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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镇《关于申请审批**区**镇郝集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兴政发〔2024〕67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区**镇郝集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区**镇郝集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5年3月—2025年10月
五、项目建设地点:**区**镇郝集村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砌护渠道5条,总长4.85千米,配套渠道建筑物163座,简易畦田口121座,农渠口22座,斗渠口4座,生产桥15座,倒虹吸1座等。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区**镇郝集村农田水利基础设施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执行。
七、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投资961.8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800万元,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配套解决。
八、以工代赈政策要求
请你镇严格落实《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自治区以工代赈实施细则》要求,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广泛吸纳当地农村低收入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的前提下,能用人工尽量不使用机械,能用当地群****施工队伍,建立劳务信息沟通机制,根据项目用工需求做好当地劳动力的动员组织工作,为项目实施提供劳务保障。以工代赈资金用于支持项目建设和发放劳务报酬,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等主体建筑物,也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交通工具、路灯、垃圾桶等资产,以及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你镇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和项目规范,及时足额向群众发放劳务报酬,并按照规范进行劳务报酬发放情况公示,项目建成后设立永久性公示牌。
本批复仅用于争取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请你镇在项目开工前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时报送我局审批。
******改革局
2024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