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河矿年产40万吨尾矿捞砂技术改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071808C | 建设单位法人:王宏喜 |
孙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县罗河镇罗河矿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罗河矿年产40万吨尾矿捞砂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经度:117.341111 纬度: 31.01666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07 |
环建审〔2023〕407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071808C001W |
2024-06-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1981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071808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钢集****总院****公司 |
913********4075889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0111MA2U1MPH17 | 竣工时间:2024-06-20 |
2024-07-02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1-02 |
2024-12-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n/cms/index/show/cate_id/92/id/2479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建设用尾矿砂40.4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建设用尾矿砂40.4万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罗河选矿厂尾矿——给矿调节——旋流器分级——脱水筛脱水——产品仓库——尾砂筒仓 | 实际建设情况:罗河选矿厂尾矿——给矿调节——旋流器分级——脱水筛脱水——产品仓库——尾砂筒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做到工地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污染,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确保周边环境敏感区声环境达到功能区标准。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妥善处置施工垃圾。加强水污染防治。项目区排水须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不增加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依托现有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渣浆泵水封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尾矿砂堆存溢水及车间冲洗废水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合理布局产噪设备的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处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固体废弃物遵循分类收集、**利用的原则妥善处置。按规范设置和管理危废暂存场所,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落实各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可利用的固废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或外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做到工地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施工期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限值要求;施工废水均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垃圾已妥善处置。已严格按照《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实行“雨污分流”制。****公司内部调剂,不新增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依托现有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渣浆泵水封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车间冲洗废水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尾矿砂堆存溢水洒水抑尘,不外排;本项目的噪声来源主要为设备噪声,针对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采取的措施有:选用低噪设备并对主要噪声设备进一步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如:设备基础固定、安装减振垫等;定期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合理规划布局,使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加强车间的隔音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项目验收检测报告,本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项目回收的尾矿砂贮存在产品仓库内,参照一般固废贮存污染控制要求,贮存过程污染控制能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相关环保要求;****公司内部调剂,不新增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产生的危废(废润滑油及废油桶)依托罗河选矿厂内现有的1座面积约220m2危废暂存库暂存,委托****处置。 |
产品仓库内污水池由室内变为室外;尾矿堆存溢水收集后回用方式变化。现状产品仓库内设有导流地沟,产品仓库室外设有2个污水收集池,总容积约4m3,尾矿堆存溢水经收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做好与排污许可制衔接工作,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实际建设情况:****已将捞砂项目纳入排污许可登记内容中,登记编号:913********071808C001W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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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4m3污水收集池,76m3给矿泵池 | 回用不外排 | 4m3污水收集池,76m3给矿泵池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运输车辆管理、现有车辆轮胎冲洗点、车厢遮盖严密、道路洒水等 | 《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 | 运输车辆管理、现有车辆轮胎冲洗点、车厢遮盖严密、道路洒水等 | 无组织颗粒物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表7的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房隔声、设备减振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厂房隔声、设备减振等 | 充填站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捞砂厂房、产品仓库以及给矿泵池等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参照GB18599-2020要求落实地下水防渗措施;现有危废库划为重点防渗区,落实重点防渗措施 | 捞砂厂房、产品仓库以及给矿泵池等划分为一般防渗区,落实了一般防渗措施;现有危废库划为重点防渗区,落实重点防渗措施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未回收的尾矿返回至现有深锥浓密机进入井下充填系统;回收的尾矿砂参照一般固废贮存要求做好贮存过程污染控制,产品仓库贮存后外售处置;依托罗河选矿厂内现有的1座面积约220m2危废暂存库,暂存废润滑油及废油桶。 | 未回收的尾矿返回至现有深锥浓密机进入井下充填系统;回收的尾矿砂参照一般固废贮存要求做好贮存过程污染控制,产品仓库贮存后外售处置;依托罗河选矿厂内现有的1座面积约220m2危废暂存库,暂存废润滑油及废油桶。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无 | 无 |
表7 风险设施
1 | 采用高强度材质尾矿输送管道、张贴标识、加强人员巡视、一座76m3给矿泵池 | 采用高强度材质尾矿输送管道、张贴标识、加强人员巡视、一座76m3给矿泵池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罗河矿危废暂存库,建筑面积约220m2;依托罗河选矿厂内的车辆轮胎冲洗装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罗河矿危废暂存库,建筑面积约220m2;依托罗河选矿厂内的车辆轮胎冲洗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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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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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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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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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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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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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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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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