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枢纽产城融合板块布政东片综合开发项目(重招)项目预公示
**枢纽产城融合板块布政东片综合开发项目(重招)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受****委托,就**枢纽产城融合板块布政东片综合开发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加快落实**枢纽片区总体规划,推动全域经济发展和城市加速建设,提升区域产业和人口集聚能力,****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资金实力雄厚、开发经验丰富的社会资本,共同进行**枢纽产城融合板块布政东片综合开发工作。 主要内容如下: 1、招标范围:**枢纽产城融合板块布政东片综合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咨询、投融资、建设、移交、运营等工作,包括且不限于**区域内的片区开发前期投资、相关工程建设投资及投资**协议约定的全部内容。 2、项目**模式:确定本项目的中标人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招标人股权比例为10%,中标人股权比例为90%。****公司具体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咨询、投融资、建设、移交、运营等工作。 3、项目**规模:项目**规模暂定103.02亿元,包括片区开发前期费用投资50亿元和工程建设投资53.02亿元(包括工程费用45.45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05亿元、预备费2.52亿元)。工程建设投资规模以批复的所有子项目概算投资额之和为准。 4、**期限:**期10年,其中建设期6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枢纽产城融合板块布政东片综合开发项目(重招)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公告发布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cn:4011/website/home)上发布。
6.2只有获得招标文件的单位才能独立或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其他单位(或联合体)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3投标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6.4对招标公告信息(含投标人资格条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
6.5监督部门:****建设中心。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航空路900号
联系人:方老师
联系电话:0574-****508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国贸大厦18楼
联系人:范少亮、李薇、林虎、朱雪洋、范琦
联系电话:177****8280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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