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鼎诚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送粉辊2100万支、刮刀10500万支搬迁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757292C | 建设单位法人:易冬良 |
易冬良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三乡镇 |
**省**市三乡镇雍陌村雍泉路3号1栋、2栋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送粉辊2100万支、刮刀10500万支搬迁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8-计算机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13-C3913-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三乡镇 雍陌村雍泉路3号1栋、2栋 |
经度:113.459722 纬度: 22.366389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8-02 |
中(三)环建表〔2022〕00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757292C001Z |
2024-08-0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500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757292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2000MA5462U25U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2000MA5462U25U | 竣工时间:2024-07-28 |
2024-08-06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1-31 |
2024-09-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3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913yzq9G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搬迁 | 实际建设情况:搬迁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用地面积为2313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1565平方米,总投资为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万元,预计年产送粉辊2100万支、粘贴型刮刀8000万支、焊接型刮刀2500万支。 | 实际建设情况:用地面积为2313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1565平方米,总投资7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预计年产送粉辊1800万支、粘贴型刮刀7200万支、焊接型刮刀2400万支。 |
本项目暂时还没达到原环评申报的生产规模,一部分生产设备暂未投入使用,拟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送粉辊的生产:(海绵来料检验→打孔)+(铁轴来料检验→涂胶)→穿海绵→切两头→研磨→全检包装→成品;(2)五金配件的加工:电解板→冲压落料→部分清洗→表面防锈→晾干→冲压成型→五金配件;(3)焊接型刮刀的加工:304钢材→切片→冲压成型→清洁全检→焊接→全检包装→成品;(4)粘贴型刮刀的加工:胶片来料检查→切片→切头→选片→粘贴→全检包装→成品;(5)模具维修工艺:模具→维修。 | 实际建设情况:(1)送粉辊的生产:(海绵来料检验→打孔)+(铁轴来料检验→涂胶)→穿海绵→切两头→研磨→全检包装→成品;(2)五金配件的加工:电解板→冲压落料→表面防锈→晾干→冲压成型→五金配件;(3)焊接型刮刀的加工:304钢材→切片→冲压成型→清洁全检→焊接→全检包装→成品;(4)粘贴型刮刀的加工:胶片来料检查→切片→切头→选片→粘贴→全检包装→成品;(5)模具维修工艺:模具→维修。 |
分期建设,一期工程不设清洗工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废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各工序产生的废气应有效收集处理,各排气筒高度不低于《报告表》建议值。送粉辊生产工艺中涂胶工序有机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通过1条23m高的排气筒排放,涂胶工序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的设计处理风量为2000m3/h;表面防锈(喷漆)工序废气经水帘柜隔除漆雾后与晾干工序废气经密闭房间收集后一起经水喷淋+干燥器+UV光解(除臭)+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通过1条23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口编号为FQ-007549,表面防锈、晾干工序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的设计处理风量为30000m3/h;研磨工序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粘贴工序废气、清洁全检工序废气、焊接工序废气、模具维修工序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二)废水: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生活污水(10980吨/年)经预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处理厂集中处理;清洗废水水、水帘柜废水、水喷淋废水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三)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现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声措施。(四)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废海绵边角料、废电解板边角料、废钢材边角料、废聚氨酯胶片边角料、布袋粉尘、清扫粉尘、废热熔胶条、海绵纸箱等一般工业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沾有酒精废抹布、沾有白电油废抹布、废水性漆包装桶、废粘贴胶水包装桶、油漆废渣、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酒精包装物、废白电油包装物、废机油、废机油包装物、废沾有机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严格控制危险废物最大暂存量,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设置足够容积的废水事故应急池,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六)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措施: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处理厂集中处理;水帘柜废水、水喷淋废水委托****转移处理,并已设置足够容积的待转移废水的收集暂存设施,且该收集暂存设施符合防渗、防漏、防洪要求。(二)废气:涂胶工序有机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通过1根23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口编号为FQ-007548,涂胶工序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的设计处理风量为2000m3/h;表面防锈(喷漆)工序废气经水帘柜隔除漆雾后与晾干工序废气经密闭房间收集后一起经水喷淋+干燥器+UV光解(除臭)+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通过1条23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口编号为FQ-007549,表面防锈、晾干工序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的设计处理风量为30000m3/h;研磨工序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粘贴工序废气、清洁全检工序废气、焊接工序废气、模具维修工序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三)噪声:本项目选取了先进低噪声设备、做好了设备减振和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生产管理、合理布局等措施。(四)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废海绵边角料、废电解板边角料、废钢材边角料、废聚氨酯胶片边角料、布袋粉尘、清扫粉尘、废热熔胶条、海绵纸箱等一般工业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沾有酒精废抹布、沾有白电油废抹布、废水性漆包装桶、废粘贴胶水包装桶、油漆废渣、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酒精包装物、废白电油包装物、废机油、废机油包装物、废沾有机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市新****公司处理。(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措施:项目合理划分了防渗区域,厂区地面硬底化,并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措施,以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办理了环境应急预案简化备案手续,备案编号:442000-2024-01143)。项目落实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配套设置了足够容积的事故废水收集设施(配套设置了总容积10m3的事故废水收集桶);严格控制危险废物的最大暂存量,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并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演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准备,以便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及时按照预定的应急方案进行救援,在短时间内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切实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七)排放口规范化设置:项目排放口均作了规范化设置,设立了排放口环保标志牌,固体废物根据相关规定建设储存场所,设立环保标志牌。 |
原环评文件申报的送粉辊生产工艺中涂胶工序有机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通过1条23m高的排气筒排放。在实际建设中,考虑进一步提高治理效率等原因,对涂胶工序有机废气治理设施进行了技改,技改后的涂胶工序有机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通过1条23m高的排气筒排放。该项变动属于污染防治措施的强化或改进,并已于2024年8月5日进行了备案登记,备案号:202********0000015。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第8条,上述废气治理措施变动,不会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不会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项目工程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纳入本次验收范围内。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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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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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三级化粪池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按环评要求建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处理厂集中处理。) | 符合标准 | |
2 | 水帘柜废水、水喷淋废水收集暂存设施 | / | 水帘柜废水、水喷淋废水委托****转移处理,并已设置足够容积的待转移废水的收集暂存设施,且该收集暂存设施符合防渗、防漏、防洪要求。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涂胶工序有机废气治理设施 | 涂胶工序有机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指标达到**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指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涂胶工序有机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通过1根23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口编号为FQ-007548,涂胶工序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的设计处理风量为2000m3/h | 符合标准 | |
2 | 表面防锈、晾干工序有机废气治理设施 | 表面防锈、晾干工序有机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指标达到**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指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表面防锈(喷漆)工序废气经水帘柜隔除漆雾后与晾干工序废气经密闭房间收集后一起经水喷淋+干燥器+UV光解(除臭)+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通过1条23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口编号为FQ-007549,表面防锈、晾干工序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的设计处理风量为30000m3/h | 符合标准 | |
3 | 研磨工序废气治理设施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 研磨工序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符合标准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防治措施 | 项目东面边界噪声昼间监测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边界噪声昼间监测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本项目选取了先进低噪声设备、做好了设备减振和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生产管理、合理布局等措施。 | 符合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合理划分防渗区域,并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 | 项目合理划分了防渗区域,厂区地面硬底化,并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措施,以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废海绵边角料、废电解板边角料、废钢材边角料、废聚氨酯胶片边角料、布袋粉尘、清扫粉尘、废热熔胶条、海绵纸箱等一般工业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沾有酒精废抹布、沾有白电油废抹布、废水性漆包装桶、废粘贴胶水包装桶、油漆废渣、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酒精包装物、废白电油包装物、废机油、废机油包装物、废沾有机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理;废海绵边角料、废电解板边角料、废钢材边角料、废聚氨酯胶片边角料、布袋粉尘、清扫粉尘、废热熔胶条、海绵纸箱等一般工业废物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沾有酒精废抹布、沾有白电油废抹布、废水性漆包装桶、废粘贴胶水包装桶、油漆废渣、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酒精包装物、废白电油包装物、废机油、废机油包装物、废沾有机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交由**市新****公司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严格控制危险废物最大暂存量,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设置足够容积的废水事故应急池,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 | 本项目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办理了环境应急预案简化备案手续,备案编号:442000-2024-01143)。项目落实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配套设置了足够容积的事故废水收集设施(配套设置了总容积10m3的事故废水收集桶);严格控制危险废物的最大暂存量,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并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演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准备,以便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及时按照预定的应急方案进行救援,在短时间内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切实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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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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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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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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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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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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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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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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