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4000吨食品及饲料添加剂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706MA8Q2KWX4P | 建设单位法人:孙建 |
孙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顺****科技园区食品产业园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4000吨食品及饲料添加剂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24-其他食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495-C1495-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经度:117.946944 纬度: 30.934167 | ****机关:******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9-20 |
铜环(义)〔2023〕2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706MA8Q2KWX4P001Q |
2024-09-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893 |
360 | 运营单位名称:/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706MA8Q2KWX4P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0MA8P8N9Q06 | 竣工时间:2024-09-01 |
2025-01-08 | 调试结束时间:|
2024-12-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3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小智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食品级富马酸亚铁2000t/a、饲料级富马酸亚铁1000t/a、饲料级甘氨酸铁1000t/a | 实际建设情况:饲料级富马酸亚铁1000t/a |
阶段性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配料 - 中和槽 - 冷却结晶 - 抽滤、洗涤 - 离心 - 干燥 - 筛分 - 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配料 - 中和槽 - 冷却结晶 - 抽滤、洗涤 - 离心 - 干燥 - 筛分 - 包装 |
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雨污分流,蒸发结晶冷凝水部分回用于饲料级富马酸亚铁和饲料级甘氨酸亚铁生产,多余****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一同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饲料级富马酸亚铁生产过程中投料、筛分、包装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饲料级甘氨酸铁生产过程中投料、干燥、包装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共一根排气简排放;食品级富马酸亚铁生产过程投料、筛分、包装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后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NOx,满足《2020年**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中NOx(不高于50mg/m3)的排放要求。 (三)进一步优化厂区总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产生的固度进行分类收集。废破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投料工序设置的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筛分及包装工序设置的除尘器收集粉尘作为产品外售,七水硫酸亚铁清洗废液交由有需要的单位回收利用。饲料级和食品级富马酸亚铁、饲料级甘氨酸铁生产母液(含设备冲洗水)通过母液蒸发器蒸发结晶后废盐需按照标准进行鉴别,鉴别结果未出之前,按照危废管理;化验室废液、化验室度试剂瓶、蒸发结晶废盐分类收集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人员统一及时清运。 (五)规范设置排污口和固度暂存场所,按《报告表》要求定期开展例行监测。建立单位内部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 实际建设情况:除了1、蒸发母液回用于生产,不再产生废盐;2、饲料级富马酸亚铁投料口变更为无组织排放;3、新增包装应急排放口外其余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
1、实际生产过程中三效蒸发器蒸发比例为1t母液除蒸发300kg水外,其余浓缩母液回用于生产;蒸发工序不再产生废盐 2、实际生产过程中将碳酸钠和富马酸投料点改至中和槽,又考虑到中和槽投料口较小(投料点及物料见下图),又因为中和槽漏出平台过低若安装集气罩容易导致人员受伤,若加高集气罩高度又无法进行有效吸附。故将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从有组织排放改为无组织排放。实际生产过程中先将硫酸亚铁在配料槽中进行溶解,富马酸和碳酸钠的投料点改至中和槽,投料方式为人工使用水瓢将物料送至投料口或者靠近投料(少量多次加入)在投料完毕后可盖紧上方铁盖;物料因重力作用自然下落,在下落过程中可能形成扬尘,但因罐体密闭且缺乏上升的作用力;当物料下降到罐体底部,物料下降至底部会与中和槽中水接触从而进行溶解故几乎不会出现粉尘。另外投料点高于1#厂房大门,投料点距大门投影距离约为6米,厂房四周为密闭状态,产生的少量粉尘会自然沉降,对外环境无组织排放浓度较小。 3、本项目增加的应急排气筒一般情况是关闭状态,当包装工序布袋除尘器处理能力不足时才进开启本排气筒,可防止包装工序布袋除尘器处理能力不足导致大气污染。本排气筒为一般排放口。不会增加新污染物、不改变项目评价等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0103 | 0.503 | 0 | 0 | 0.01 | 0.01 | |
0 | 0.002 | 0.024 | 0 | 0 | 0.002 | 0.00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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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927 | 0.306 | 0 | 0 | 0.093 | 0.09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隔油池 | ****处理厂接管标准与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标准取严执行 | 已经建设 | 在验收监测期间pH、COD、氨氮、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动植物油最大值均小于对应排放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DA001包装应急废气排放口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排气筒及配套除尘器已建设完成 | 验收监测期间本排气筒颗粒物能达标排放 | |
2 | DA002干燥、筛分废气排放口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本排气筒及配套除尘器均已建设完成 | 本排气筒废气(颗粒物)达标排放 | |
3 | DA003包装废气排放口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本排气筒及配套除尘器均已建设完成 | 本排气筒废气(颗粒物)能达标排放 | |
4 | DA004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口 | 本排气筒二氧化硫、颗粒物、林格曼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04、氮氧化物执行《2020 年**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 [2020]2号)文件要求 | 本排气筒(锅炉)及配套低氮燃烧装置均已建设完成 | 本排气筒废气均能达标排放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采取相应的隔声、消音、减振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采取相应的隔声、消音、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噪声排放满足排放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80平危废间 | 已建设80平危废间并建设完成危废管理制度、并按要求设立了各标识标牌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建设180方应急事故池和160方初期雨水池 | 已建设200方应急事故池和160方初期雨水池,并编制完成了应急预案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本项目为**项目,无依托情况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为**项目,无依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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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本项目不涉及环保搬迁情况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环保搬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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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本项目不涉及区域削减情况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区域削减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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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本项目不涉及生态问题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生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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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本项目不涉及功能置换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不涉及功能置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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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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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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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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