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万吨/年粮食烘干储存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33********321575F | 建设单位法人:李伯江 |
田玉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李鹊镇小张村东北260米,****厂内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48万吨/年粮食烘干储存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A0514-A0514-农产品初加工活动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李鹊镇小张村东北260米,****厂内 |
经度:118.32841 纬度: 37.00638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03 |
东环广分建审【2023】5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33********321575F001Z |
2024-04-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933********321575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33********321575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668659L | 竣工时间:2024-08-10 |
2024-09-24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1-30 |
2024-11-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7576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拆除现有玉米烘干、仓储服务项目(备案号:2019-370523-59-03-017272)的2台牧羊金秋MHTD型烘干塔、滚振筛,**DT2526型连续式烘干塔(内设天然气燃烧器)1座、CZB1205型高效清选机1台、5TY-190B型揉搓型玉米脱粒机1台、提升机1台、150T地磅1个、50T地磅1个;粮食钢板仓3个、比重机2台、传送带10条均利旧;****办公室、化验室、仓库;对外购玉米、小麦、高粱进行脱粒(需要时)、筛分、烘干等工序处理后储存待售,年烘干粮食48万吨,其中年烘干含水30%的玉米45万吨,烘干后玉米粒38.25万吨,含水<15%;年烘干含水20%的小麦2万吨,烘干后小麦1.9万吨,含水<15%;年烘干含水20%的高粱1万吨,烘干后高粱0.95万吨,含水<15% | 实际建设情况:拆除现有玉米烘干、仓储服务项目(备案号:2019-370523-59-03-017272)的2台牧羊金秋MHTD型烘干塔、滚振筛,建设DT2526型连续式烘干塔(内设天然气燃烧器)1座、CZB1205型高效清选机1台、5TY-190B型揉搓型玉米脱粒机3台、提升机2台、150T地磅1个、50T地磅1个;粮食钢板仓3个、比重机2台、传送带10条均利旧;****办公室、化验室、仓库;对外购玉米、小麦、高粱进行脱粒(需要时)、筛分、烘干等工序处理后储存待售,年烘干粮食48万吨,其中年烘干含水30%的玉米45万吨,烘干后玉米粒38.25万吨,含水<15%;年烘干含水20%的小麦2万吨,烘干后小麦1.9万吨,含水<15%;年烘干含水20%的高粱1万吨,烘干后高粱0.95万吨,含水<15% |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企业根据实际生产需求实际建设1座DT2526型连续式烘干塔(内设天然气燃烧器)、CZB1205型高效清选机1台、5TY-190B型揉搓型玉米脱粒机3台、提升机2台、150T地磅1个、50T地磅1个;粮食钢板仓3个、比重机2台、传送带10条均利旧。本项目影响生产规模的设备主要为烘干塔,5TY-190B型揉搓型玉米脱粒机增加2台、提升机增加1台,揉搓型玉米脱粒机、提升机数量的增加未影响项目生产规模,且经现场实际监测,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对外购玉米、小麦、高粱进行筛分、烘干等工序处理后储存待售,年烘干粮食48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对外购玉米、小麦、高粱进行脱粒(需要时)、筛分、烘干等工序处理后储存待售,年烘干粮食48万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落实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卸车废气无组织排放;脱粒 粉尘经集气系统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上料工序通过控制原材料湿度,可有效减少扬尘产生,同时利用料斗内部负压收集上料过程产生少量扬尘,未收集部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清选过程在密闭设备内进行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烘干废气在烘干塔重力室中自然沉降;筛分工序在密闭设备内进行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燃气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烘干塔塔顶排气孔无组织排放。 (二)落实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挖不外排,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合理布局、隔声、减振处理后,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清选杂质、筛分杂质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脱粒杂质(玉米芯)、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烘干塔除尘室杂质外售综合利用粉尘、烘干塔除尘室杂质外售综合利用。 (五)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废气均无组织排放,SO、NOx和颗粒物的排放量需分别控制在0.5924t/a、1.0369t/a、3.7187t/a之内。 | 实际建设情况:(一)已落实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气主要为卸车、脱粒、原料上料、清选、筛分、烘干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燃气热风炉废气,其中卸车设置卸粮坑,地坑上面设置格栅,属于半密闭式,卸车过程在原料料棚内进行,原料库三面密闭,粉尘无组织排放;脱粒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上料工序通过控制原材料湿度及料斗设计负压收集扬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清选废气,清选设备密闭,废气无组织排放;筛分设备密闭,筛分废气无组织排放;针对烘干产生的废气烘干塔内置除尘室,烘干粉尘经重力沉降、网状格栅隔尘后无组织排放;烘干塔内置燃烧室,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无组织排放。 (二)已严格落实废水处理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淸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三)已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已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经验收监测,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6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3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四)已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已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落实各类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清选杂质、筛分杂质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脱粒杂质(玉米芯)、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烘干塔除尘室杂质外售综合利用粉尘、烘干塔除尘室杂质外售综合利用。 (五)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无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排放量需分别控制在0.5924t/a、1.0369t/a、3.7187t/a之内。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防渗措施。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严格落实环境管理要求和监测计划2、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3、建设项目防治污染的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建设完工后需按规定程序组织环保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正式运行。4、你单位需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并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落实安全相关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已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防渗措施。已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已编制并备案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编号:370523-2024-165-L),已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已严格落实环境管理要求和监测计划。2、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动。3、本项目已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目前项目已建成并调试完成,正在按规定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4、我单位已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已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已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已计划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落实安全相关要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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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 | 化粪池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除尘室、低氮燃烧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监控限值 | 布袋除尘器、除尘室、低氮燃烧 |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0.375mg/m3、无组织SO2最大排放浓度0.011mg/m3、无组织NOX最大排放浓度0.025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振、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 减振、隔声 | 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6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3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清选杂质、筛分杂质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脱粒杂质(玉米芯)、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烘干塔除尘室杂质外售综合利用粉尘、烘干塔除尘室杂质外售综合利用。 | 已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已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落实各类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清选杂质、筛分杂质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脱粒杂质(玉米芯)、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烘干塔除尘室杂质外售综合利用粉尘、烘干塔除尘室杂质外售综合利用。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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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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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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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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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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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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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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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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