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主体 | **** | ||||||||||||||||||||||||||||||
咨询电话 | 提交意向后可查看 | ||||||||||||||||||||||||||||||
参考价值 | 无 | ||||||||||||||||||||||||||||||
招募时间 | 2025年01月03日 - 2025年07月02日 | ||||||||||||||||||||||||||||||
资产类型 | 单笔债权 | ||||||||||||||||||||||||||||||
流程 | 提交意向 洽谈 | ||||||||||||||||||||||||||||||
担保方式 | 保证 | ||||||||||||||||||||||||||||||
债权总额 | 截至2024年03月20日,债权本金4385.4万元,债权利息603.74万元,其他费用8.04万元,债权总额4997.18万元 | ||||||||||||||||||||||||||||||
债务人情况 | **县****公司 , 借款人成立于2011年3月23日,注册地址为**县郭家店工业集中区,法定代表人李高林,实际控制人李高文。注册资本650万元,李高林股权占比100%。公司主营建筑用**岩开采、石灰石加工、脱硫剂,脱硫石膏、蒸养砖制造,生石灰,大白粉,灰钙粉、袋白灰、**石碎石、电石渣、粉煤灰、消石灰销售,水泥熟料销售。企业自2019年以来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不履行债务的原因系系近年来**省内水泥行业受国家环保政策要求、行业竞争激烈、地方政府禁止矿石开采、原材料价格上涨、高耗能企业生产受限等不利因素影响,叠加新冠疫情反复,且企业对外融资过高,财务成本较重,集团内客户债务、涉诉案件不断增加,企业资金链紧张,经营困难,无法偿还到期债务。 | ||||||||||||||||||||||||||||||
保证人 | **省****公司 , **省****公司(与借款人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成立于2007年7月23日,注册地址为**县郭家店镇内,法定代表人李国栋、实际控制人李高文。注册资本15000万元,李国栋占比100%。公司主营水泥制造、销售;矿渣粉加工,销售。企业目前处于停止经营状态。 **省****公司 , **省****公司(公司前身**省广利****公司,现更名****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7日,注册地址为梨****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张孝中、实际控制人李高文。注册资本20000万元,股东李高文持股比例90%,股东王**持股比例10%,公司主营水泥制造、销售;矿渣粉加工,销售。企业自2019年以来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 李高文、张静夫妇 , 李高文,男,1968年5月出生,住址为**省**县郭家店镇东青石岭村六组,身份证号码为220********5198572,为企业实际控制人。张静,女,1970年9月出生,住址为**省**市**区英雄街**委五组,身份证号码为220********9062020,职业**省****公司任副总经理。 李高林、苏立华夫妇 , 李高林,男,1956年3月出生,住址为**省**县林海镇兴开城村八组,身份证号码为220********3038592,为**县****公司法定代表人。苏立华,女,1958年11月出生,住址为**省**县林海镇兴开城村八组,身份证号码为220********1118562,职业**县****公司任办公室主任。 | ||||||||||||||||||||||||||||||
公告详情 | **县****公司 截至2024年3月20日,**县****公司贷款余额43,854,020.35元,欠息6,037,427.43元,垫付诉讼费用80,375.00元,债权余额49,971,822.78元,担保方式为保证,保证人为**省****公司、****集团有限公司、苏立华、李高林、李高文、张静,五级分类关注。****集团客户“李高文系列企业” 内企业。详见下表。 债权基本状况表 单位:元
1.借款人基本情况 借款人成立于2011年3月23日,注册地址为**县郭家店工业集中区,法定代表人李高林,实际控制人李高文。注册资本650万元,李高林股权占比100%。公司主营建筑用**岩开采、石灰石加工、脱硫剂,脱硫石膏、蒸养砖制造,生石灰,大白粉,灰钙粉、袋白灰、**石碎石、电石渣、粉煤灰、消石灰销售,水泥熟料销售。企业自2019年以来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不履行债务的原因系系近年来**省内水泥行业受国家环保政策要求、行业竞争激烈、地方政府禁止矿石开采、原材料价格上涨、高耗能企业生产受限等不利因素影响,叠加新冠疫情反复,且企业对外融资过高,财务成本较重,集团内客户债务、涉诉案件不断增加,企业资金链紧张,经营困难,无法偿还到期债务。 2.保证人 **省****公司(与借款人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成立于2007年7月23日,注册地址为**县郭家店镇内,法定代表人李国栋、实际控制人李高文。注册资本15000万元,李国栋占比100%。公司主营水泥制造、销售;矿渣粉加工,销售。企业目前处于停止经营状态。 **省****公司(公司前身**省广利****公司,现更名****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7日,注册地址为梨****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张孝中、实际控制人李高文。注册资本20000万元,股东李高文持股比例90%,股东王**持股比例10%,公司主营水泥制造、销售;矿渣粉加工,销售。企业自2019年以来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 李高文、张静夫妇。李高文,男,1968年5月出生,住址为**省**县郭家店镇东青石岭村六组,身份证号码为220********5198572,为企业实际控制人。张静,女,1970年9月出生,住址为**省**市**区英雄街**委五组,身份证号码为220********9062020,职业**省****公司任副总经理。 李高林、苏立华夫妇。李高林,男,1956年3月出生,住址为**省**县林海镇兴开城村八组,身份证号码为220********3038592,为**县****公司法定代表人。苏立华,女,1958年11月出生,住址为**省**县林海镇兴开城村八组,身份证号码为220********1118562,职业**县****公司任办公室主任。 3.抵押物基本情况 贷款担保方式为保证,无抵(质)押物。 4.法律手段清收 2021年9月24****银行为四****公司、**省****公司、**县****公司等3户贷款办理借新还旧后,2021年10月9日企业未按协议约定进行第一次还款,华夏银行即申请公证执行,2021年12月3****法院受理案件,2021年12月9日下达(2021)吉0322财保9号民事裁定书,轮候查封保证****集团有限公司的水泥产能许可,查封期限三年。2022年7月27日,****法院下达(2022)吉0322执576号执行裁定书,查封被执行人李高林、苏立华名下位于**县西街消防小区11号楼6单元312室房屋1间。2022年9月20日,****法院下达了(2022)吉0322执576号执行裁定书,轮候查封**省****公司名下坐落于梨****开发区工业土地使用权1宗及车辆;轮候查封**省****公司名下坐落于梨****开发区工业土地使用权1宗及车辆;查封**县****公司名下车辆;查封张静名下位于**市**区英雄街**委**英郡小区3号的车库1间;轮候查封李高文及苏立华名下车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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