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仁机电设备公司新建年产工程机械零部件2万套、发电机罩壳5千套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265354T | 建设单位法人:潘** |
陆晓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吕墅二路6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公司**年产工程机械零部件2万套、发电机罩壳5千套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14-C3514-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经度:119.882500 纬度: 31.865556 | ****机关:**国家****行政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1-17 |
常新行审环表〔2020〕3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65354T001Y |
2024-11-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152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265354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久远****公司 |
913********6044046 | 验收监测单位:**学府****公司 |
****0191MAC3A5QL78 | 竣工时间:2024-11-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index.php/xinxifabu/2024/12-06/307.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工程机械零部件2万套、发电机罩壳5千套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工程机械零部件1.6万套、发电机罩壳4千套(喷塑等委外加工) |
设备未达审批规模,喷塑加工生产线等尚未建设,部分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激光下料、冲压、折弯、焊接、打磨、抛丸、前处理、喷塑、加热固化、丝网印刷、检验、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激光下料、冲压、折弯、焊接、打磨、抛丸、委外前处理、委外喷塑、委外丝网印刷、返厂、装配、包装 |
验收项目为部分验收,实际建设过程,前处理、喷塑线以及废水处理设施等均未建设,工程机械零部件、发电机罩壳实际生产过程主要是使用激光下料机、锯床、数控冲床、弯管机、折弯机、焊机等对外购板材、管材进行切割、加工、焊接成半成品,部分经抛丸处理后再委托外协单位进行前处理、喷塑、烘干,加工返厂后再进行组装装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⑴废水: 本项目依托出租方****公司厂内现有排水管网和排放口,出租方厂内已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收****园区雨水管网;本项目建成运营后,工艺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出租方厂内污水****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 ⑵废气: ①激光下料废气:建设项目激光下料工序设置集气罩及布袋除尘器,激光下料过程中产生的切割烟尘经除尘器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②焊接废气:建设项目焊接工序使用的焊机不设置固定工位,所有焊机不**时使用,拟配置移动式焊烟净化器约6台,焊接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集中收集、净化后无组织排放。 ③打磨废气:打磨机打磨工段产生的金属粉尘比重较大,大部分车间内自然沉降,少部分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④抛丸废气:抛丸工段产生的粉尘经抛丸机自带布袋除尘装置除尘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⑤喷塑废气:工件表面喷塑工段产生的部分塑粉经过喷粉房内自然沉降以及滤芯、旋风除尘回收装置净化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1#)排放,回收的颗粒塑粉回用于喷粉工段。 ⑥塑粉加热固化废气:塑粉加热固化工段产生的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与塑粉烘道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天然气废气SO2、NOX、颗粒物(烟尘)一并通过15米高排气筒(2#)排放(其中不能上线的部分放入烘箱内进行烘干,烘箱烘干废气一并接入烘道流水线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2#排气筒排放)。 ⑦丝网印刷废气:使用水性油墨进行丝网印刷过程产生的少量非甲烷总烃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⑴废水:验收项目为部分验收,实际建设过程,前处理、喷塑线以及废水处理设施等均未建设,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厂内污水****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 ⑵废气: 因项目部分建成,目前仅进行激光下料、冲压、折弯、焊接、打磨、抛丸等机械加工工序,前处理、喷塑、加热固化、丝网印刷等流程均未建设,故无喷塑废气、塑粉加热固化废气以及丝网印刷废气产生和排放; ①激光下料废气:1台激光切板机设置密闭罩及布袋除尘器,2台激光切板机设置移动式除尘器,切板过程切割烟尘经除尘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2台激光切管机切管过程基本无烟尘产生。 ②焊接废气:焊接工序配置移动式除尘器6台,焊接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与环评报告一致。 ③打磨废气:打磨工段产生的金属粉尘比重较大,大部分车间内自然沉降,少部分收集后经过移动式除尘器除尘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④抛丸废气:抛丸工段产生的粉尘经抛丸机自带布袋除尘装置除尘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⑴废水:验收项目实际无工艺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污水接管****处理厂集中处理。 ⑵废气:验收项目实际无喷塑废气、塑粉加热固化废气以及丝网印刷废气产生和排放;板材激光下料过程中产生的切割烟尘经除尘器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金属粉尘比重较大,大部分车间内自然沉降,少部分收集后经过移动式除尘器除尘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抛丸工段产生的粉尘经抛丸机自带布袋除尘装置除尘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的调整,未导致新增污染因子,未增加污染物排放量,不属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2 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理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金属边角料、废钢砂(含滤袋捕集的金属粉尘)和塑粉废包装物,均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为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和废水处理污泥,均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车间东侧规范化设置危废堆场一处,面积约20m2;一般固废堆场面积约15m2,位于车间中部。 本项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暂存场地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⑴贮存设施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995)》规定设置警示标志;⑵贮存设施具备防渗、防雨、防漏等防范措施;⑶贮存设施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应急防护设施; ⑷贮存设施内清理出来的泄漏物,一律按危险废物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因项目部分建成,此次为部分验收,目前仅进行激光下料、冲压、折弯、焊接、打磨、抛丸等机械加工工序,前处理、喷塑、加热固化、丝网印刷等流程均未建设,无危险废物产生,故无需设置危险废物堆场; 本项目金属边角料、废钢砂(含滤袋捕集的金属粉尘)和废包装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废堆场位于车间北侧,面积约30m2,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均与环评报告一致,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28 | 0.122 | 0 | 0 | 0.028 | 0.028 | |
0 | 0.064 | 0.6 | 0 | 0 | 0.064 | 0.064 | |
0 | 0.005 | 0.0324 | 0 | 0 | 0.005 | 0.005 | |
0 | 0.0002 | 0.0058 | 0 | 0 | 0 | 0 | |
0 | 0.007 | 0.0504 | 0 | 0 | 0.007 | 0.007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072 | 0 | 0 | 0 | 0 | / |
0 | 0 | 0.342 | 0 | 0 | 0 | 0 | / |
0 | 0 | 0.203 | 0 | 0 | 0 | 0 | / |
0 | 0 | 0.029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出租方化粪池及污水管网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 31962-2015) | 本项目为部分验收,环评报告中产生生产废水的喷塑前处理工段尚未建设,故本次验收无工业废水产生和排放,仅涉及生活污水排放。生活污水经过出租方厂内污水****园区污水管网,接管****处理厂集中处理 | 已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移动式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本次验收为部分验收,前处理及喷塑线实际未建设,故无喷塑、烘干等工段的非甲烷总烃、SO2、NOX废气排放。 ①激光下料切割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及移动式除尘器除尘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焊接烟尘经过移动式除尘器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②焊接烟尘经过移动式除尘器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③打磨机打磨工段产生的金属粉尘比重较大,大部分车间内自然沉降,少部分收集后经过移动式除尘器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④抛丸工段产生的粉尘经抛丸机自带布袋除尘装置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已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建筑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同时高噪声设备已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 已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检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⑴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车间内部合理布局,高噪设备安装在车间中部,利用厂房隔声以降低噪声的影响。 ②设备购置时选用功率合适、质量好、低噪声的设备,并按照工业设备安装规范安装。 ③高噪设备做好隔声、吸声、减振措施(如:安装隔声板、减振垫等)。 ⑵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①建设项目以“突出重点,辐射全面”的防渗原则,一般区域采用水泥硬化地面,危废堆场、液体原料暂存区域、前处理流水线等部位进行防腐防渗设计,防腐防渗层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设置。 ②保证各区域部位工程质量并进行防腐防渗是建设项目保护土壤环境质量的有力措施,本项目在通过加强日常管理,硬化地面,严格按照国家固废暂存标准规范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般工业固废堆放场所,做好雨水导流、导排等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不会对土壤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生产车间、化学品仓库、危废仓库设置为重点防渗区域,应配套泄漏应急收集处理设施,日常生产过程中,减少跑冒滴漏,加强专人巡视,及时发现并处理意外泄漏事故,避免泄漏物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 ⑴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报告一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进行降噪。 ⑵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因项目部分建成,此次为部分验收,目前仅进行激光下料、冲压、折弯、焊接、打磨、抛丸等机械加工工序,前处理、喷塑、加热固化、丝网印刷等流程均未建设,无危险废物产生,故无需设置危险废物堆场;验收项目租用车间内均已进行地面硬化处理,实际建设不使用脱脂剂、活性助剂、陶化剂、塑粉涂料、水性油墨、乳化液等相关原辅材料,不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其处置应按照当前危险废物环保管理规定执行,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严格做好危废堆放场所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按危废转移联单管理制度要求,转移过程须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转移。 | 已落实《报告表》中固废防治措施,主要体现:本项目为部分验收,前处理、喷塑线及废水处理设施等实际未建设,目前厂内实际无危险废物产生,故未建设危废堆场。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金属边角料、废钢砂(含滤袋捕集的金属粉尘)和废包装物,均外售综合利用。项目一般固废堆场面积约30m2,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本项目依托出租方****公司排水管网和排放口,出租方厂内已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出租方厂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吕墅二路雨水管网;本项目建成运营后,工艺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出租方厂内污水****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出租方厂内已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出租方厂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吕墅二路雨水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厂内污水****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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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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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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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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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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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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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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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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