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中医医院新增1台DSA射线装置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3********5664685 | 建设单位法人:张光辉 |
周昌忠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招**街道环**路5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新增1台DSA射线装置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72-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Q841-医院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招**街道环**路51号 |
经度:121.69332 纬度: 29.9554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14 |
甬环建表〔2024〕3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0 |
101 | 运营单位名称:**** |
123********566468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研究院有限公司 |
913********665413L | 验收监测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 |
913********665413L | 竣工时间:2024-10-09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115.****.187:81/gsnews.asp?ID=1358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于**区招**街道环**路51号****急诊医技楼一层实施DSA射线装置项目,对原肠道门诊相关场所进行改造,建设1间DSA机房及其辅助用房,配备1台DSA射线装置(属于Ⅱ类射线装置,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000mA)。 | 实际建设情况:于**区招**街道环**路51号****急诊医技楼一层实施DSA射线装置项目,对原肠道门诊相关场所进行改造,建设1间DSA机房及其辅助用房,配备1台DSA射线装置(属于Ⅱ类射线装置,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000mA)。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DSA在进行曝光时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透视。进行介入手术治疗时,为更清楚地了解病人情况时会有连续曝光,并采用连续脉冲透视,此时医生位于铅帘后身着铅橡胶围裙、铅防护眼镜在机房内对病人进行直接的介入手术操作。该种情况在实际运行中占绝大多数,是本次评价的重点。 第二种情况,减影。操作人员采取隔室操作的方式(即技师在操作间内对病人进行曝光),医生和护士退出机房,在操作间通过铅玻璃观察窗和操作台观察机房内病人情况。 | 实际建设情况:DSA在进行曝光时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透视。进行介入手术治疗时,为更清楚地了解病人情况时会有连续曝光,并采用连续脉冲透视,此时医生位于铅帘后身着铅橡胶围裙、铅防护眼镜在机房内对病人进行直接的介入手术操作。该种情况在实际运行中占绝大多数,是本次评价的重点。 第二种情况,减影。操作人员采取隔室操作的方式(即技师在操作间内对病人进行曝光),医生和护士退出机房,在操作间通过铅玻璃观察窗和操作台观察机房内病人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机房设有观察窗、视频装置和双向交流对讲系统各1套,观察窗和视频监控探头位置能够观察到受检者状态及防护门开闭情况,监视器位于控制室操作位。 2、本项目机房采用动力通风装置进行通风,并在管道穿墙处采取了防护补偿措施,能够满足机房的通风换气要求。 3、本项目机房受检者防护门及缓冲间门外设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机房受检者防护门上方设有醒目的工作状态指示灯,灯箱设有“射线有害,灯亮勿入”的可视警示语句;在监督区墙体合适位置设立表明监督区的标志,在控制区其他合适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4、本项目机房受检者防护门、工作人员防护门为电动推拉式门,污洗间防护门为手动平开式防护门;机房门墙间均进行了有效搭接,防止射线的泄漏;电动推拉式机房门设有防夹装置和自动闭门装置,手动平开门设置自动闭门装置;缓冲间病人防护门设有门-灯联锁装置,工作状态指示灯能与机房门有效关联。 5、设备配备可升降的含铅挡板或悬挂防护屏,为受检人的非检查部位提供遮挡,尽量减少受照剂量。床侧配套防护铅帘,以减少对手术医生的受照剂量。 6、控制室墙上张贴相应的辐射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等。 7、机房受检者防护门及缓冲间门外应设置黄色警戒线,警告无关人员请勿靠近。受检者不在各机房内候诊,手术期间,陪护人员禁止进入监督区域和控制区域。 8、本项目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必须配备个人剂量计:本项目医生和护士采用双剂量计检测方法(分别佩戴于铅围裙外锁骨对应的领口位置、铅围裙内躯干上),技师佩戴1枚个人剂量计。 9、机房候诊区设置放射防护注意事项告知栏。 | 实际建设情况:1、机房设置了观察窗、视频监控和对讲装置,各装置设置的位置均便于观察受检者的状况和防护门的开闭情况,监视器位于操作位旁。 2、机房采用了动力通风装置,管道穿墙处采取了铅屏蔽补偿。 3、本项目机房的受检者(缓冲间)防护门上张贴了电离辐射警告标志,上方设置了警示灯并标有“灯亮勿入当心辐射”警示语句;机房外部候诊区门外设置了黄色警示线,受检者区域墙上也张贴了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4、本项目机房受检者防护门与工作人员防护门均为电动推拉式防护门,两扇门均带有防夹和自动闭门装置,缓冲间(受检者场所)防护门设有门灯联动装置,警示灯与防护门可有效联动;污物间防护门设置为手动平开式防护门。 5、机房配备了悬挂铅屏和床侧防护铅帘,减少了人员的受照剂量。 6、控制室墙上张贴了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 7、本项目机房的受检者(缓冲间)防护门外设置了黄色警戒线,警告人员请勿靠近。 8、本项目工作人员均配备了内外双剂量计(用不同颜色及文字予以区分)。 9、机房候诊区设置了电离辐射危害告知制度。 |
第4点,污洗间防护门未设置自动闭门装置,因污洗间在每日工作结束后进行清洁机房时使用,此时设备已处于关机状态,故未设置自动闭门装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等规定,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辐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的有关要求,确保项目运行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符合辐射环境保护的要求。 2、加强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管理。认真落实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实施各项辐射管理规章制度,完善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控和培训管理等工作,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严防辐射事故的发生。 3、每年对辐射安全工作进行评估,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整改,并建立相关档案。年度评估报告定期上报生态环境部门。 4、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依法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并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做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5、你单位须严格按照《报告表》所述的建设内容和要求实施,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按程序重新报批其环评文件。自本审查意见出具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当报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核。 6、在实施诊治之前,事先告知患者或被检查者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 7、做好相应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每一年或两年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对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辐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予以落实,确保本项目在运行时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符合辐射环境保护的要求。 2、医院制定并落实了《放射安全防护管理工作制度》、《放射工作人员辐射监测方案》、《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培训、体检及保健制度》、《受检者告知及防护制度》、《辐射工作个人剂量监测制度》、《西门子DSA(Zee Ⅲ Ceiling)操作规程》等制度;委****控制中心每季度对工作人员进行一次个人剂量监测,本项目工作人员均已取得放射卫生培训证明;医院已完善《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医院承诺待验收完成后每年进行一次辐射事故应急演练。 3、医院已向**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提交《2023年年度防护评估报告》。 4、本项目已执行环保“三同时(设计单位:******公司,施工单位:****)”制度;医院于2024年10月10日已重新申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本项目正在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5、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动;批复之日至开工建设未超过五年。 6、医院在候诊区张贴了《电离辐射危害告知》并在诊断前告知患者相关影响。 7、****大学****医院每两年对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相关档案。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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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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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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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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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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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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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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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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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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