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山老鹰地旅游度假村二期建设项目(Ⅳ期)C05地块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334405N | 建设单位法人:符世雄 |
范然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村委会老鹰地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太**老鹰地旅游度假村二期建设项目(Ⅳ期)C05地块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7-房地产开发、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K7010-K7010-房地产开发经营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村委会老鹰地 |
经度:102.96233 纬度: 24.5767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6-27 |
澄环审〔2019〕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077.499 |
268.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5********334405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亚明****公司 |
915********10674X2 | 验收监测单位:**亚明****公司 |
915********10674X2 | 竣工时间:2024-08-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3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203IuBFP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太**老鹰地旅游度假村二期汐岸(二期)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110764㎡,总建筑面积38087㎡,主要建设47****酒店配套设施,设置餐饮区、一般商业、室内活动场所(阅览室、棋牌室、儿童游乐空间)。 | 实际建设情况:太**老鹰地旅游度假村二期建设项目(Ⅳ期)C05地块净用地面积36455㎡,总建筑面积40774.9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9736㎡,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374㎡。主要建设10栋6层的建筑物及配套设施和化粪池、中水站、垃圾桶等环保设施。 |
项目由原来设计建设21****酒店,实际仅建设10****酒店,较环评阶段减少11栋故总建筑面积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太**老鹰地旅游度假村二期建设项目(Ⅳ期)C05地****酒店及配套设施,不涉及生产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太**老鹰地旅游度假村二期建设项目(Ⅳ期)C05地****酒店及配套设施,不涉及生产工艺。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环保设施和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废水经项目区自建的收集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严禁外排。建筑材料堆放场地须进行覆盖,严格落实洒水降尘等措施,控制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建筑垃圾妥善处置,不得随意倾倒。施工期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妥善处置,旱厕化粪池定期清掏,妥善处置。加强施工噪声的防治工作,并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格落实水保措施。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优化项目的给排水系统设计,完善“雨污分流”系统,配套中水回用管网,并设****处理站。项目废水分别经隔油池、化粪池等预处理后,****处理站处理达到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相关标准限值后,全部回用于项目区绿化、道路浇洒、冲厕及地下车库清洁等,不外排。****停车场排风口位置,避开项目内人群密集区、涡流区及住宅上风向;餐饮油烟经净化处理后通过内置排烟管道于屋顶排气口排放,外排烟气须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合理布局发电机、水泵、通风设备等产噪设备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边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严格落实“报告表”及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设施和污染防治对策措施。经了解,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作业场地采取围挡、围护,有效地减少了扬尘的产生;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不在夜间施工;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内洒水、道路浇洒和建筑养护;建筑垃圾在施工场地内统一堆存,能回收的回收处理,不能回收的委托****公司运至合法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本次验收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区内雨污水管道主要沿道路敷设,现已敷设完成,整个项目区建设了完善的雨污分流系统。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雨水收集池后回用于项目绿化、道路洒水。 项目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处理站处理达到(GB/T18920-20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绿化、道路浇洒)标准后,回用于项目绿化、道路浇洒,不外排。 ****处理站进出口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处理站处理后均能达到(GB/T18920-20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绿化、道路浇洒)标准。本次验收项目不设置地下层,****商铺及餐饮。项目酒店房间已经设置了内置烟道,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收集处理后通过内置烟道于楼顶排放。项目主要产噪声源均置于独立设备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项目区内设立禁鸣标识,通过限速禁鸣等措施降低汽车运行对声环境的影响。 本次验收在项目厂界四周设4个监测点,经过两天的监测,噪声达到(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严格遵守《**省抚仙湖保护条例》和抚仙湖保护“四条红线”的相关规定。结合地形地貌,优化设计。项目布局和建筑风格需与抚仙湖自然景观相协调。绿化物种优先选择当地物种。避免有害外来物种入侵。 | 实际建设情况: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由设置的带盖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每天清处置。建设单位严格遵守《**省抚仙湖保护条例》和抚仙湖保护“四条红线”的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地形地貌,进行设计。项目布局和建筑风格与抚仙湖自然景观相协调。绿化种植主要为滇朴、蓝花楹、山杏等**当地物种,项目绿化树种详见现场照片页。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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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项目废水分别经隔油池、化粪池等预处理后,****处理站处理 | 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相关标准 | 项目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处理站处理 | ****处理站进出口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处理站处理后均能达到(GB/T18920-20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绿化、道路浇洒)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绿化、地下隔声间、屋顶设备房、通风机安装消声器和减震垫片。 |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类标准 | 项目主要产噪声源均置于独立设备房内,选用低噪声设备。项目区内设立禁鸣标识,通过限速禁鸣等措施降低汽车运行对声环境的影响。 | 本次验收在项目厂界四周设4个监测点,经过两天的监测,噪声达到(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 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由设置的带盖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每天清运;化粪池污泥及中水站污泥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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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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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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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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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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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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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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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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