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科工武汉磁电有限责任公司电磁防护材料科研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4359179 | 建设单位法人:胡晓洪 |
何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开发区 |
****开发区佳园路1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电磁****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452-M7452-检测服务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基地 |
经度:114.7107 纬度: 30.60209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9-30 |
武环**审〔202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17MAC39HU163001X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000 |
25 | 运营单位名称:/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4359179 | 验收监测单位:**德高****公司 |
****0114MACNTP6H3P | 竣工时间:2024-08-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29PGDrN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检验羰基铁粉、环氧树脂、吸收剂分别5kg/a,复合结构材料5m2/a,超材料结构件15件/a,复合材料结构部件5套/a | 实际建设情况:检验羰基铁粉、环氧树脂、吸收剂分别5kg/a,复合结构材料5m2/a,超材料结构件15件/a,复合材料结构部件5套/a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项目主要对原材料及产品进行检验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主要对原材料及产品进行检验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你单位应当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止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应做到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已建成并正在办理环保验收手续,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动,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且经监测各类污染物能实现达标排放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已建成并正在办理环保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项目将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4236 | 0 | 0 | 0 | 0.424 | 0.424 | |
0 | 0.212 | 0 | 0 | 0 | 0.212 | 0.212 | |
0 | 0.0212 | 0 | 0 | 0 | 0.021 | 0.02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隔油池+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中三级标准(NH3-N*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B级标准) | 隔油池+化粪池 | 厂区废水总排口pH值范围为8.0~8.1,各监测因子结果分别为:COD111~172mg/L、BOD547.8~55.7mg/L,氮氮42.6~44.4mg/L、悬浮物34~40mg/L、动植物油0.504~0.772mg/L。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NH3-N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B级标准限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通风柜,加强实验室通风 | 无组织粉尘、实验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标准,其中厂界内厂房外有机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限值要求 | 通风柜,加强实验室通风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检测结果为1.18~1.62mg/m3,二甲苯检测结果为0.022质检楼外非甲烷总烃任意一次检测结果为0.83~1.13mg/m3,1h平均浓度值为0.88~1.12mg/m3,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mg/m3,颗粒物检测结果为0.459~0.883mg/m3,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 2024年11月1日、4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47.5~59.1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依托一期已建成规范化危废暂存间,并委托资质单位处理危废;一般固废交由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一期厂区污水总排口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一期危险废物暂存间及依托一期厂区污水总排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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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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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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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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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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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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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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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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