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面积变更。“总建筑面积29550平方米,其中厂房18400平方米,配套宿舍及食堂7800平方米,办公及研发3350平方米”变更为“规定建筑面积40813平方米,其中已建规定建筑面积25158.73平方米,**规定建筑面积15654.27平方米,其中厂房15654.27平方米”。
二、建筑容积率变更。容积率由“≤2.17”变更为“≤3.0”。
三、绿化覆盖率变更。绿化覆盖率由“-”变更为“≥15%”。
四、建筑退线变更。建筑退线由“东≥6米、南≥7米、西≥7米、北≥6米”变更为“一级≥6米,二级≥9米”。
五、建筑覆盖率变更。建筑覆盖率由“≤35%”变更为“50%”。
六、建筑高度变更。建筑高度由“多层”变更为“满足航空限**求”。
七、市政设施要求变更。车辆、人行出入口及给水、雨水、污水、燃气、电源、通讯接口由“地块东侧小区路”变更为“接周边市政路”。
八、停车位数量变更。机动车泊位数由“30个”变更为“90个”,自行车泊位数由“-”变更为“78个”。
九、备注修改:
(一)增加条文
1.本项目范围配建的停车位须设置充电桩,设置比例应不低于停车位数量的30%,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2.本项目应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域,原则上电动自行车充电的位置的配置比例不应低于建筑物配建自定车停车位的20%;
3.本项目要按国家和地方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规定,同步开展海绵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应大于等于58%;
4.****政府的1761平方米厂房,经区政府批准按规定交足地价后由权利人自行持有;
5.本项目各类建筑高度控制,还应符合建筑设计规则等相关规范及标准要求;
6.本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建设项目的配套防治工程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交付使用;
7.本项目建设应与现状市政管线充分衔接,并按相关规范要求建设。请项目单位做好项目范围内的现状市政设施(包括地下埋设的水、电、气等设施)勘查工作,项目范围若涉及市政道路、市政设施、绿地等,须在通过上述设施相关主管部门或权属部门的批准后,再开展工作,并根据需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状地下管线安全;
8.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规许字05-2002-0211号)作废;
9.作废规划设计要点编号:****。
(二)取消条文
1.原深规土规许字05-2002-0110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许可证作废;
2.小区市政详规报我局审批。
十、其他事项告知栏增加条文:
1.本项目**建筑应当按照《**市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满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
2.本项目**建筑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要求,实施BIM技术应用;
3.本项目**建筑不得低于国家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
十一、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十二、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个自然日(2025年1月4日-2025年1月13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公示:
(一)现场展示
1.****办事处
地址:**市**区航城街道凯成二路19号;
2.A122-0273宗地项目现场
地址:**市**区航城街道北一路和北二路交会处东北侧。
(二)网上展示
1.******局
http://pnr.****.cn/
2.****
http://pnr.****.cn/ba/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755-****0059
附件:A122-0273宗地位置示意图
****
2025年1月2日
文档附件: