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力德力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年产400万套汽车配件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27MAC924T2XN | 建设单位法人:李丽鸿 |
林琪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园区汽摩配三期43#、44#厂房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400万套汽车配件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 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 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园区汽摩配三期43#、44#厂房 |
经度:116.83861 纬度: 28.4629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6-25 |
干环环字〔2024〕1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7-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00 |
55 | 运营单位名称:**** |
****1127MAC924T2X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127MAC924T2XN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6MA36YTN33Y | 竣工时间:2024-08-08 |
2024-08-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8-15 |
2024-12-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205rNQSw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刹车调整臂400万套(手动刹车调整臂350万套、自动刹车调整臂50万套)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刹车调整臂400万套(手动刹车调整臂350万套、自动刹车调整臂50万套)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将外购的毛坯件,通过机加工进行攻丝、钻孔、打磨和抛丸来去毛刺,其中小部分产品需要进行喷塑及烘干,然后将产品进行组装得到完整的调整臂,经检验合格后即可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将外购的毛坯件,通过机加工进行攻丝、钻孔、打磨和抛丸来去毛刺,其中小部分产品需要进行喷塑及烘干,然后将产品进行组装得到完整的调整臂,经检验合格后即可包装入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工业园****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信江。废气:机加工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喷塑颗粒物经管道收集+自带滤芯回收系统+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喷塑烘干产生的废气通过负压收集经管道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厂界内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加强车间通风处理。固废:在维修区内设一般工业固废仓库(40m2)、危险废物暂存间(20m2)。产品边角料和废包装物外售,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车间沉降粉尘、废布袋和废动植物油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喷塑过滤滤芯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暂存至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噪声: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消声等综合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已建设隔油池+化粪池,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能达到纳管标准,生活污****工业园****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入信江。废气:【机加工废气】已于抛丸区设置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15米高DA001排气筒处理;【喷塑废气】已设置管道收集+自带滤芯回收系统+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喷塑烘干废气】已设置负压收集经管道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已设置管道收集+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厂界内无组织废气】已加强车间通风。固废:已在厂区东北侧建设一般工业固废仓库和危险废物暂存间。产品边角料和废包装物外售,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车间沉降粉尘、废布袋和废动植物油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喷塑过滤滤芯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暂存至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噪声:已合理布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消声等综合措施。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原料、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类存放,不得设置露天堆场。对涉及危险废物贮存和使用的危废暂存间、维修间等重点防治区域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并定期进行维护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厂区已进行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危废暂存间、维修区;【一般防渗区】一般工业固废仓库、成品仓库、隔油池、化粪池、其他生产区域;【简单防渗区】项目道路、办公区域等。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692 | 0 | 0 | 0 | 0.692 | 0.692 | |
0 | 0.038 | 0 | 0 | 0 | 0.038 | 0.038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5 | 0 | 0 | 0 | 0.005 | 0.00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56 | 0 | 0 | 0 | 0.006 | 0.006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隔油池+化粪池 |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工业园****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信江。 | 隔油池+化粪池 | 从验收监测结果来看,处理后废水中pH值为7.5~7.7无量纲,悬浮物最大日均值为173mg/L,化学需氧量最大日均值为16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日均值为51.7mg/L,氨氮最大日均值为8.73mg/L,总磷最大日均值为1.00mg/L,以上排放浓****工业园****处理厂纳管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机加工:集气罩+布袋除尘器+DA001排气筒。喷塑:管道收集+自带滤芯回收系统+DA002排气筒。喷塑烘干:负压收集经管道+二级活性炭吸附+DA002排气筒。天然气燃烧:管道收集+DA002排气筒。 | 运营期天然气燃烧产生的SO2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NOx、机加工和喷塑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喷塑烘干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汽车制造业》(DB36/1101.5-2019)中表1有组织排放限值。 | 机加工:集气罩+布袋除尘器+DA001排气筒。喷塑:管道收集+自带滤芯回收系统+DA002排气筒。喷塑烘干:负压收集经管道+二级活性炭吸附+DA002排气筒。天然气燃烧:管道收集+DA002排气筒。 | 从验收监测结果来看,项目运营期机加工废气排放口(DA001)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低于20mg/m3,喷塑、喷塑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口(DA002)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6.18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低于20mg/m3,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8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6mg/m3。其中机加工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汽车制造业》(DB36/1101.5-2019)中表1有组织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产生的SO2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NOx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 |
2 | 机加工、喷塑、喷塑烘干、切削液挥发等厂界无组织:加强车间通风 | 切削液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汽车制造业》(DB36/1101.5-2019)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 机加工、喷塑、喷塑烘干、切削液挥发等厂界无组织:加强车间通风 | 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的排放浓度为0.324mg/m3,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最大的排放浓度为0.87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汽车制造业》(DB36/1101.5-2019)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将高噪声设备设置于厂房中,并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将高噪声设备设置于厂房中,并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 从验收监测结果来看,昼间噪声值未超过57.2B(A),夜间噪声未超过48.3B(A),项目厂界四周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产品边角料和废包装物外售,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车间沉降粉尘、废布袋和废动植物油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喷塑过滤滤芯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暂存至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废边角料、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公司;收集的粉尘、车间沉降粉尘、废布袋、废动植物油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喷塑过滤滤芯集中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油桶、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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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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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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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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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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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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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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