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坝庄口石膏矿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县坝庄口石膏矿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6********6217228 | 建设单位法人:孙治礼 |
孙毅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市**,直距**市约55km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县坝庄口石膏矿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11-土砂石开采(不含河道采砂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011-B1011-石灰石、石膏开采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市**,直距**市约55km |
经度:98.35206 纬度: 39.46919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4-12-31 |
肃环林发〔2014〕72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0-06-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10.21 | 运营单位名称:**县坝庄口石膏矿 |
916********621722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清****公司 |
****0902MA72HBNL2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6********872360F | 竣工时间:2023-10-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0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11CowNp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石膏矿开采加工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石膏矿开采加工项目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开采规模为5万t/a | 实际建设情况:开采规模为5万t/a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项目仅对石膏矿进行开采,不对其进行破碎筛分,开采时采用露天开采,中深孔爆破,自上而下开采,矿石采用汽车运输开拓方式。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仅对石膏矿进行开采,不对其进行破碎筛分,开采时采用露天开采,中深孔爆破,自上而下开采,矿石采用汽车运输开拓方式。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穿孔凿岩、爆破、矿石装卸过程洒水抑尘。定期对露天边坡和道路进行洒水。临时排土场及矿石堆放场设置防风抑尘网;避免在大风天气下作业,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密闭运输,运输道路定期进行砾石覆盖、修整,设置移动喷雾洒水措施,确保粉尘达标排放。 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用于**洒水抑尘,**内设置旱厕。 噪声:加强管理,定期维修。 固体废物:利用矿山以往开采废石进行道路铺垫、工作平台铺垫及矿山开采边坡防护,矿山剥离表土逐步用于场地覆土绿化,剩余的表土储存在临时排土场,排土场设置挡土墙,截排水沟。生活垃圾外运清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矿山开采过程洒水抑尘;项目矿石开采后仅进行人工拣选,不涉及破碎加工,开采出的原矿粒径大(平均粒径10cm以上),存放过程不易起尘,加之矿石存放时间短,项目现状矿石暂存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剥离表土暂存时覆盖篷布并洒水降尘;**内道路利用分拣废石定期修整,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内设置洒水车定期洒水降尘。 废水:职工生活污水用于**洒水抑尘,**内设置旱厕。 噪声:加强管理,定期维修。 固废:目实际开采过程剥离表土量较少,建设单位现状在废石堆场北侧山坳处设置临时堆土场存放剥离表土,排土场根据地形设置,未设置截排水沟,其南侧建有挡土墙,剥离表土后期用于矿山生态恢复;分拣废石现状部分用于采场道路铺设,部分堆存于废石堆放场,后期用于生态恢复;生活垃圾定期外运清理至**外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点,旱厕清掏粪污用于**内绿化施肥。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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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矿山开采过程洒水抑尘,矿石暂存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剥离表土暂存时覆盖篷布并洒水降尘;**内道路利用分拣废石定期修整,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内设置洒水车定期洒水降尘。 | 厂界无组织粉尘浓度范围为0.312~0.410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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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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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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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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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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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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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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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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