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油二厂 2022 年注水井更新、补钻继续实施工程(第二批)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公司)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6********597998M | 建设单位法人:刘** |
薛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采油二厂 2022 年注水井更新、补钻继续实施工程(第二批)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7-陆地石油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711-B0711-陆地石油开采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
经度:85.****01389 纬度: 45.****7694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8-05 |
克环函〔2022〕1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98.65 |
34.58 | 运营单位名称:****油田分公司采油二厂 |
916********597998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6********723299E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6********723299E | 竣工时间:2024-06-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6722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更新、补钻注水井9口,其中一中区部署4 口注水井(井号为T10609、TD10701、TD10702 和TD10703),七区部署更新1口注水井(在原井T71632 西侧20m处新钻一口井,更新井井号为T71632A)、补钻4口注水井(井号为TD73150、T78161、73199 和TD71642);配套建设9口井的集输、供配电和仪表自动化等地面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补钻井1 口(井号:T78161),更新井1 口(井号:T71632A) |
此次为第二批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注水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注水工程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施工临时占地,应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恢复;施工期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防止扩大土壤和植被的破坏范围;严格控制井场、管线占地面积;对井场地表进行砾石压盖防止由于地表扰动造成的水土流失;管线在选线设计、施工作业时,尽量避让区域自然植被、区域内保护野生植物和野生动物。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 3.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泥浆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全部回用;管道试压废水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管网,最终由克****处理厂处理。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岩屑经不落地系统处理后进岩屑专用方罐,由岩屑处置单位拉运处理,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要求后综合利用;施工过程产生的挖方全部回填,无弃方;产生的废机油、废防渗材料不在项目区贮存,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二)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运营期无大气污染物排放、无固体废物产生。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回注水全部采用密闭集输工艺,井下作业废水采用专用废液收集罐收集,七区井下作业废水送至81#集中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一中区井下作业废水送至51#原油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后,回注油藏,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相关规定做好地面防渗,确保任何事故情况下未经处理的含油废水不外排。 3.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限值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经核实建设单位已办理相关征地手续,在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了平整及恢复;本次调查期间未发现在井场、道路以外的地方行驶和作业,管线敷设尽量避免自然植被和野生动物,严格控制占地面积;井场地表覆盖砾石。 2、施工期落实了防风抑尘措施,施工区洒水降尘,堆放材料覆盖防尘布。 3、施工期钻井泥浆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全部回用;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期未建设生活营地,无生活污水产生。 4、钻井期采用水基钻井液,泥浆和岩屑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处理后,液相循环使用,固相运至******公司进行岩屑无害化处理,处理后的岩屑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相关标准后综合利用;施工开挖土方已全部回填;废机油委托****处置;废弃防渗膜委托**市广海****公司处置。 5、运营期无大气污染物排放、无固体废物产生。 6、运营期间井下作业废水送至81#集中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出水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要求后回注油层;建设单位定期对注水井的固井质量进行检查,同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地面防渗工作。 7、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经检测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限值要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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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井下作业带罐,一中区井下作业废水经51****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注油藏,七区井下作业废水经81号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注油藏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井下作业带罐,七区井下作业废水经81号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注油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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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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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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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工程施工临时占地,应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恢复;施工期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防止扩大土壤和植被的破坏范围;严格控制井场、管线占地面积;对井场地表进行砾石压盖防止由于地表扰动造成的水土流失;管线在选线设计、施工作业时,尽量避让区域自然植被、区域内保护野生植物和野生动物。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经核实建设单位已办理相关征地手续,在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了平整及恢复;本次调查期间未发现在井场、道路以外的地方行驶和作业,管线敷设尽量避免自然植被和野生动物,严格控制占地面积;井场地表覆盖砾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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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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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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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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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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