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心工程已由****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编号:****
2.2 项目名称:********中心工程
2.3 项目地点:****
2.4 项目规模:********中心工程工程地点位于**省**市**市富华街以北,东外环路以东,京台高速以西,楼层层数为2层,建筑高度为17.3米(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建筑面积为5334.12㎡,结构形式为钢框架+独立基础,工程范围:建筑、结构、装饰、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喷淋、空调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 计划工期:
该工程现场具备施工条件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否则由于中标方原因,每拖延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1%予以超期处罚。
2.6 招标范围:********中心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2.7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 技术咨询电话:贾经理136****2077 。
3.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一般纳税人的资格;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在施、中标、预中标等建设项目(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在以往的类似工程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未列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用**”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6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7 投标方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01月05日至2025年01月09日,每日上午08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8时(**时间,下同),在**省**市****首****3F持以下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文件获取公开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包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2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未在代理机构报名而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将视为无效投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25日09时30分(**时间),地点为禹****开发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招 标 人:****
联 系 人: 曹经理
联系方式: 135****4120
招标代理单位:****
办公地址:**省**市****首****3F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534-****101/189****3221
邮箱:****@163.com
2025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