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加工生产3000樘门及金属制品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23MA8PLR6196 | 建设单位法人:戚全大 |
戚全大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省**市**县**镇工业集中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加工生产3000樘门及金属制品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12-C3312-金属门窗制造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经度:117.212778 纬度: 31.378611 | ****机关:******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3-05 |
环建审〔2024〕40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23MA8PLR****001Q |
2024-07-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600 |
105 | 运营单位名称:**** |
****0123MA8PLR619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00MA2RQ4G77U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0MA8P8N9Q06 | 竣工时间:2024-06-12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3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1483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加工生产3000樘门及金属制品 | 实际建设情况:年加工生产3000樘门及金属制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铜门生产工艺为:下料切割-焊接-剪板-折弯-冲孔-打磨-发黑-清洗-喷漆-烘干-拼装;铝门、铝艺产品生产工艺为:下料切割-剪板-折弯-冲孔-焊接-打砂-喷塑-固化-拼装 | 实际建设情况:铜门生产工艺为:下料切割-焊接-剪板-折弯-冲孔-打磨-发黑-清洗-喷漆-烘干-拼装;铝门、铝艺产品生产工艺为:下料切割-剪板-折弯-冲孔-焊接-打砂-喷塑-固化-拼装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水:水帘除漆雾废水、发黑处理废水和发黑后清洗废****处理站(均质调节池+斜管沉淀池+混凝反应沉淀池工艺、3t/d)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处理厂处理。2、废气:焊接烟尘和切割粉尘经顶吸罩收集、打砂粉尘负压收集后一起经布袋除尘器处理,三者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烘干和固化废气负压收集,喷漆漆雾经水帘+干式过滤棉处理,喷漆、烘干和固化有机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喷漆、烘干和固化废气汇入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塑粉尘负压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汇入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由一根 15m 高 DA004 排气筒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水帘除漆雾废水、发黑处理废水和发黑后清洗废****处理站(均质调节池+斜管沉淀池+混凝反应沉淀池工艺、3t/d)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处理厂处理。2、废气:焊接烟尘和切割粉尘经顶吸罩收集后一起经布袋除尘器处理,两者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烘干、固化废气负压收集,喷漆漆雾经水帘+干式过滤棉处理,喷漆、烘干、固化有机废气及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喷漆、烘干、固化及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汇入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塑粉尘、打砂粉尘负压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汇入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汇入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由于布局调整,打砂粉尘负压收集后与喷塑粉尘一并处理排放;喷漆、烘干、固化废气与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汇入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和隔声、加强管理等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和隔声、加强管理等措施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354 | 0 | 0 | 0 | 0.035 | 0.035 | |
0 | 0.073 | 0 | 0 | 0 | 0.073 | 0.073 | |
0 | 0.008 | 0 | 0 | 0 | 0.008 | 0.008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2 | 0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0.051 | 0 | 0 | 0 | 0.051 | 0.051 | / |
0 | 0.183 | 0 | 0 | 0 | 0.183 | 0.183 | / |
0 | 0.0111 | 0 | 0 | 0 | 0.011 | 0.011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设施 | ****处理厂接管标准,其中铜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 | 已建设均质调节池+斜管沉淀池+混凝沉淀池污水处理设施一座,处理规模3t/d | ****处理站排口、污水总排口各监测因子排放浓度均****处理厂接管标准,其中铜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焊接和切割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中相关限值 | 焊接烟尘和切割粉尘经顶吸罩收集后一起经布袋除尘器处理,两者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焊接、切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污染物经处理后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中相关限值要求 | |
2 | 喷漆、烘干、固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二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 中的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参照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表四限值要求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中工业炉窑排放限值要求 | 喷漆、烘干、固化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喷漆漆雾经水帘+干式过滤棉处理,喷漆、烘干、固化有机废气及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 喷漆、烘干产生有机废气、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中的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限值要求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 号)中工业炉窑排放限值要求 | |
3 | 喷塑、打砂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二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喷塑粉尘、打砂粉尘负压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汇入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打砂、喷塑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污染物经处理后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中相关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震基座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的 3 类标准 | 冲床等设备采取减震基座等设施 | 项目厂界环境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加强危废库、化学品库、喷漆房、烘干房、污水处理站、发黑处理区、应急事故池等可能因渗漏对地下水产生影响场所的防渗处理 | 已对危废库、化学品库、喷漆房、烘干房、污水处理站、发黑处理区、应急事故池等场所进行重点区域防渗处理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固体废弃物遵循分类收集、**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置。按规范设置和管理危废暂存场所,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落实危险废物各项管理制度;可利用的固废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或外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固体废弃物遵循分类收集、**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置。已按规范设置和管理危废暂存场所,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落实危险废物各项管理制度;已设置一般固废库,可利用的固废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或外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无 | 无 |
表7 风险设施
1 | 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建设容积不小于40m3应急事故池,落实各类风险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 | 已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已建设40m3应急事故池,已落实各类风险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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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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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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