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武北接专注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022MA74DE213L | 建设单位法人:谭修中 |
何兵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省**市**城南新区加气站旁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演武北接专注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120-B1120-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殷家城乡 |
经度:****935.97 纬度: 361448.5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2-06 |
庆环规划发〔2021〕5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0-07-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554.39 |
48.13 | 运营单位名称:****集团****油田****公司 |
****1022MA74DE213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隆东绿色环保****公司 |
916********6209817 | 验收监测单位:**新康环保****公司 |
****0800MA71DM95XW | 竣工时间:2021-10-1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2-03-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2-04-0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印象**网站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设计规模为原油脱水处理8×10+va,采出水处理200m3/d,** 处理400m3/d. | 实际建设情况:规模为原油脱水处理8×10+va,采出水处理200m3/d,** 处理400m3/d.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丛式井场产液(原油)经集输管网统一不加热密闭集输密闭进入接转注站集油收球加药一体化装置。油气水三相加药后进水套加热炉升温(冬期原油因温度过低造成原油黏度增加,因此,需要在冬期对原油进行加热处理,分离出的伴生气冬期用于加热炉燃烧,以提供生产需热及生活保障点供暖),升温至 55℃进三相分离器进行油气水三相分离,三相分离器油相进入原油储罐,脱水原油经外输管**输至镇42增处理及外输。采出水处理工艺采用一体化生化处理工艺,主要工艺为:除油罐一级沉降除油+三级沉降生化+二级过滤+紫外线杀菌,即四级沉降+二级过滤。 | 实际建设情况:丛式井场产液(原油)经集输管网统一不加热密闭集输密闭进入接转注站集油收球加药一体化装置。油气水三相加药后进水套加热炉升温(冬期原油因温度过低造成原油黏度增加,因此,需要在冬期对原油进行加热处理,分离出的伴生气冬期用于加热炉燃烧,以提供生产需热及生活保障点供暖),升温至 55℃进三相分离器进行油气水三相分离,三相分离器油相进入原油储罐,脱水原油经外输管**输至镇42增处理及外输。采出水处理工艺采用一体化生化处理工艺,主要工艺为:除油罐一级沉降除油+三级沉降生化+二级过滤+紫外线杀菌,即四级沉降+二级过滤。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标准相关要求,加热炉燃料为伴生气,属清洁燃料,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采出水处理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相关要求,项目废气采取可行的治理措施后,符合环保要求。 (2)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生活保障点内设置埋地式污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绿化用水参考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洒水抑尘。项目原油脱水分离的采出水经站内系统处理达到《陇东油田采出水处理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Q/SY CQ 08011-2019)标准要求后,管输至各平台回注油层,不进入地表水体,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影响,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3)噪声防治措施 通过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箱体隔声处理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的噪声限值, (4)固废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污泥、废滤料、设备维修废物、废药剂废包装物以及生活垃圾等。设备维修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定期拉运至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滤料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污泥暂存于污泥池,定期统一拉运至环庆第一联合站脱水处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药剂废包装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厂内设生活垃圾存放处,定期拉运至殷家城乡垃圾集中处置点处置。可见,各项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符合环保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治理措施 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标准相关要求,加热炉燃料为伴生气,属清洁燃料,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采出水处理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相关要求,项目废气采取可行的治理措施后,符合环保要求。 (2)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生活保障点内设置埋地式污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绿化用水参考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洒水抑尘。项目原油脱水分离的采出水经站内系统处理达到《陇东油田采出水处理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Q/SY CQ 08011-2019)标准要求后,管输至各平台回注油层,不进入地表水体,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影响,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3)噪声防治措施 通过加强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箱体隔声处理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的噪声限值, (4)固废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污泥、废滤料、设备维修废物、废药剂废包装物以及生活垃圾等。设备维修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定期拉运至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滤料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污泥暂存于污泥池,定期统一拉运至环庆第一联合站脱水处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药剂废包装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厂内设生活垃圾存放处,定期拉运至殷家城乡垃圾集中处置点处置。可见,各项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符合环保要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按照《报告书》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内容,做好企业环境监管和自测工作。以上审批意见仅限于本《报告书》确定的建设内容, 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 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有新变化的,按新要求执行. 工程建成后,按照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 有 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开展环保专项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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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94.77 | 0 | 0 | 0 | 94.77 | 94.77 | / |
0 | 361.48 | 0 | 0 | 0 | 361.48 | 361.48 | / |
0 | 55.25 | 0 | 0 | 0 | 55.25 | 55.25 | / |
0 | 2114.7 | 0 | 0 | 0 | 2114.7 | 2114.7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 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 | 达标 | |
2 | 采出水处置措施 | 《陇东油田采出水处理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Q/SY CQ08011-2019) | 采出水处置措施 | 达标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呼吸阀 |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 | 呼吸阀 | 达标 | |
2 | 15m排气筒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15m排气筒 | 达标 | |
3 | 密闭箱体(池体) |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 | 密闭箱体(池体) | 达标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对站场内可能泄漏污染物的区域进行防渗处理,可有效防治污染物渗入地下,并及时将泄漏、渗漏的污染物收集并进行集中处理。依据《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和地下水导则中相关分区防控措施,结合生活生产装置和设施的性质、包气带岩性结构、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及其地下水环境风险,将接转注站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 对站场内可能泄漏污染物的区域进行防渗处理,可有效防治污染物渗入地下,并及时将泄漏、渗漏的污染物收集并进行集中处理。依据《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和地下水导则中相关分区防控措施,结合生活生产装置和设施的性质、包气带岩性结构、污染控制难易程度及其地下水环境风险,将接转注站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⑴污泥暂存于污泥池,外运至环庆第一联合站脱水处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⑵废滤料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⑶设备维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⑷药剂废包装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⑸厂内设生活垃圾存放处,定期拉运至殷家城乡垃圾集中处置点处置。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收集、贮存和处置,处置率可达100%。 | ⑴污泥暂存于污泥池,外运至环庆第一联合站脱水处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⑵废滤料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⑶设备维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⑷药剂废包装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⑸厂内设生活垃圾存放处,定期拉运至殷家城乡垃圾集中处置点处置。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收集、贮存和处置,处置率可达100%。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采取可靠的风险防范措施和严格正确的操作,能有效地防止泄漏等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依靠站区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也能及时控制事故,防止事故的蔓延,减少事故带来的环境影响。 | 采取可靠的风险防范措施和严格正确的操作,能有效地防止泄漏等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依靠站区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也能及时控制事故,防止事故的蔓延,减少事故带来的环境影响。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本项目依托注水平台有环庆63、环庆65、环庆65-4J、演183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依托注水平台有环庆63、环庆65、环庆65-4J、演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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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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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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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1、管理措施 (1)在土方开挖建设中,应尽量避开雨季; (2)施工过程中做好站区、集输管道工程土石方平衡工作,开挖的土方尽可能作为施工场地平整回填之用; (3)建筑材料临时堆放场应选择较平整的场地,且场地使用后尽快恢复原状,或采取绿化措施; (4)工程施工应分期分区进行,不要全面铺开,以缩短单项工程工期,尤其是管网铺设和附属工程建设,尽量缩短表土裸露时间,减少水土流失; (5)施工期间注意临时土方的合理堆置,距地表水体保持一定距离,减少水土流失对附近水体的影响; (6)充分考虑绿化对防治水土流失的作用,在可能的情况下,建议站区对单体构筑物逐项施工,管线分段施工,建完一处即结合站区及管线沿线绿化方案进行绿化,以达到尽量减少水土流失的目的; (7)管道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施工作业范围。 2、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遵循治理与防护相结合、植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治理水土流失与重建土地生产力、绿化美化环境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布局各类水土保持措施,形成完整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 水土流失防治体系主要采用工程措施、临时措施和植物措施等相结合的综合防护措施,在时间上、空间上形成水土保持措施体系。 (1)工程措施 水工防护:集输管线施工过程中进行表土剥离,同时布设临时拦挡和排水设施;施工前在坡体下游布设挡墙和排水设施,及时对施工作业区进行平整并尽早绿化。 (2)植物措施 植被恢复以人工建造为主,人工植被的建造要以适生速长的乡土植物为主,选择紫穗槐等树种和草种进行植被恢复,采用乔、草相结合的方式对可恢复植被的土地进行植树种草。 (3)临时措施 ①临时堆土挡护:剥离的表土,沿土堆两侧采用编织袋装土挡墙加以挡护,并采用苫布进行遮盖,避免大风或强降雨天气产生水土流失。 ②临时土质排水渠:在建筑场内依地势修筑临时土质排水渠及集雨池,将场地内、外分散的股流集中有组织地汇入集雨池中,避免了降雨径流冲刷而引发水土流失。 ③洒水:根据天气情况对施工作业带、堆管场地和堆土场地不定期进行洒水,以固化施工扰动所致的松散地表,减少风蚀量。 ④土方:将剥离的弃土石方就地消化,地表开挖尽量避开雨季及洪水期,随挖随运,随铺随压,以减少水土流失。 ⑤恢复工程结束后,可以进行植被恢复的地方立即进行植被恢复和修复工作,尽可能减少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程度。 3、穿跨越工程环境保护措施 (1)穿越工程保护措施 穿越工程应采取以下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 ①穿越时间和地点等必须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 ②穿越处增加管线壁厚。 ③施工期安排在枯水期,合理布设施工场地,禁止在河道内清洗含油施工机具,抛弃施工垃圾、排放生活污水。 ④施工机械检修期间,地面应铺设塑料布,及时回收废机油,防止废油落地,污染土壤,防止雨季随地表径流流入水体。 ⑤施工期如果开挖河道,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导流沟和上下游围堰,施工中河床底砌筑干砌片石,两岸陡坡设浆砌块石护岸,并采取适当安全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上下游围堰,回填导流沟,疏**道,埋设标志桩和警示桩,恢复河床原貌。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石砌护岸和草袋护坡工作。 (2)跨越工程保护措施 要求跨越工程结束后对两侧锚墩施工场地建筑垃圾及时进行清理,对沟谷两侧采取水工保护措施,恢复原有土地类型。 (3)顶管施工保护措施 顶管穿越段采用钢筋混凝土套管进行保护,套管顶的埋深≥1.2 m,套管应伸出公路边沟外 2 m,并满足强度及稳定性要求;工程施工时尽量选择非交通繁忙期施工,且注意车辆的疏导。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管理措施 (1)在土方开挖建设中,应尽量避开雨季; (2)施工过程中做好站区、集输管道工程土石方平衡工作,开挖的土方尽可能作为施工场地平整回填之用; (3)建筑材料临时堆放场应选择较平整的场地,且场地使用后尽快恢复原状,或采取绿化措施; (4)工程施工应分期分区进行,不要全面铺开,以缩短单项工程工期,尤其是管网铺设和附属工程建设,尽量缩短表土裸露时间,减少水土流失; (5)施工期间注意临时土方的合理堆置,距地表水体保持一定距离,减少水土流失对附近水体的影响; (6)充分考虑绿化对防治水土流失的作用,在可能的情况下,建议站区对单体构筑物逐项施工,管线分段施工,建完一处即结合站区及管线沿线绿化方案进行绿化,以达到尽量减少水土流失的目的; (7)管道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施工作业范围。 2、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遵循治理与防护相结合、植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治理水土流失与重建土地生产力、绿化美化环境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布局各类水土保持措施,形成完整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 水土流失防治体系主要采用工程措施、临时措施和植物措施等相结合的综合防护措施,在时间上、空间上形成水土保持措施体系。 (1)工程措施 水工防护:集输管线施工过程中进行表土剥离,同时布设临时拦挡和排水设施;施工前在坡体下游布设挡墙和排水设施,及时对施工作业区进行平整并尽早绿化。 (2)植物措施 植被恢复以人工建造为主,人工植被的建造要以适生速长的乡土植物为主,选择紫穗槐等树种和草种进行植被恢复,采用乔、草相结合的方式对可恢复植被的土地进行植树种草。 (3)临时措施 ①临时堆土挡护:剥离的表土,沿土堆两侧采用编织袋装土挡墙加以挡护,并采用苫布进行遮盖,避免大风或强降雨天气产生水土流失。 ②临时土质排水渠:在建筑场内依地势修筑临时土质排水渠及集雨池,将场地内、外分散的股流集中有组织地汇入集雨池中,避免了降雨径流冲刷而引发水土流失。 ③洒水:根据天气情况对施工作业带、堆管场地和堆土场地不定期进行洒水,以固化施工扰动所致的松散地表,减少风蚀量。 ④土方:将剥离的弃土石方就地消化,地表开挖尽量避开雨季及洪水期,随挖随运,随铺随压,以减少水土流失。 ⑤恢复工程结束后,可以进行植被恢复的地方立即进行植被恢复和修复工作,尽可能减少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程度。 3、穿跨越工程环境保护措施 (1)穿越工程保护措施 穿越工程应采取以下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 ①穿越时间和地点等必须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 ②穿越处增加管线壁厚。 ③施工期安排在枯水期,合理布设施工场地,禁止在河道内清洗含油施工机具,抛弃施工垃圾、排放生活污水。 ④施工机械检修期间,地面应铺设塑料布,及时回收废机油,防止废油落地,污染土壤,防止雨季随地表径流流入水体。 ⑤施工期如果开挖河道,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导流沟和上下游围堰,施工中河床底砌筑干砌片石,两岸陡坡设浆砌块石护岸,并采取适当安全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上下游围堰,回填导流沟,疏**道,埋设标志桩和警示桩,恢复河床原貌。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石砌护岸和草袋护坡工作。 (2)跨越工程保护措施 要求跨越工程结束后对两侧锚墩施工场地建筑垃圾及时进行清理,对沟谷两侧采取水工保护措施,恢复原有土地类型。 (3)顶管施工保护措施 顶管穿越段采用钢筋混凝土套管进行保护,套管顶的埋深≥1.2 m,套管应伸出公路边沟外 2 m,并满足强度及稳定性要求;工程施工时尽量选择非交通繁忙期施工,且注意车辆的疏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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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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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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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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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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