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类型:拍卖-公告 | 所属行业:工程设备 |
所在区域:**-** | 价格:报价/竞价 |
拍卖时间:2025-01-11 | 发布时间:2025-01-04 |
开拍时间:2025-01-11 10:00
拍卖公告
陕****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月11日10时起至2025年1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陕****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法院账户名:****法院,网址:https://sf.****.com/0915/02),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内燃平衡重式叉车。
起拍价:72000元,保证金:5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1月3日起至2025年1月11日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联系廖法官(联系电话0915-****021)。
三、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策规定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户名等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五、委托竞买的,委托人与受托人须提前****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法院与承办法官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受托人的个人行为。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八、本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有优先受偿权人。
九、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拍卖余款请在成交当日起10日内支付完毕。
1、银行付款方式:****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法院,开户银行:****银行****公司,账号:280********729****5770)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一、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1月11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三、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法院指定账户。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竞买人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支付方式,****银行支付限额,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或拍卖余款。
十五、因报名、支付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如因办理时间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及时参加竞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负。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将生成相应的《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买受人姓名、竞价代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915-****021
法院咨询电话:091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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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
附件
网拍标的物情况说明表
执行案号 | (2024)陕0929执688号 | 执行员和电话 | 廖法官 0915-****021 |
标的物名称 | 内燃平衡重式叉车 | ||
情况说明 | 1.标的物所在地 | ****法院 | |
2.产权证有无原件原件在何处 | 无 | ||
3.拍摄录像和看样联系 | 摄录和看样请联系廖法官 | ||
4.查封情况 | 本院首封 | ||
5.有无优先购买权人 | 无 | ||
6、车辆有无租赁 | 车辆无租赁 | ||
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无 |
陕****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月11日10时起至2025年1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陕****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内燃平衡重式叉车。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竞拍人对拍卖标的物外观、质量问题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委托竞买的,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5年1月11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5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故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4年1月22日前缴纳标的物成交价款,****人民法院,并在2025年1月22日(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地址:**省**市**县滨河路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按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策规定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户名变更手续。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915-****021
法院咨询电话:091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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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