铺纤维布→保压→压刨→砂边(视情况进行)→包装入库 4.水箱铁架:进料→方管/热轧板切割→加工(冲孔/折弯)→焊接→下料→包装→出货或入库 |
根据水箱铁架和墙板的实际工艺要求,取消水箱铁架生产过程的打磨工艺和墙板生产过程的封边工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改扩建后全厂废气主要为保压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封边废气(非甲烷总烃)、顶板激光切割粉尘(颗粒物)、焊接烟尘(颗粒物)、雕刻粉尘(颗粒物)、切割粉尘(颗粒物)、打磨粉尘(颗粒物)、砂边粉尘(颗粒物)、铁架激光切割烟尘(颗粒物),其中: (1)1#厂房 保压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过程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顶板激光切割粉尘经喷淋塔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2#厂房 保压及封边废气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雕刻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切割粉尘经采取湿法作业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砂边粉尘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铁架激光切割粉尘经喷淋塔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后全厂废气主要为保压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顶板激光切割烟尘(颗粒物)、焊接烟尘(颗粒物)、雕刻粉尘(颗粒物)、切割粉尘(颗粒物)、砂边粉尘(颗粒物)、铁架激光切割烟尘(颗粒物),其中: (1)1#厂房 保压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顶板激光切割烟尘、铁架激光切割烟尘和焊接烟尘分别集中收集后经喷淋塔处理后通过一根 15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 (2)2#厂房 保压废气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 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雕刻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切割粉尘经采取湿法作业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砂边粉尘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
项目水箱铁架和墙板实际生产过程分别取消打磨和封边工艺,并调整废气处理工艺,优化废气排放方式,其中顶板激光切割烟尘处理工艺由原环评的“喷淋塔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调整为“经喷淋塔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焊接烟尘处理工艺由原环评的“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调整为“经喷淋塔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水箱铁架的切割工序由“2#厂房”调整至“1#厂房”,且处理工艺由原环评的“经喷淋塔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调整为“经喷淋塔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其变动情况不改变设计产能和新增污染物。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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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1734 | 2.906 | 0 | 0 | 0.173 | 0.173 | / |
0 | 0.653 | 1.9762 | 0 | 0 | 0.653 | 0.653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三级沉淀池、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其中 氨氮指标参考《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 1 B 级标准) | 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用水,不外排;切割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 正常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布袋除尘器、脉冲除尘器、喷淋塔 | 《**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表1、2、3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1)1#厂房:保压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顶板激光 切割烟尘、铁架激光切割烟尘和焊接烟尘分别集中收集后经喷淋塔处理后通过一根 15m 高 排气筒(DA003)排放。 (2)2#厂房:保压废气经“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 15m 高排气筒(DA002) 排放;雕刻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切割粉尘经采取湿法作业后以无 组织形式排放;砂边粉尘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 正常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房隔声,对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厂房隔声,对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 | 正产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版)的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第四章生活垃圾”的相关规定。 |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 主要为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焊接废渣、不合格品、保利龙废料、瓷砖边角料、沉渣、 保压废料,分类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瓶/桶、废活性炭、废 有机树脂,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其危废间依托现有工程危废间,位于厂区 1#厂房北 侧,占地 32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1.生产区:项目1#厂房和2#厂房依托现有工程 2.周转区:依托现有工程厂房,对周转区位置进行调整 3.仓库/物料区:依托现有工程厂房,重新规划1#厂房及2#厂房仓库/物料区分布情况 4.办公区:依托现有工程,分布于1#厂房和2#厂房 5.供水系统:依托现有工程,来自市政给水管网 6.排水系统:依托现有工程,采用雨污分流制 7.供电系统:依托现有工程,引自市政供电网 8.废气治理:1#厂房保压废气处理设施依托现有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及排气筒(DA001) 9.固废处置:固体废物处置系统依托现有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生产区:项目1#厂房和2#厂房依托现有工程 2.周转区:依托现有工程厂房,对周转区位置进行调整 3.仓库/物料区:依托现有工程厂房,重新规划1#厂房及2#厂房仓库/物料区分布情况 4.办公区:依托现有工程,分布于1#厂房和2#厂房 5.供水系统:依托现有工程,来自市政给水管网 6.排水系统:依托现有工程,采用雨污分流制 7.供电系统:依托现有工程,引自市政供电网 8.废气治理:1#厂房保压废气处理设施依托现有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及排气筒(DA001) 9.固废处置:固体废物处置系统依托现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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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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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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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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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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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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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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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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