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于2019年12月26日作出(2017)豫10民破申5之21号民事裁定书宣告终止**华****公司(以下简称“华汇公司”)、****(以下简称“华创公司”)重整程序,进入破产清算。2021年7月21****法院作出(2017)豫10民破申5之28号裁定认可《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变更稿)》。
现管理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变更稿)》及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公司对**县****公司账面出资金额为****0000元的长期股权破产财产于2025年1月11日10时起至2025年1月12日10时止在京东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一)拍卖标的概况
华汇公司对**县****公司账面出资金额为****0000元的长期股权。
(二)出售标的范围
华汇公司对**县华宇****公司投资持股比例34.5%的股权,目前**县华宇****公司为存续状态。
(三)出售标的评估情况
****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股权进行初步审计,股权价值以投资时成本金额确定人民币贰仟陆百玖拾壹万元整(¥****0000元)。现依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变更稿)》以长期股权投资审计账面价值作为起拍价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
华汇公司对**县华宇****公司股权起拍价:****0392.5元(大写壹仟柒百万叁佰玖拾贰元伍角),保证金:700000元(大写捌柒十万元),增价幅度: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无形资产无法进行展示,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截图来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提前确认标的物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月11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1月11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1月21日前缴纳,****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管理人: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管理人指定账户
请在成交当日起10日内银行汇款到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华****公司破产管理人;开户行:****公司**支行;账号:411********0020703)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银行支付限额:https://help.****.com/user/issue/359-1659.html
个人/企业参拍流程:https://auction.****.com/bankrupt.html
十三、重要提示
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华****公司审计报告》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拍卖标的若能够过户,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或者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品交付或者邮寄手续,可能产生的交付或者邮寄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华****公司审计报告》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结果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如果买受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余款,或者悔拍,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侯经理155****9103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229586
联系地址:**省**市**区元鼎国际A座12楼
****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