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城西110kV输变电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6723547 | 建设单位法人:李万智 |
旺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区 |
**自治区**市**区珠峰路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市**110kV输变电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区 |
经度:88.89107,88.89381 纬度: 29.2392,29.2350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7-21 |
日环函〔2023〕12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1923 |
121.37 | 运营单位名称:**** |
915********672354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环****公司 |
911********407978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91MA6T173J37 | 竣工时间:2023-12-2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280dHWG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110kV;**2台63MVA主变、无功补偿电容器组2×2×4.8Mvar。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1.林园Ⅱ线π入**110kV变电站线路**工程,**路径长度约19km的双回架空线路。2.甲吉线π入**110kV变电站线路工程,**路径长度约2.8km双回架空线路;**110kV变电站位于**市**区。 | 实际建设情况:1.林园Ⅱ线π入**110kV变电站线路**工程,**路径长度约18.488km的双回架空线路,长度减少0.512km。2.甲吉线π入**110kV变电站线路工程,**路径长度约2.606km双回架空线路,长度减少0.194km;与环评一致。 |
长度分别减少0.512km和0.194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 | 实际建设情况:输电线路未发生超出500m的横向位移;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变电站周边和输电线路沿线不存在环境敏感目标。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户内布置;本工程输电线路均为架空线路;**林园II线π入**110kV变电站线路双回架空线路和单回线路; **甲吉线π入**110kV变电站线路双回架空线路和单回线路。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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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1、为避免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对环境造成影响,在工程施工前作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安全处置,使工程建设产生的垃圾得到安全处置。 2、对于基础开挖回填后多余的土就地平整,或者在工程建设地周围低洼处堆置,并在表面进行绿化。 3、对于灌注桩基础的塔基,需在每座塔基施工场地设置一个灌注桩泥浆沉淀池(共设4个),泥浆晾干后回用于工程填方;4、值班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转运至当地的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置。5、废矿物油和废铅酸蓄电池作为危险废物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严禁随意丢弃;6、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处理。 | 1、施工人员就近租用民房,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施工现场设置有垃圾桶,施工垃圾集中收集统一处理。环境监理单位对施工人员开展了环保培训。 2、基础开挖回填后多余的土方已就地平整并撒播草籽绿化恢复。 3、灌注桩基础的塔基施工现场设置了泥浆沉淀池,泥浆晾干后回用于填方;4、**110kV变电站为无人值守站,巡查检修人员的生活垃圾收集后转运至当地的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妥善处置。 5、事故废油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废旧蓄电池由厂家统一回收处理;6、根据环境监理总结结论,工程建设期环境保护管理有序、高效,工程各项预防性环保措施、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的有效落实将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程度降到最低,最大限度的减少了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1、对各种施工用地,不论是临时用地,还是永久用地,对重要的自然植被类型要注意避让,要尽可能地选择荒草地,以减少对灌木林的砍伐和压占灌草丛。合理组织,尽量少占用临时施工用地和缩短占用时间。 2、严格按设计的塔基基础占地面积、基础型式等要求开挖,多采用原状土开挖基础,避免大开挖土方的大量运输和回填。 3、土方开挖应做好表土剥离、分层开挖、分类存放,并及时进行回填利用,尽量缩短暴露时间,减少水土流失。 4、架线时用张力机和牵引机放紧线,以减少树木的砍伐和植被的破坏。 5、输电线路施工时尽可能利用现有道路,对**道路采用在道路两旁进行绿化种植的方式,树种选择适合当地气象、土壤条件、生长快、萌生能力强的植物进行种植,可以减少道路边坡的水土流失。 6、施工完成后对临时征用土地立即进行恢复,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采用搬运至塔位附近对环境影响小且不影响农田耕作的低洼处或坡度较缓的地方分散堆放,并选择适宜当地生长的优势草种播种。 7、对在施工中遇到的幼兽、鸟蛋等,积极联系林业部门工作人员或采取其他妥善的处置措施。 8、加强施工人员对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教育,禁止猎杀兽类、鸟类,禁止在河流水域处捕鱼钓鱼。 | 1、本工程占地主要类型为草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程序,提高效率,缩短施工时间。 2、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对塔基基础进行开挖。 3、土方开挖进行了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表土堆放时采取了苫盖措施。 4、施工采取张力放紧线的方式,减少沿线植被的破坏。 5、线路工程利用原有施工便道。 6、施工结束后,各施工单位均及时清理了施工现场,2023年5月至10月施工单位组织工人进行土地整治及植被恢复施工,塔基施工场地经平整后,植被自然恢复效果较好。 7、施工中未遇到幼兽、鸟蛋。 8、环境监理单位对施工人员开展了环保教育和培训,施工期未发生猎杀兽类、鸟类,在河流水域处捕鱼钓鱼等行为。 |
表7 风险设施
1 | 工程在运营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事故隐患主要是变压器油外泄。变电站内设置事故油池,事故油池有效容积满足单台主变事故情况下100%事故油储存要求。变电站在事故状态下,变压器油外漏,进入事故油池内,然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本工程事故油池为地埋式钢筋混凝土结构,有效容积为25m3,****电站最大一台设备油量的100%的要求。事故油池的废油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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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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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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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做好表土剥离、堆存养护及挖方回填工作,严禁乱堆乱放;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进行植被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工程建设通过采取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及临时防护措施,有效地防治了施工区水土流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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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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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1、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的限值要求;工程在涉及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区时,必须按照输变电工程设计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明确本工程与沿线环境敏感目标的相对位置,满足导线对地距离相关要求,且应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同时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和利益方的同意。 2、须确保地表水环境符合《地表水坏境质重标准》(GB3838-2002)II类水质标准,施工区域及下游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水质标准。 3、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Ⅱ类标准,防止噪声扰民。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可知,**110kV变电站厂界工频电场强度为28.433V/m~64.850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0980μT~0.2270μT,所有测点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控制限值要求。 输电线路**林园II线π入**110kV变电站线路3处测点的工频电场强度为29.832~64.283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0943~0.2217μT,均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控制限值要求;**甲吉线π入**110kV变电站线路测点的工频电场强度为64.551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0.2265μT,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控制限值要求。 本工程不涉及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区,铁塔设置有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2、本工程线路未跨越河流,离变电站站址最近的地表水为南侧2.3km的惹曲河。根据《2023年**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年全区主要江河、湖泊水质整体保持优良,达到国家规定相应水域的环境质量标准。 3、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可知,**110kV变电站厂界的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8~51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41~43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输电线路4处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中本线路跨318国道处的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4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44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他3处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处的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8~49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40~42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1类标准要求[昼间55dB(A),夜间45d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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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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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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