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川耀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824MA36W0PYXU | 建设单位法人:俞晓臣 |
俞晓臣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赣中林产工业城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5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3-生物质燃料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542-C2542-生物质致密成型燃料加工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赣中林产工业城 |
经度:115.32106 纬度: 27.64007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07-10 |
干环评字〔2018〕5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2-10-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0824MA36W0PYX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824MA36W0PYXU | 验收监测单位:**吉****公司 |
****0802MA3880L58E | 竣工时间:2022-02-02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2-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3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203Z8KBp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5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5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项目以次小薪柴、谷壳、花生壳、废旧木材、竹子、玉米杆、小麦杆等生物质为主要原料,通过粉碎、烘干、造粒等工序得到产品成型生物质燃料。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以次小薪柴、废旧木材、竹子、玉米杆、小麦杆等生物质为主要原料,通过粉碎、烘干、造粒等工序得到产品成型生物质燃料。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化粪池+隔油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置设施; 废气:粉碎粉尘由布袋除尘+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热风炉烟气、烘干制粒粉尘由旋风除尘器+水膜除尘+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由食堂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噪声:减振、墙体隔声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废气:木屑、竹屑等粉碎产生的粉尘通过引风机进入热风炉,与热风炉燃烧废气一起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又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过的烘干制粒粉尘汇集至旋风除尘器+水膜除尘进一步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未设置食堂; 噪声:减振、墙体隔声 |
①项目产生的废水处理措施由化粪池+隔油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改为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②废气中粉碎粉尘由布袋除尘+15m排气筒排放(1#),热风炉烟气、烘干制粒粉尘由旋风除尘器+水膜除尘+15m排气筒排放(2#)改为木屑、竹屑等粉碎产生的粉尘通过引风机进入热风炉,与热风炉燃烧废气一起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又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过的烘干制粒粉尘汇集至旋风除尘器+水膜除尘进一步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废水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变化但未导致第6条所列情形之一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本项目主要为一般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自然沉降粉尘、热风炉灰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水膜除尘器收集****填埋场填埋处理;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热风炉灰渣作为肥料生产原料出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有热风炉灰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车间清扫的粉尘以及水膜除尘器沉淀粉尘;热风炉灰渣给当地居民当做肥料施肥使用,除尘器中粉尘、车间粉尘定期清扫后全部回用于生产;水膜除尘器沉淀的粉尘与生活垃圾一同由环卫部门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18 | 0 | 0 | 0 | 0.018 | 0.018 | |
0 | 0.0007 | 0.054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0007 | 0.0081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1.72 | 0 | 0 | 0 | 1.72 | 1.72 | / |
0 | 0.0552 | 0.4335 | 0 | 0 | 0.055 | 0.055 | / |
0 | 0.468 | 0.612 | 0 | 0 | 0.468 | 0.46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隔油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置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要求 | 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废水总排口pH值范围为7.0-7.3,CODcr最高日平均排放浓度为72mg/L,BOD5最高日平均排放浓度为15.9mg/L,SS最高日平均排放浓度为24mg/L,氨氮最高日平均排放浓度为4.21mg/L,总磷最高日平均排放浓度为0.26mg/L,总氮最高日平均排放浓度为9.09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15米高排气筒(DA001)、旋风除尘器+水膜除尘+15米高排气筒(DA002)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 木屑、竹屑等粉碎产生的粉尘通过引风机进入热风炉,与热风炉燃烧废气一起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又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过的烘干制粒粉尘汇集至旋风除尘器+水膜除尘进一步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 | 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31.8mg/m3,二氧化硫最高排放浓度为<22mg/m3,氮氧化物最高排放浓度为85mg/m3 | |
2 | 加强生产车间通风和厂区周边绿化等措施 | 《大气污染物中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加强生产车间通风,车间内安装雾炮机降尘 |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下风向1m处颗粒物最大值为0.298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振、墙体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通过隔声减振等措施对噪声进行处理 | 厂界东、南、西、北四个点位噪声昼间等效A声级在54.0~58.5dB(A)之间,夜间等效A声级在43.1~49.3dB(A)之间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热风炉灰渣作为废料生产原料外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车间清扫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水膜除尘器沉淀粉尘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 | 热风炉灰渣给当地居民当做肥料使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车间清扫的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水膜除尘器沉淀粉尘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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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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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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