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科技园内。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24\'6.17",北纬36°26\'57.77"。项目东侧为经四街,隔街为空地,南侧和西侧均为空地,北侧为滏阳大道,隔道为空地。距离企业最近的敏感点为北侧190m的杜村。
****MIM制品生产项目总占地面积20000m2(30亩),总建筑面积17000m2,建设生产车间、办公楼等生产生活设施,其中生产车间10741.5m2。建设规模为年产精密光学通信零件和其他精密五金制品10000万件,5000吨MIM原料,PM配方原料30000吨。
****2019年6月委托****编制完成了《****MIM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8月2****生态环境局****分局的审批(冀南新区环表[2019]73号)。
2024年6月29日****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完成了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登记管理),登记编号:****。
环评中企业建设MIM原料生产线、PM原料生产线,五金制品生产线。目前仅MIM原料生产线部分设备购置完成,配套环保设备及辅助工程已建设完成,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验收规模为年产MIM原料1000吨。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有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要求,建设单位需查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工程设计文件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的落实情况,调查分析工程在建设和试运行期间对环境造成的实际影响及可能存在的潜在影响,是否已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预防、减缓和补救措施,全面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依据。
****委托******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12月5日进行了建设项目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2024年12月,****成立了验收组,****公司“MIM制品生产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竣工阶段性验收。按照环评三同时验收内容,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和监测报告,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编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阶段性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