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毅诚塑业有限公司8万套/日蓄电池塑壳加工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921MA3WBCFBXL | 建设单位法人:朱明全 |
胡元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工业园亨达煤业南门东侧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8万套/日蓄电池塑壳加工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工业园亨达煤业南门东侧 |
经度:116.82751 纬度: 35.8196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25 |
**环境审报告表〔2024〕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921MA3WBCFBXL001W |
2024-06-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 |
45 | 运营单位名称:**** |
****0921MA3WBCFBX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0921MA3WBCFBXL |
****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7705575 | 竣工时间:2024-06-26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8万套/日蓄电池塑壳加工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公示公告 - Eiafans.com_环评爱好者 - Powered by Discuz! http://www.****.com/thread-****989-1-1.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53塑料制品制造业292,其他 | 实际建设情况:** 53塑料制品制造业292,其他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8万套/日蓄电池塑壳 | 实际建设情况:2.4万套/日蓄电池塑壳 |
项目分期建设、分期投产、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购置安装蓄电池塑壳加工生产线和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等 | 实际建设情况:购置安装蓄电池塑壳加工生产线和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等 |
项目分期建设、分期投产、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熔融注塑过程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高15m排气筒P1排放;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通过高15m排气筒P2排放。 2、废水:项目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表3以及**县****公司进水水质要求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县****公司进一步处理。 3、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对空压机、破碎机等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排放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物、废布袋、除尘器下灰外售至**回收单位;边角料、不合格品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须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2020 修订)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熔融注塑工序有机废气VOCs(以非甲烷总经计)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 集气罩+软帘收集的破碎粉尘和经滤筒除尘器处理的上料粉尘一并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P2排放。 2、废水:企业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和建设雨水管网、污水管网。项目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企业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降噪等措施。 4、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物、废布袋、除尘器下灰外售至**回收单位;边角料、不合格品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委托******公司安全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均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本项目固废均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上料粉尘增设滤筒式除尘器预处理,废气治理设施和排气筒位置由车间东侧调整车间南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报告表界定的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目前该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政府部门做好沟通,该距****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敏感建筑。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经现场勘查,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存在永久性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距离最近的敏感目标为项目区东北偏东侧120m****工业园办公楼,能够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规划部门不应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规划**居民区(点)、医院、学校等敏感目标。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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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0068 | 0.024 | 0 | 0 | 0.007 | 0.007 | / |
0 | 0.0492 | 0.32 | 0 | 0 | 0.049 | 0.049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项目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园区****处理厂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表3以及**县****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 项目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园区****处理厂 | 废水pH值范围为7.1-7.3,两日均值最大值分别为氨氮5.18mg/L、总氮22.6mg/L、COD158mg/L、五日生化需氧量38.7mg/L、悬浮物64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两级活性炭吸附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2801.6-2018)表1中II时段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表4要求 | 两级活性炭吸附 | P1排气筒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的最大排放浓度为4.1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12kg/h | |
2 | 袋式除尘器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表4要求,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 袋式除尘器 | P2排气筒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4.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83kg/h | |
3 | 无组织治理措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表9企业边界排放限值 | 无组织治理措施 |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的最大浓度值为0.394mg/m3 | |
4 | 无组织治理措施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2801.6-2018)表3标准要求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排放限值 | 无组织治理措施 | ;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值为0.93mg/m3 | |
5 | 无组织治理措施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 | 无组织治理措施 | 厂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的平均最大浓度值为1.64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企业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降噪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企业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降噪等措施 | 厂界昼间噪声值为52.1~55.7dB(A),夜间噪声值为47.0~48.6dB(A) | |
2 | 企业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降噪等措施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8-2008)2类标准 | 企业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降噪等措施 | 项目东北120m****工业园管委办公楼昼间声环境值为50~50.2dB(A),夜间43.1~44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物、废布袋、除尘器下灰外售至**回收单位;边角料、不合格品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须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2020 修订)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物、废布袋、除尘器下灰外售至**回收单位;边角料、不合格品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委托******公司安全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均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本项目固废均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备案并定期演练,****园区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加强设备管理与管线维护,确保环境安全。 | 企业加强了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了环境风险应急措施,编制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降低了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2024年10月25日,应急预案通过了备案(备案编号:370921-2024-048-L)。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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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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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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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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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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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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