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药品、耗材采购管理,提高药品、耗材配送效率,确保药品、耗材及时供应,按照****药械采购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我院药品、耗材配送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遴选单位:****
二、药械配送规定:
(一)配送药械类别:配送通过**省医疗保障大数据一体化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采购,符合上级规定且为“两票制”的药品;中药饮片和超微中药;耗材(具体品种、规格和剂型详见**省医疗保障大数据一体化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
(二)药械配送范围:****卫生院和村卫生室。
(三)药械配送周期:原则上为一年。
三、遴选原则、条件及流程
(一)遴选原则: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遴选。
(二)准入条件:
1.药品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已在国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2.企业管理规范,信誉良好,在药品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经营、偷税漏税、商业贿赂行为以及不良行为记录。
3.企业已承诺并严格执行药品“两票制”。
4.企业必须具备以下药械配送能力:
(1)注册资金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以《营业执照》登记的为准),经营运行正常,非举债经营。(2)经营的药品品种、****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用药需求,品种配送率达90%以上。(3)配送能满足运输过程中药品储存的温度和湿度要求,能保证一般药品48****医疗机构,急救、急用药品8****医疗机构,节假**常配送。(4)设施设备齐全,有专用药品运送车辆。(5)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能覆盖企业内药品的购进、储存、销售以及经营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6)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要求。(7)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有冷链药品管理应急预案。(8)有应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药事管理与药品供应管理的应急机制。
(三)遴选流程
1.发布公告: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月2日—1月8日)。
2.递交申报材料:申请遴选的企业应在2025年1月8日前到****报名,并递交申请遴选报告及申报材料(所需申报材料及要求见附件),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及报名地点:********办公室(详细地址:**县观文镇观文街道270号),联系电话:0830-****050。
3.初评:****药械委员会成员,在院纪检组的监督下(遴选过程中全程监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药品遴选企业。
4.评审:2025年1月9日10:00,****药械委员会成员和符合条件的药械遴选企业授权人,召开遴选评审会议。药械委员会成员根据评审标准予以评分(评分标准另定),当场统分,最后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遴选出药械配送候选企业。
5.公示:对遴选出的药械配送候选企业在****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发现企业汇报情况不实或有举报,经查实不具备药品配送条件和能力的,取消其药品配送候选企业资格。
6.签订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遴选确定的药械配送企业与我院签订购销合同,原则上一年一签,特殊情况自动续约至下一轮招标采购合同生效之日止。
四、注意事项
(一)被授权人是药品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指定作为该企业参加本次遴选的唯一合法责任人,有权处置药品、耗材配送企业遴选相关事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公司视为同一企业)只允许一个被授权人申报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有两个以上被授权人(含两个)同时申报的均拒绝报名。
附件:
****2025年药械配送企业遴选所需申报材料与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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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