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成豪新型墙体材料厂项目(年生产煤矸石页岩标砖、多孔砖、空心砖、生产能力折合标砖1亿坯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323MA6NQLBG9H | 建设单位法人:平艳成 |
平自学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村委会寨上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师****材料厂项目(年生产煤矸石页岩标砖、多孔砖、空心砖、生产能力折合标砖1亿坯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3-C303-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村委会寨上村 |
经度:103.73207 纬度: 24.7319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6-18 |
曲师环审〔2021〕2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323MA6NQLBG9H001R |
2021-11-0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300 |
104.75 | 运营单位名称:**** |
****0323MA6NQLBG9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303MMA6PFGFYX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53********086110 | 竣工时间:2023-10-01 |
2023-10-31 | 调试结束时间:|
2024-12-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3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8874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开采页岩矿10万吨;年生产煤矸石页岩标砖、多孔砖、空心砖、生产能力折合标砖1亿坯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年生产煤矸石页岩标砖、多孔砖、空心砖、生产能力折合标砖1亿坯,项目配套矿山(年开采页岩矿10万吨)暂未动工建设,本次配套矿山建设内容不纳入验收范围 |
项目配套矿山(年开采页岩矿10万吨)暂未动工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原料制备;(2)陈化;(3)挤出与切坯;(4)干燥与焙烧;(5)产品检验及堆放 | 实际建设情况:(1)原料制备;(2)陈化;(3)挤出与切坯;(4)干燥与焙烧;(5)产品检验及堆放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矿山: (1)露天采厂扬尘采用两套移动软管洒水降尘。 (2)在采场外围设置800m截排水沟,采场南侧设置50m3初期雨水收集池,排土场外围设置200m截排水沟,排土场下游设置300m3淋滤废水收集池,用于雨水收集回用,确保不外排。 砖厂: (1)煤研石、页岩原料堆场设置彩钢瓦大棚遮盖,三面围挡,设置洒水喷头洒水降尘。 (2)破碎、筛分车间设置顶棚及三面围挡,粉尘通过“集气罩+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隧道窑炉烟气经碱法脱硫装置处理后经50m高的排气筒排放。 (4)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污水沉淀池和污水收集池沉淀收集后用于项目区绿化及生产补充用水,确保废水不外排。 | 实际建设情况:(1)煤研石、页岩原料堆场进行篷布遮盖处理,同时每天进行2次进行洒水降尘。 (2)破碎、筛分车间设置顶棚及三面围挡,粉尘通过“集气罩+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隧道窑炉烟气经碱法脱硫装置处理后经50m高、内径0.2m的排气筒排放。 (4)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污水沉淀池和污水收集池沉淀收集后用于项目区绿化及生产补充用水,确保废水不外排。 项目配套矿山暂未动工建设,配套矿山建设后废气处理设置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建设,不纳入验收范围 |
项目配套矿山暂未动工建设,配套矿山建设后废气处理设置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建设,不纳入验收范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本项目自批准自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在建设过程中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2021年6月18取得曲****分局印发的《****环境局**分局关于师****材料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曲师环审〔2021〕25号);2021年06月开工建设;2023年10月进行调试。 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未发生重大变动,无须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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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105 | 0 | 0 | 0 | 0.105 | 0.105 | / |
0 | 5.058 | 0 | 0 | 0 | 5.058 | 5.05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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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砖厂截排水沟 | 无 | ****砖厂设置长约1000m,断面0.4×0.5m明沟 | 无 | |
2 | 初期雨水沉砂池 | 无 | 项目已建设1个初期雨水沉砂池,容积500m3 | 无 | |
3 | 隔油池 | 无 | 生活区建设1个容积为1m3的隔油池对食堂含油废水进行预处理 | 无 | |
4 | 化粪池 | 无 | 一个容积为20m3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周边村民清掏作为农肥使用 | 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双碱法脱硫除尘设施 |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及修改单中的标准限值 | 已购置安装双碱法脱硫除尘设施1套,处理后的新型隧道窑废气经高50m、内径为2.0m的烟囱外排;同时项目安装一套自动监控设施(已验收) | 项目脱硫塔排放口出口颗粒物浓度在11.6—20.6mg/m3之间,二氧化硫浓度在18—44mg/m3之间,氮氧化物浓度在25—54mg/m3之间,氟化物浓度在0.24—0.38mg/m3之间;项目自行监测期间:项目脱硫塔排放口出口颗粒物浓度在15—18.5mg/m3之间,二氧化硫浓度在116—137mg/m3之间,氮氧化物浓度在8—13mg/m3之间,氟化物浓度在0.76—1.09mg/m3之间;脱硫塔排放口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排放浓度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及修改单中的标准限值,即: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150mg/m3、氮氧化物≤200mg/m3、氟化物≤3mg/m3 | |
2 | 布袋除尘器 | 《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标准限值 | 项目在破碎车间的破碎机、筛分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配套引风机,粉尘收集后通过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内径:0.5m)外排 | 项目布袋除尘器排放口颗粒物浓度在8.7—11.7mg/m3之间,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标准限值,即:颗粒物≤30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震垫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项目通过生产设备置于厂房内、主要产噪设备安装减震垫、厂房隔音、距离衰减、加强设备管理与维护以及厂区车辆减速慢行、设置禁止鸣笛警示牌、绿化吸收等措施进行减噪 | 根据******公司2023年10月17日至19日对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和建设单位1-2季度自行监测结果分析:项目砖厂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厂界噪声达标。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收集池、雨水收集池采取混凝土硬化,污水不下渗; 项目不跨界占地 | .项目区进行分区防渗,其中危险废物暂存间作为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已进行防风防雨防渗措施,采用环氧树脂进行地面刷漆,并设置收集井等防渗措施,并设置相关标识牌,设置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及管理制度。废机油经收集后利用油桶收集暂存,后全****砖厂及矿山机械设备润滑 2.化粪池、隔油池、脱硫塔循环水池、雨水收集池等均进行一般防渗措施,池体旁设置标识牌,池子可见区域完好,无破损、满溢现象,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1)产生的废土石全部回填采空区; (2)废砖经破碎后作为原料返回生产流程使用; (3)废泥条及边角料全部返回搅拌工序作为原料重新利用; (4)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物全部用于制砖生产; (5)脱硫除尘装置循环水池沉淀物可全部用于制砖工艺; (6)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 (7)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于5m2的危废暂存间中,然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8)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行统一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 | (1)**剥离表土:项目配套矿山暂未动工建设,配套矿山动工后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建设,本次不纳入验收范围。 (2)废砖经破碎后作为原料返回生产流程使用; (3)废泥条及边角料全部返回搅拌工序作为原料重新利用; (4)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物全部用于制砖生产; (5)脱硫除尘装置循环水池沉淀物可全部用于制砖工艺; (6)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 (7)废机油:项目设置1间危废暂存间,面积约10m2,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全****砖厂及矿山机械设备润滑。危废暂存间已进行防渗施工,设置防渗漏收集井,门口上锁,粘贴相关标识标牌等,渗透系数可满足≤1×10-10cm/s,设置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及管理制度。 (8)生活垃圾:厂区设置垃圾桶,经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1)开采过程中禁止随意侵占用地红线范围以外的土地,并与土地使用权所有方做好协调工作,避免因工程占地引发纠纷。 (2)由于矿山服务年限较长,矿山开采采用由上而下分台阶开采,采取边开采边植被的开采方式,开采完一片区域复垦一片区域,采用灌、草结合的方式进行复垦,灌木选用杜鹃,草本选用高羊茅。 (3)在采**周围修建截排水沟防止水土流失,截排水沟为长约800m,断面0.4×0.5m明沟;同时在项目区地势较低处设置一个容积为5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将初期雨水收集后回用于采场洒水降尘;排土场周围设置长约200m截排水沟,断面0.4×0.5m明沟,同时在排土场地势较低处设置一个容积为1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将初期雨水收集后回用于采场洒水降尘;砖厂周围设置长约1000m截排水沟,断面0.4×0.5m明沟,****砖厂地势较低处设置一个容积为50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将初期雨水收集后回用于项目区生产补充水及场地洒水降尘; (4)加强**及生产厂区的植被恢复工作,****砖厂生产及生活区设置600m2的绿化面积。植物选择生长快、适应性强、抗逆性好的植物; (5)待项目采区完成采矿后,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复垦,并对采区进行复垦及植被恢复;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用地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恢复被使用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 | 项目配套矿山暂未动工建设,配套矿山动工后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建设,本次不纳入验收范围。 |
表7 风险设施
1 | (1)设置1间专用危废废物暂存间暂存废机油,使用专用桶收集后分类存放;危废间内地面采取重点防渗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废机油存放区域设置高30cm的围堰,设置环保标识牌; (2)柴油暂存区采取重点防渗措施(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柴油暂存区域设置高30cm的围堰,设置环保标识牌; 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管理 | 项目已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编制完成《师****材料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1年8月1日签署发布,风险级别为一般环境风险,2021年8月11****环境局**分局进行备案(备案号:530323—2021—008—L);2024年11月建设单位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工作,2024年11月25日签署发布《师****材料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二版),风险级别为一般环境风险,2024年11月25****环境局**分局进行备案(备案号:530323-2024-052-L);建设单位制定突发环境事件演练计划,并定期进行突发环境事件演练。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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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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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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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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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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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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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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