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创丰特殊树脂有限公司研发实验室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8429486 | 建设单位法人:刘彭 |
周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市**区都庄路2350号2幢201室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研发实验室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320-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
建设地点: | **市**区 **市**区都庄路2350号2幢201室 |
经度:121.41739 纬度: 31.07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0-16 |
闵环保许评〔2024〕15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842948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842948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20MA1HTXJN10 | 竣工时间:2024-11-04 |
2024-11-04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2-03 |
2024-12-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3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e2.****.cn:8081/jsp/view/hjxxgk/jsxmhp_index.jsp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200千克/年(400批次/年) | 实际建设情况:200千克/年(400批次/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预聚体合成-扩链-乳化-委外检测 | 实际建设情况:预聚体合成-扩链-乳化-委外检测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研发实验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实验设备均为低噪声设备,噪声强度小,楼顶废气处理装置安装减振底座和出口消声器。 | 实际建设情况:研发实验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实验设备均为低噪声设备,噪声强度小,楼顶废气处理装置安装减振底座和出口消声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338 | 0 | 0 | 0 | 0.034 | 0.034 | |
0 | 0.0169 | 0 | 0 | 0 | 0.017 | 0.017 | |
0 | 0.0014 | 0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0002 | 0 | 0 | 0 | 0 | 0 | |
0 | 0.0014 | 0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163 | 0 | 0 | 0 | 0.016 | 0.016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限值及附录A限值 | 研发实验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 | 由监测数据可知,DA001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 1。 厂界内各监测点位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3类区标准 | 实验设备均为低噪声设备,噪声强度小,楼顶废气处理装置安装减振底座和出口消声器。 | 根据检测结果,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签订危废处置协议,危废暂存间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 | 项目在租赁厂房设置1间危废贮存间(面积为3m2),用于贮存危险废物,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该危废贮存间的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 ****已与**化学工业区安悦苏****公司(合同有效期至2025年10月31日)签订了危险委托处置合同,****环境局备案。 综上,项目产生的危废得到了有效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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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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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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