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卫生院超声波治疗仪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2. 项目名称:****卫生院超声波治疗仪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预算金额:人民币4.5万元整
5. 最高限价:人民币4.5万元整
6. 采购需求:超声波治疗仪1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7个日历天
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 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特定资格要求:(根据项目实际调整)
(1) 投标人如为所投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厂家,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二类及以上);如为所投医疗器械产品经销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
(2) 投标人所投设备不应为试制品,投标人所投设备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0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区金桂路149号金桂明珠一栋一单元三楼)。
3. 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投标人代表需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上述地点现场获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获取时须提供)]。不具备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证明文件),如法人登记证书等。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
4.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1月22日8时30分(**时间)
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月22日9时00分(**时间)
3. 地点:****开标(培训)室(**区金桂路149号金桂明珠一栋一单元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人来源:通过发布《招标公告》公开邀请投标人参与投标,发布网址招标网(http:///)。
2. 本项目采用“见面开标”交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上述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区双溪桥镇正街365号
联系方式:施先生;158****653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区金桂路149号金桂明珠一栋一单元
联系方式:0715-****858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女士
电话:187****9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